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的十九大报告中,出现了19次“依法治国”,其中称“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一场“革命”,并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有分析指出,这个涵盖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安全部门的依法治国的领导小组的成立,意味着十九大过后,当局会加大力度去整顿政法系统。
要知道,十八大习近平上台后,虽然多次要求公检法司要“依法治国”,并针对公安、政法系统进行了清剿,拿下了江派周永康、李东生等高官,同时还特别对公安系统提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要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但周永康在各级公安系统的余孽却时不时兴风作浪,违背习近平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案例依然不断出现。最为典型的是今年四川的赵鑫案、山东辱母案和去年的雷洋案,皆引发了众怒。尽管雷洋案后来有了转机,但其家属被迫接受赔偿而放弃诉讼的最终结果,证明正义依旧很难实现。
2016年中央巡视组在向公安部和其隶属的“610”办进行巡视反馈时,就指出“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要求他们要增强“四个意识”等,实质就点出了公安部高官们在根子上存在问题,即究竟跟谁走的方面有大问题。
而在十九大前,北京高层三个动作更表明对公安部的不信任。一是拿下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罢免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二是习近平的亲信、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在公安部排名从第九位跃升至第四位,仅次于郭声琨、傅政华以及黄明,并晋升正部级。三是十九大安保工作交由王小洪负责。
公开报导显示,王小洪9月召开了十九大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以及誓师大会,但报导并无显示有其他公安部领导参加。但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黄明、傅振华以及北京周边几省的公安厅厅长(局长)都参加了安保会议,其中天津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河北公安厅厅长张越都已成为阶下囚。这样的对比用意是显而易见的。
十九大后,由于郭声琨即将到年龄,除非当上政法委书记,否则公安部部长做不长,而与周永康多有牵连、自身也不干净的傅振华、黄明也应不会被擢升为部长。这样极大的可能是王小洪接替部长,并在习近平为组长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整肃公安系统中的周永康的残余势力,在公安系统推进依法治国。因为不整肃公安部,依法治国就不会得到推进,迫害百姓的事情就不会收敛,至于公安部如果有“老虎”落马,也不必大惊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