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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在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对于这起公众关注的案件,审理法院通过微博及时公布了案件法庭辩论内容。当天傍晚,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张扣扣死刑。
在去年的除夕之夜,张扣扣持刀杀害三人,从案发伊始,所谓“替母报仇案”一直扰动着舆论的漩涡。一些网络自媒体就把这则案件说成了“孝子报仇”的故事:孝子在隐忍22年后,决定大年三十为母杀凶报仇。
公正的运行不能够建立在想象和口水之上,更不能对暴力行为涂脂抹粉,不能拿极端的个案来浇心中的块垒。现代法治是禁止同态复仇的,只有在国家力量不逮的紧急场景之下,公民才可以私力救济(比如正当防卫)。围观此案,网友也当站稳现代法治的立场,不能用情绪代替法律。
2018年11月,张家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在立案之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重点调查了当时的被告人王正军是否为未成年、是否存在“顶包”问题,原始户口登记簿记载王正军出生于1979年4月23日,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原判采信的死者丈夫、女儿的证言等,证明行凶系一人所为,不存在“顶包”事件。所谓王家是“村霸欺负民女”的故事套路已经被证伪,当时的那个“轻判”并不是枉法判决。
另一方面,被告人张扣扣应当享受《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正当的诉讼权利、受辩护权,其罪责轻重、主观恶性大小、犯罪手段恶劣程度,应该在法庭上通过证据证明,并经过严格的举证质证程序。用公正的审判平息民间的质疑,用严格的证据锁定正义的执行,使本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不再成为下一场悲剧的开端。
在这次张扣扣案的审判过程中,汉中中院通过微博及时公布法庭的辩论记录,也印证了之前媒体报道过的张母当年是露天验尸;张扣扣本人之前被骗、陷入过传销陷阱等信息,这是以阳光司法回应民间关切。
最终,法院认定:张扣扣不能理智对待内心仇恨,在工作、生活又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迁怒于王正军及其家人,蓄意报复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决定适用死刑。不过,死刑判决还没有生效,张扣扣还有上诉的权利。
公众关注此案,不是要对故意杀人涂抹上“孝道”“侠义”的油彩,而是希望以公正司法、阳光司法消解仇怨和矛盾,也希望此案的审判能够成为一堂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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