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面对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示,三审稿拟进一步界定关键讯息基础设施范围,并拟对攻击、破坏中国关键讯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实施冻结财产等制裁措施。
据内地官媒报道,网络安全法草案三审稿规定,境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国的关键讯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另针对当前网络诈骗特别是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呈多发态势,三审稿增加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讯息;并增加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为进一步充实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培养网络安全人才等内容,促进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此,三审稿增加推进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的规定;增加支持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的规定。
同时,根据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三审稿增加保障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原则规定,为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根据一些互联网企业的意见,将二审稿中"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的规定,修改为"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