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将审议的两份文件都过时已久,《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36年前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13年前"试行"以来一直未正式通过。自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以反腐作为重要手段整饬共产党,这两个文件的修订,一般被认为将打上浓重的习近平色彩。
《政治生活准则》36年前通过
早在今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时,就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1980年颁发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只是泛泛对党的政治生活作出指引,并无对高级干部有明确的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很可能并非在旧版上的增删修改,而是重新制定的新准则。
历经江泽民、胡锦涛两任总书记后,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共党内的政治生活明显改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2014年度报告中,曾点名"充分认清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今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更是激活了文革时期才使用的词汇:"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从内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不能投鼠忌器,顾左右而言他,采取鸵鸟政策,这个必须说清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本报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明确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另据知情人指,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不断强调要"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有浓重的习近平治党色彩。
修补监督领导班子漏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显示出被认为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在颁布这一条例时,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曾代表党中央郑重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实际上,条例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等高级干部的监督并没有可操作性,而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在六中全会的修订稿中,也将修补这些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