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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是普通职业,而具有神圣性。这种神圣性,是法律本身的神圣性赋予的。法官的职责就一个,即守护神圣的法律。必须敬畏法律的神圣性、法官职业的神圣性,并勇于扞卫,才有资格做法官。遑论最高法院院长,遑论首席大法官。
这正是我们敦促周强院长辞职的理由。因为,他表现出来的个人气质,恰恰南辕北辙。
这集中体现于他在1月1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在这篇讲话中,他把司法独立这个举世公认的好东西,拱手送给西方;堂而皇之地宣称要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实质是以反“西方司法独立”为由,对司法独立亮剑。
但是,周强1月14日讲话,公然以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的身份挑战共识,要动员整个法院系统,对所谓“西方司法独立”亮剑,把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搞成了问题,造成舆情的大震荡,意识形态上的大混乱。这显然不是职业法官所应为。联系到仅仅五个月之前,周强还在强调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皆不得干预司法,即强调司法独立,更显出其反覆无常的投机本色。
这样子的周院长,必须走人。不然,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法治文明的核心是司法独立。没有司法独立,法治就是泡影。而司法独立在中国正遭遇来自权贵集团的顽强抵抗。权贵集团的惯用手法,就是给司法独立贴上“西方”标签,借此把司法独立污名化,即借反对“西方司法独立”之名,来反对司法独立本身。周强1月14日讲话是对它们最好的呼应,证明了周强的个人选择,即在法治文明和反法治文明的激烈博弈中,他旗帜鲜明地站到了反法治文明的一边。
由这样的人继续出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对中国法律和法治进程的讽刺。它会让公众丧失信心。而信心比黄金宝贵。如果公众因为丧失信心而丧失推进法治的磅礴动力,那么还有什么力量,足以制约极其强大的反法治力量?法治文明在中国的进程,还能有什么希望?
为了给公众以信心,为了给法治以希望,为了中国法律人的体面,我们谨以公民身份,敦请周强院长自动引咎辞职。如果周院长拒绝接受此请求,我们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大,依据宪法第63条第4款行使职权,罢免这个破坏法治常识的最高法院院长。
知识界部分公民(按姓氏排名):
崔卫平,北京,学者
郭道晖,北京,学者
郝建,北京,学者
栗宪霆,北京,艺术家
茅于轼,北京,学者
荣剑,北京,学者
苏小玲,北京,作家
吴伟,北京,学者
笑蜀,武汉,独立评论人
张千帆,北京,学者
张献民,北京,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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