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9月29日任命陆力强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陆媒报导,陆力强是前中国政协副主席令计划案一审阶段的第一公诉人。
陆力强原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新京报微信公众号"政事儿"今天报导,在陆力强人事令公布前,中共天津市委员会组织部9月25日发布市管干部提任前公示,令计划案审判长、现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高震,拟提名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报导指出,如果高震通过任前公示考核、顺利就任天津市一中院副院长,将形成令计划案的审判长、第一公诉人双双在近日有重要职务调整。
"政事儿"报导,据官方履历,陆力强1963年12月生,天津市人,曾任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等职;2011年底升任天津市检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也就是,陆力强已担任这个职务将近7年。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4日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2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一审宣判。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画面,审判长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高震,第一公诉人为时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陆力强。
据新华社报导,宣判前,鉴于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一中院于2016年6月7日依法对令计划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