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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按语:鉴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先生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发表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之不法与不当,以及由此引发的中国整个社会对中国法治是否要倒退的思考与担忧,我们起草并发起这次“百名律师致信,敦促周强院长立即引咎辞职”的联署寄信行动,欢迎有意参加的中国执业律师,包括当前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执业的前律师踊跃报名。
在此吁请各位律师同仁及社会正义之士,在见本稿后能代为广泛传播与转.发。为了我们共同的法律正义事业,拜托大家了,谢谢!
主笔:原上海律师林礼国。
共同发起人:广东律师葛文秀, 联系手机18028627307
原上海律师林礼国,联系手机18959194651
周强院长阁下:
你1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对于下一阶段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强调“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 三权分立’、‘ 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这番与你身份、职务严重不符的反进步言论一经公开,立刻在朝野上下引起震动,更引发了强烈谴责。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全民讨伐的局面,你或许怕了,在责令最高法院官网撤下“亮剑”言论的同时,并嘱你属下官方微博于15日漏夜连发五篇文章,集中为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洗地或补窟窿。这些文章尽管放低了调子,收敛了最初的“亮剑”锋芒,但其说辩强词夺理,观点漏洞百出,终究掩盖不了你反法治、不称职的本质。据此,我们百名现执业律师或前律师共同联署公开并签名寄达此信函与你,敦促你在收信后立即引咎辞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首席大法官职务。主要理由有五:
其一,司法独立乃全球共同认知,并无所谓东西方之别。
就我国参与签署的关于司法独立的各种国际宣言、声明和原则来看: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应该在公正地分析事实和理解法律的基础上依法审理案件,而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司法机关对一切具有司法.性.质的问题,享有司法管辖权”。具体而言,从国际通行的角度就是:一,从国家政府的层面,各国应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并将此项原则正式载入其本国的宪法或法律之中。尊重并遵守司法机关的独立,是各国政府机构及其他机构的职责。二,从司法机关的层面,司法机关应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并依法律规定来裁决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应有任何约束,也不应为任何直接间接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所左右,不论其来自何方或出于何种理由。在这样一种“司法独立”的语境与内涵中,各国关于司法独立所不同的只是实施的程度或形式的不同,而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假借“西方”之名,行污“司法独立”之实,给中国这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二,司法独立符合我国现行宪法,对共产党主政并无妨碍。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国家审判机关(法官)由其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又规定,共产党领导人民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必须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内活动。这也就是说,主政的中国共产党如果觉得某个法官或某个法律,已经对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构成冲击与影响,共产党可以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法官职务的解除及法律的修改来抵销和改变;甚至于共产党可以领导发起修宪。这就很显然,在宪法确立之前,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等法律;在宪法确立之后,宪法规定和党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无论从什么角度理解分析,司法独立本身并不必然造成对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威胁,这可能就是改革开放的后三十年,中国从来没有一个共产党的国家高层领导人敢在公开场合说“中国不需要司法独立”的原因。你的“向西方司法独立亮剑论”,名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则是把党的领导与宪法法律对立起来,给民众一种共产党只讲专政、不讲民主法治的错觉,是.欲.拆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台,系属严重违宪,说得更严重点已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其三,司法独立具有中国特色,不等于说不要司法独立。
前面已述,中国司法头上还有一个人民代表大会,但这并不等于说在中国司法就不要独立了。以你属下为你辩驳之此谬论的逻辑,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也不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了?因为整个中国都是由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何况,西方法制健全完备国家的司法独立,审判机关与审判官员也不是可以恣意妄为,他们的“三权”在分立的同时也是有互相制衡的。所以说,我国自中共十三以来确立并坚持至今的独立审判,严格意义上也是一种司法独立,所不同的是这种司法独立还有欠缺并要不断的完善中。为了这种推动内部独立,减少外部干预的完善,十八大以来新政力推法院的人财物省级统管、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与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还有建立干预司法追责制、废除案件审批制,等等。而与此同时,一方面,党的历任领导人强调既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的活动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内进行;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期待也是党和政府能够认真看待自己领导下制定的法律,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所有这些,你能说不是中国司法正在追求逐步走向独立吗?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表面上是区别所谓“西方的司法独立”与“中国的独立审判”,实质上是把宏观上坚持党对司法的领导与司法的相对独立割裂开来,无形中为微观上个别党的领导干部以党的代表身份干预司法打开了方便之门,在给党脸上摸黑的同时,更给社会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破坏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其四,司法独立事关民心向背,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发表的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中,最高规格的强调也只是说“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我们的解读是要重点防范如薄熙来、周永康之流危害国家安全的野心家、阴谋家,其中并无如你这般提及所谓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以及向司法独立动刀动枪之类的言论。自此重要讲话发表以来,上到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公安部郭声琨部长,都和你一样在各自的管区内作了传达、指示。他们或是你的上级,或与你平级,然他们都只是根据讲话精神对职权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没有一个人有你这种撇开宪法的自选动作,甚至于可以说是越权的高调。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只图嘴上痛快、脸上有光,却不考虑是否犯了政治上的错误,在这个举国上下为十九大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的当口,不必要地在社会上引起一场关于法治中国何去何从的轩然大波,严重冲击着中国社会的基本稳定。而且,今天看来,这一点并没有因为你漏夜解释得到有效的缓解,反而是使争论更加的激烈。
其五,司法不独立,法律的公平公正将成为泡影。
我们现在是或曾经是一名中国执业律师,作为律师我们最清楚民众对司法的担心是什么,那就是司法腐败。而司法腐败又是由权力对法律的左右,以及对法官审案的干预而引起,这一点从你此前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决不能经党委决定改变、代替司法裁判》来看,可以想见你也是有充分认识的。从你的副手黄松有、奚晓明开始以下的中国法官的累累枉法贪渎,恰恰就是这种腐败的具体体现。以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司法独立必定要在中国被杀死。没了这个司法“独立”,端了宪法的“锅”,老百姓会担心以后有权的人可以无法无天了,个别邪恶的所谓领导更可以拿这个钻法律的空子,如此,还有谁信赖和仰仗法律?法律没用了,还要我们律师干什么?其实,真是这样的话,不仅我们律师没必要存在,就是你们法官也是多余的了。由此,我们不得不怀疑,你的谬论有要将中国司法倒退到文革时的军管会公检法一肩挑的不可告人的用心。依你作为中国最高司法长官、首席大法官,无论与公与私,你应该是最期望司法独立的常理来判断,你的此次‘亮剑’,太不正常,其表现也完全是不称职的。
综上,我们认为无论你后续怎么在“中国独立司法”与“西方司法独立”上作切割,你的“向司法独立亮剑论”都已经不可避免地在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系列的破坏作用,你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首席大法官一职,你必须为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并导致全民哗然的所谓“向司法独立亮剑论”负责,最合适的方式就是立即引咎辞职,以谢罪党、谢罪国人。
我们期望你有这样的勇气与担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对不起了,周大法官。
顺致安祺!
主笔:原上海林礼国律师
致信人:**********律师
2017年1月18日
附件:致信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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