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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的相声还余音绕梁呢,没想到真来了出虎园惊魂。
这固然是人死虎亡的悲剧,但网友并没有简单地点点蜡烛,而是在社交媒体上纷纷留言评论。从批评当事人“自作孽不可活”,到责备动物园设备不足、措施不力,再到“中国人不懂规矩”的“地图炮”,或将矛头指向其他网友,责其“没有人性”,舆论光谱格外宽广。
勉强的共识是,当事人自己负有极大的责任;但在动物园的举措上,分歧就很明显了。
有些“救人派”认为,应该用麻醉枪之类的装备麻醉老虎,而不是鞭炮驱虎。有的则坚决赞同击毙老虎。
首先看看麻醉。也许是《名侦探柯南》太红火的关系,很多人以为麻醉针、麻醉枪是“一针灵”,难道忘了有个科室叫麻醉科,有种专业人士叫麻醉师吗?
不管在人还是其他动物身上,麻醉可都是个技术活。大学里的动物生理学实验课上,时常有动物给“麻”死了。有些大型动物对“心理压力”较为敏感,在麻醉后需要细心处理,否则也容易死亡。同样地,为了减轻目标的压力,麻醉枪支都是尽量静音的。
如果剂量太少,老虎可能在刺激之下更加暴躁。而且周围有几只老虎,它们的反应也很难预料。
麻醉还需要一定的作用时间,可老虎杀人是秒秒钟的事情,麻醉根本不顶用。
再说,麻醉针、麻醉枪因为弹药形状特殊,不是普通枪支,射程有限,一般只有数米到20来米,从现场照片看气枪式的勉强能够到,准头不一定能保证。
总之,如果要确保救人,麻醉是不顶用的,基本上只有射杀老虎一条办法。
野生动物不能射?
至于南非野生动物园的流言,就更让人无语了,某些网友为老虎打抱不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还是要尊重事实。
减轻被袭击者痛苦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如果猛兽要杀人,绝对比野生动物园保安的枪要快,已经没什么痛苦了;如果猛兽只是“逗你玩”,伤者还是有很大机会幸存的,看上去再怎么痛苦也要尽力施救。
去年6月,狮子从南非克鲁格(Kruger)野生动物园逃走,还没有袭击人呢,不过吃了几只农场里的猪和牛,照样被射杀了。如果知道这些,谁会相信南非不杀野兽只射人?
而且南非人的管理水平也没有高到哪里去。首先,这事儿不是动物园自己摆平的,是当地旅游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出手的。其次,他们用动物尸体引出了逃跑的狮群,却只打到一头母狮和两头幼狮,其他狮子“据信”跑回公园了。
南非当然更不可能是什么绝对不能射杀野生动物的国家。在目前条件下,保护野生动物,本质上是管理,而非放任自流,管理就包括数量上的调整。
从基本原理上讲,食草动物太多了自然会为食肉动物提供充沛的食物,促进其数量增长,同时限制食草动物未来的增长,一旦食肉动物太多了,食物就少了,自然会饿死点。
但并不是把保护区圈起来,让这些波动自然发生,就能万事大吉。比如食肉动物原本规模太小,或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增长缓慢,无法及时抑制食草动物的增长。
我们对自然的认识水平和保护能力还是有限的,如果完全放任自流,导致种群数量波动过大,反而容易失控,甚至变成大洗牌,还不如在现有水平上进行管理。当某些动物数量过多时,就增加些相应的狩猎配额,进行管控。当然,狩猎配额也可以换点经费。
澳大利亚许多国家公园内的袋鼠也是要调节的,不然容易泛滥成灾,而且因为袋鼠皮有用,射手还得尽量打头,不要伤到身上的皮子。
还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南非克鲁格国家公园去年遭到35年来最严重的干旱袭击,就处死了数百只河马与水牛。当时,河马与水牛数量正在历史高位,如果不提前处置,最终大量动物因干旱与饥饿死亡,尸横遍野,问题更棘手。1990年代初,干旱曾导致克鲁格公园的水牛数量锐减一半,死了一万多头。
不是针对谁,你们去的都是“假野生动物园”
如此看来,野生动物园里安排个神射手应该是标配了。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即使发生什么意外,也能及时救援不是?
可这还真不是中国那些动物园的错,因为它们都是“假野生动物园”啊!
宁波雅戈尔动物园我没去过,从网上流传的图片看,自己标着的是“动物园”,只是被传作“野生动物园”。
雅戈尔动物园的特色是散养,但和所谓的“南非野生动物园”相比,根本是两码事。有些人一听“野生动物园”,脑海里就出现南非、肯尼亚等国野生动物满地走的场景,其实人家那是“国家公园”。
如果把非洲“国家公园”认定为标准,中国的当然都是“假野生动物园”了。它们不管多么散养,也就是个动物园,自然不能按照国家公园的标准来要求。在衡量事故责任时,更不能认为动物园没有及时击毙动物就是措施不当。
面积较小的动物园里,猛兽往往被关在笼子里,但稍具规模的动物园,一般都会给猛兽更大的活动空间,以及露天的展示区,成年人硬要往里翻,真没人拦得住。从发生事故、通知园方,到实施救援,恐怕也没有哪家真能做到“及时击毙”。
办法也不是没有,可以在展示区加建高高的玻璃墙防止攀爬,在非展示区加强障碍物和巡逻。玻璃墙还有个好处,可以阻止人们胡乱投食,但多少还是会影响观赏和摄影效果。
安全要求可以永无止境,哪里是个头?不如看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第二章第七条 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
第二章第十条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游人的管理,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闭园后禁止在动物展区进行干扰动物的各种活动。(这后半条明显是保护动物,而非游人)
意外之事、意外之人总会有,不然也就不叫“意外”了。从这些条文看,保证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是否意味着保证一切肇事者的安全?没有能防住肇事者攀爬闯入,动物园该承担多少责任?逃票者算不算“游人”?这些问题都还是有论辩空间的。
国内还有一类是自驾式“野生动物园”,比如此前发生事故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我看来只是跟了那些“国家公园”的风而已,并无自驾的必要。
国家公园面积巨大,没有足够的人力跟着每拨游客,最多只能组织些有保护的短途徒步旅行,或按照需求配备导游,这才有开放自驾的必要。有时候,还会要求游客报告是否见过某物种、在哪里见过,充当半个调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