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及保安局长黎栋国等人7月5日早赴京,下午与公安部长郭声琨商讨通报机制。宁波市公安局7月5日敦促林荣基回内地接受调查,称“如拒不返回,我局将依法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该局否认案件由中央专案组侦办,指一直是由宁波市公安局侦办,且不存在跟踪、操纵等问题。
林荣基内地认罪,望公安宽大处理(图源:中央社)
据香港01和《明报》7月5日综合报道,宁波市公安局回应记者提问时,否认林荣基监视居住期间遭非人待遇,指林监视居住期间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些情况可以在视频中看到,从中也可以看见他精神状态良好。
对于林指返港后被内地公安跟踪,宁波市公安局指,对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之规定,林荣基应当向办案机关及时报告个人相关情况,不存在跟踪、操纵等问题。
“林荣基供述的犯罪事实”影片全文:
“出的这一类书,这个标语愈可怕,找来看的人就愈多,销售愈好,(书写得怎么样?)他搞的这个书搞得太烂,现在没人看,香港人不会看,因为香港人很清楚事情在哪里,有一些人看过,现在都不看了,因为知道这是假的,好多都是假的,都不是太对的,都是拼凑的,选出来的。他看到这个书外面好卖,他晚上下班自己花时间,在互联网把东西拼揍下来,然后找一些杂志、其他的新闻报道,晚上大概花了一个月时间,出了一本书,那个烂书搞出来可以卖三千本,你就说明那个水平烂到什么地步(通过QQ与你联络的都是哪里人?)全国都有,都不是一个地方的(什么时候开始邮寄的?)第一次大概2013年,带书过去帮人邮寄,过关的时候也是抽查,大概寄了一年多都没事,后来给他抽查过,没收了几包书,然后海关说,书不可以这样带过去,因为我的量太大,他们当时把我登记,找一个人跟我谈话,回香港以后,签一个书保证以后不能带书过去寄,后来我就没带过书回去国内那边寄了,都从香港寄……把书封面改掉,这个过程是花了好几年时间,书是从什么渠道寄也是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明白过来,我先把书改装好,通过广东一个朋友,先用挂号方式发给他,然后我就发一个挂号码,这个挂号码是配哪个收件人的,他就按我的意思,再把那个书寄过去,其实很简单的,因为我已经是触犯了中国法律的条文,我很后悔,希望这次事件以后,中国政府对我是比较宽一些,处理从轻,我确定以后是不可能再犯这个情况了。”
“(你知道为什么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吗?)现在知道了,就是把那个没有允许销售的书刊寄去国内销售,海关我当时是带了三包书左右,在过深圳海关帮人家寄书过去,被海关抽查发现,后书就没收,就对我做了一个警告,就说我以后不能带书过去,我后来才知道说,没有那个出版书号是不允许在国内发行零售,所以现在是违法的(网上联系购书的方式是怎么的?)他问我有什么书,我就提供一个书目给他,他就往这些书目里面挑,我就把书挑出来,先把定价报给他,还有把书的重量算起来,把邮费和书价一起算,再报给这个订书人,我就安排他打款过去国内的银行,转款到了以后,我就把书按他提供的地址发快递过去(什么时候开始找人转寄?)我给海关查获带过去不行的话,好像是2013年,开始找一些朋友,有一些可能是以前在国内的批发市场运输的,找他们转寄,主要是通过平邮的方式,有一些地方抽查严重,我就把书先寄去有一些地方,比如说广东省,比较好寄的,我就把书改装,改掉以后寄过去找一个代寄人帮我转寄。”
内地公安为林荣基办理取保候审的影片全文:
“(今天向你公布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你知道吗?)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你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等,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共有五点,你知道了吗?)知道!”林荣基随即签下“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地当局指,公安机关根据林本人的请求和意愿,为其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