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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別自殺的美女作家 父母丈夫首次現身

www.creaders.net | 2017-05-12 22:17:18  蘋果日報 | 0條評論 | 查看/發表評論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月27日自縊身亡,得年26歲,家屬昨天上午11時在台北巿第二殯儀館舉行告別式,林奕含的父母、哥哥和丈夫首度露面,家屬難過低調,僅讓約30名親友和書迷送她最後一程,外界指摘誘姦的國文補教名師陳星並未露面。林奕含遺體火化後,骨灰由家人帶回台南老家;林父哀慟逾恆,他在高鐵板橋站上車前7度鞠躬向媒體哽咽道謝:"知道這幾天都很累,很謝謝大家的關心!"場面讓人鼻酸。

  昨告別式靈堂以粉白花朵布置,顯現林奕含溫柔典雅的氣質,遺照是她燦笑如花的和服照。

  立委稱高二受害

  林女的哥哥緊擁悲傷的母親低聲安慰,林父獨坐一旁,不停落淚。

  告別式在中午結束,隨即大體火化,林夫哀戚捧牌位前往火化場,下午2時火化完成,家人將骨灰帶回台南安置,晚上6時抵高鐵台南站,由林女的哥哥捧着妹妹的骨灰背包,不見林父蹤影;林母戴着墨鏡,僅叮嚀媒體:"小心!謝謝!"隨即搭車離去。

  針對陳星日前發表聲明,稱在林奕含考上大學後短暫交往2個多月,立委林俊憲昨痛批陳是"說謊的狼師,陰險變態"。林俊憲說,據他解讀林奕含部落格文章"秋煞人"內容,林奕含曾向精神科醫師說高二時受陳星邀請,到台北參觀美術展,在小公寓遭性侵得逞;高三兩人交往,上大學後陳竟邀林與另一名女朋友見面,要兩人"一起來愛陳國星(陳星本名)",致林奕含第一次輕生。

  林俊憲說,林奕含"秋煞人"、"小公寓純愛故事"等篇都講到"17歲,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而我留在那一年,再沒有長大"、"當年我17歲,像陳句說的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最痛苦的是我的人生就在那裡歪斜、徹底被折斷了。"

  難依部落格辦案

  針對林俊憲的指控,台南地檢署昨表示,檢方不能只憑部落格、小說內容辦案,此案已分"他"字案偵辦,陳是否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希望家屬提供事證。檢方強調,已掌握部落格文章,由專人釐清中,下周將聯絡林女父母到案說明。

  律師楊淑惠說,林奕含與陳星發生關係時年滿16歲,依《刑法》第227條規定,若雙方是有合意性交的前提,男方並無不法。

  最重僅可判5年

  但楊淑惠說,"《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沒有年齡限制!"陳星聲明表示是在林奕含高中畢業後,到台北念書,才交往2個多月,沒師生關係,兩人形式上雖沒師生關係,實質卻是師生關係延伸,這點可在法庭上攻防,法官可能依此論罪,該罪最高處5年徒刑。林奕含昨告別式,網友不捨哀悼"好好一個女孩,希望她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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