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左)、周玉蔻(右)。(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以竞选补助款捐助成立的“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因不满台湾名嘴周玉蔻诬指该基金会坐拥10亿(新台币,下同)资产,且是马的金库,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定周玉蔻无法证明所述为真实,又未尽合理查证,昨(31日)判决周玉蔻需在台湾《中国时报》等5家媒体头版刊登澄清稿。
据报道,法官判周玉蔻要刊登的澄清稿内容为:本人周玉蔻日前指“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有新台币10亿元基金,及基金会经费有收不当捐赠、违法使用基金等情事,皆属不实,特此登报澄清。
周玉蔻知悉官司败诉后表示不服判决结果,称她是公益评论。“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则指出,成立以来财务公开透明,绝无涉入政治或选举政治献金,对不实污蔑,乐见法院主持公道。
周玉蔻去年1月5日和6日,分别在电视谈话性节目中,指该基金会坐拥10亿资产,且是马英九的金库,并曾代为支付他竞选活动的媒体广告经费,质疑基金会不当使用竞选补助款捐。周玉蔻还声称是有电视台的负责人跟她好朋友透露,且经过查证。
“新台湾人基金会”提告求偿1元并要求登报道歉。周玉蔻称消息来源是《美丽岛电子报》副董事长吴子嘉、台开董事长邱复生。邱出庭作证打脸周玉蔻,强调从未向吴、周说过马及其基金会竞选时有托播广告情事,也不清楚马及该基金会广告运作情形。
台北地院认为,吴子嘉虽和周有LINE对话,但内容无关顶新集团与马英九有何不当捐献议题,也未指述马英九的选举结余款流向。法官认定,周提及的基金金额和来源、使用方式,都是具有可证明性的客观事实。
在周玉蔻无法证明指述、影射的事实为真实,且言论缺乏合理依据,又未善尽合理查证义务下,其言论不能阻却违法。由于“新台湾人基金会”是公益性财团法人,没有造成经济上评价受损,不能请求象征性1元赔偿,法院判周在台湾《中国时报》等4家报纸头版及《美丽岛电子报》网站刊登澄清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