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6日公告,中国大陆前股市名嘴廖英强涉嫌在公开推荐个股前,先以人头户买入,待推荐后即卖出牟利,形同先骗取散户抬轿,再予以坑杀。因此处以罚款及没收炒股所得共人民币1.293亿元(约新台币6亿元)。(档案照片/中新社提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公告,中国前股市名嘴廖英强涉嫌在公开推荐个股前,先以人头户买入,待推荐后即卖出牟利,因此处以罚款及没收炒股所得共人民币1.293亿元(约新台币6亿元)。
今年48岁的廖英强,曾是上海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的固定主持人,在中国股市散户间拥有一定知名度,属名嘴级人物。
证券时报报导,中国证监会查明,廖英强的手法是利用自己身为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首先在自己的微博、部落格上,公开评价及推荐想要炒作的个股。
中国证监会发现,廖英强在推荐个股前,会先使用其控制的帐户(人头户)买入这些个股股票。等到公开推荐后,就在当天下午或第2天集中卖出,以此牟利,形同先骗取散户抬轿,再予以坑杀。
根据调查,廖英强自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间,一共使用自己及其它12个人头户,以上述方式炒作39档个股共46次,获利达4310万元(约新台币2亿元)。
报导指出,中国证监会根据廖英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中国"证券法"第203条规定,决定全数没收其4310万元的违法炒股所得,并处以这一金额2倍的罚款,总金额达1.2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