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7月25日被军事法院判无期徒刑。法院指郭伯雄卖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没有透露具体金额,由于归案后认罪悔罪,免于一死,剥夺上将军衔。
郭伯雄于2015年4月被调查,7月底移交军事检察院调查。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7月25日,军事法院对郭案一审判决,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郭伯雄被判无期徒刑,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郭当庭表示不上诉。
对于郭伯雄涉案金额,中国官方已多次披露“数额特别巨大”,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给出明确的数字。
曾有退休解放军高官称,郭伯雄及其家人所涉嫌收受的贿赂金额,可能超过另一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据报承认受贿的数额——曾有媒体报道指,徐才厚的家中有重量超过1吨的现金,谷俊山受贿6亿元(1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下同)。
有知情人士透露,军事检察院结束侦查时,或会指控郭伯雄受贿8,000万人民币,但实际涉案总额可能不止如此。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为了控制社会影响,纪委通常会在公诉前压低贪腐案的涉案金额。“公布这些案件的目的是警示党员和民众。过分强调细节则会造成负面影响。”庄德水说,去年通过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对这些贪腐案的判决越来越看其他因素,包括腐败的主观意识程度和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