都知道,这是个“素人”也能迅速变“网红”的时代,但爆红的代价是速朽。但有些人的迅速“成名”,却注定让人无法转过身后就忘却,只会触“名”伤怀、倍感痛心:短短十来天里,魏则西、陈仲伟、雷洋三个原本朴素无常的名字,接踵刷屏了网络,被安插在“××事件(案)”的标签里然后被印在舆论广场的碑柱上。
作为个体的他们,原本并不自带“主角体质”,很少与公共事件沾边:就在不久前,他们身份标签或许还是“学生”“医生”等。可一场厄运,却让他们的命运迎来拐点,哦,不是,是“终点”——将他们归并在了“逝者”名单里,而他们的死,也成了被导入舆论视线的引线。
死于非命,向来比寿终而殁更能触动公众的悲悯神经。可让他们的悲剧摁下公众情绪按钮的,与其说是死于非命本身,不如说是悲剧背后的时代况味,这也是其能引发舆论共振的缘由所在:魏则西最直接的死因虽是不治之症,可将他推向绝望的最后一根稻草,却是乱行医、大医院科室承包乱象和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误导;陈仲伟死于20年前为其植过烤瓷牙的病人,背后却连着“医患矛盾”一地鸡毛的争论;雷洋则跟“涉嫖娼死亡”的词眼捆绑。
我们形容某个人寻常,常会说“他在电视剧出现不会超过三集”,可魏则西等“路人甲”们“成名”了,却是以再不会出现在他们亲人身边为代价的。这何其沉重?布迪厄曾揭示个人苦难的社会性:“个人遭遇的苦难,看似主观层面的紧张或冲突,但反映的往往是社会深层的结构性矛盾”。魏则西们的遭际,亦是如此。
正因他们之前的平常和之后遭遇劫难的不确定性,所以其悲剧才会极具代入感;也因为这些悲剧在个案性之外,更是安全事故频发时代某些社会性问题在个体身上的投射,就如孙志刚、佘祥林等事件一样,所以他们才会成为标志性符号,并引发无限关注。
作为被标志性事件带入宏观社会语境的微观个体,这些小人物“成名”,往往比成功人士的“上头条”,更能成为时代的印记。当年孙志刚事件后,有人说,孙志刚用生命改写了一部法律;唐慧上访事件,则推动了劳教的废除。这些事件都是个案,但是,个案的背后却勾连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权益。在悲剧发生后,有了法治进步、制度补缺,或者,以此让整个社会审慎生命和尊严的价值,如此方是避免挥霍反思机会的不二方式。
任何社会和时代,都免不了会出现悲剧,但小人物们的“成名”,应像反思页面上跳出来的“弹窗”那样,它链接的标志性事件,也不啻为对我们恒久的提醒:要汲取教训,将这些事件作为推动法治趋善的坐标,以规避悲剧重蹈,以免下一个“魏则西”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