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曾抱怨道:“美国正从一个自由 的国度,演变为诉讼的乐土。”
4月17日,在美囯检察官判定刘强东无罪4个月后,案件女主角正式提出民事诉讼,再次搅动翻涌起落定的“尘埃”。
与大众的一般认知不同,女主角在进行刑事诉讼的时候是不用请律师的,因为会由控方提供。
明尼苏达州华人刑事案件律师周东发曾这样说道:“一般请律师是希望在刑事案件审理出结果后,获得民事的赔偿。刑事的赔偿非常低,可能是一千元到五千之间,但民事的赔偿就没有上限,可以非常高,例如,受害人可以称,自己名誉受损,影响就业等等。”
今天,法律似乎成了门生意。
据北美律师圈的人透露,案件女主 的代理律师Wil H
Florin“非同一般”,他的Florin&Roebig律师事务所拥有超过30年的历史,其office开遍美国全国,是著名的结果导向型律师事务所,以能帮客户要到高额赔偿金著名。
翻阅其官网,该律所更用整整一页网页来列数历年来的巨额赔偿案:累计为客户争取到的赔偿金总计超过10亿美金。令人格外注意的是,该律所曾在一起性侵案中,争取到了4700万美金的赔偿……可谓天价赔偿案的高手。
在美国,律师的收益来自于为客户争取到的赔偿金百分比,这也就是为何该律所极力争取天价赔偿金的原因。
官网巨额赔偿记录截图
美国的民事诉讼系采用典型的当事人主义模式,即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诉讼程序中对有关证据的问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轮诉讼女主角及其律师团队提出了“5万美金以上”的赔偿需求,具体“以上”多少尚不得知,这是直接的利益诉求;此次民事起诉状上的一个细节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被告一方除了刘强东之外,京东公司也赫然在列。但事实是,此次美国之行,刘强东以个人身份过来学习,而非代表京东集团参加活动。
将可能遭受更大损失的京东集团拉入局中,或许才是逼刘强东就范的可持续性明智选择。
只是那个曾经声称“保护”女方的言之凿凿,如今在面对民事案件必须要公布个人信息的要求下,变成了“空谈”。
亚里桑那州高等法院的莫利法官,在2004年出的一本回忆录——《法律的江湖:律师与法官共谋》中曾写道:曾经的律师和法官们,聚焦于事实和真相,直奔主題,不在程序上绕来绕去;当年律师事务所的墙上,也没有虚张声势的艺术品;案件起诉到法院,一两个月就会审理,如今要等上数年。
于是,面对这样的司法逐利,刘强东案件的波澜不知几时才能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