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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大老虎”涉政变 泄密窃密罪名未解

www.creaders.net | 2019-09-28 18:20:15  看中国 新财网 文汇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一篇有关中共纪检监察保密工作的文章从北京时间9月23日开始在大陆媒体转载。这篇杂志文章,披露了某省直单位相关的几个典型的“泄露国家秘密”案例。事实上,中共十八大之后当局挑下的几个“大老虎”,涉及的国家机密等级更高,案情因为据传牵涉政变,因而也更惊心动魄。

  周永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薄周政变内幕火爆

  中共十八大之后,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落马,轰动一时。在2014年7月29日被通报立案审查之后,该案调查经过经历了三次官方通报。

  一次是2014年12月6日的中纪委调查结果通报,其中包含:“周永康严重违反中共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影响极其恶劣”。另外一次是2015年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周永康的起诉中包含:“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第三次是两个多月后的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案的宣判,法庭认定周永康:“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以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周永康到底泄露了什么国家机密?当时审理周永康案件的法院称,“由于涉及国家机密,没有公开进行审理。”不过宣判当天官媒公布的包含部分法院宣判内容的公告显示:“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

  法院审判意见称周永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因此可以判定相关绝密级、机密级文件应该已经被官方追回。一年之后的2016年7月8日,官方宣布曹永正“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万元。”从侧面印证了这一推测。

  据现已停刊的香港《争鸣》杂志2017年报导,在当年初的中共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大会上,时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报告中称,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是中共党内的“野心家、阴谋家”,并指他们为实现野心,有妄图篡权、搞分裂的图谋,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安全。

  有关报导符合中共官方对以上五人的公开定性。而其中有关野心家的指向,最有看点的无疑就是薄周政变一说。

  2012年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逃美领馆事件爆发后,薄周政变首先被曝光。

  美国媒体《华盛顿自由灯塔》曾援引美国官员指,王立军移交美领馆的材料中,涉及薄熙来和周永康联手图谋发动政变、最终废掉习近平的计划。

  香港《凤凰周刊》2015年首期封面报导披露,周永康曾经在重庆与薄熙来私下缔结“政治同盟”,要“大干一场”。而中共最高法院同年3月发布的年度报告中,则首次提及周永康“搞非组织政治活动”,侧面印证了“薄周政变”。

  但直至周永康被判终身监禁,周永康隐秘的政变问题没有被官方揭盖,仅限于定性为“野心家”,以及不断的清洗其“遗毒”。

  令计划与周永康勾连 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被定性“野心家”

  2014年12月22日,中共十八大之前一度曾经被认为仕途看好的中办前主任、后调任中共统战部长的令计划,终于在山西官方塌方式腐败以及“西山会”被不断曝光之后落马。

  籍贯山西的令计划被指是神秘政商联盟组织“西山会”的首脑和发起人。落马半年之后的2015年7月20日,令计划被中共政治局会议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中共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纪委相关调查报告称,2014年12月开始对令计划进行立案调查,报告还称,令计划严重违反中共的“保密纪律”,“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

  据中共保密机制,负责所谓“党和国家”核心机密职责的是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任。故此凡中央最高决策层的重大机密、重要事务都由中办染指。令计划在中共十八大前,曾在中办工作17年,其中3年担任中办副主任,5年担任中办主任,这个经历为其“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创造了独天得厚的权力。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时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最终因为包含“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在内的数项罪行,令计划被合并判处无期徒刑。

  和周永康案件一样因为“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令计划案件实行了不公开审理。故此可以认为,令计划不是在担任中办主任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获取的国家机密,而是在卸任中办主任专任统战部部长期间,通过自己多年的下属霍克获取的机密资料。

  在中共十八大之前,担任中办主任的令计划仕途曾一度被外界看好,被认为将会在中共十八大上进入政治局甚至入常,但是2012年3月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的落马,坊间开始流传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和徐才厚是中共“新四人帮”的传闻,几乎同时发生的(2012年3月18日)令计划之子令谷的车祸身亡伤亡事件(又被称为法拉利车祸事件),据说令周因此结盟,更被认为是导致令计划仕途走向衰亡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与中共高层关系密切的《财新网》曾援引消息人士称,“为掩盖儿子死因,令计划与当时的政法系统负责人达成了某种政治约定”。此处的“政法系统负责人”是指当时的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有未经证实的传闻称,这个“政治约定”内容包含:周永康协助令计划减少其子“法拉利车祸”影响,并协助令计划在十八大上顺利入局(中共中央政治局)甚至入常(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而令计划则帮助周永康从“薄熙来事件”中抽身。

  在此之后的2012年9月,令计划被免去中办主任一职,转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同年11月的中共十八大上,令计划再被免职中央书记处书记。令计划的仕途前景急转而下,直到2014年冬至落马。根据官方的通报,令计划就是在这两年期间通过霍克“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

  结合官方定性“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的说法,令计划显然是有所图谋。

  令计划获取“国家秘密材料”的来源是霍克,那么去向是哪里?中共未有说明。曾经有多家欧美和香港媒体称:令计划在落马前秘密盗取中办机密文件2,700多份,涉及中共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不过相信部分文件已被其胞弟令完成带到美国,成为威胁中南海的“政治核弹”。不过,这种说法遭到身居美国的令完成(化名王诚)矢口否认。2016年2月11日,令完成委托美国律师史密斯(Gergory S.Smith)发声,否认他向美国交出中国国家机密。

  周本顺传涉北戴河未遂政变 “私存并泄密”罪蹊跷消失

  作为周永康曾经的秘书(2003年11月至2013年3月,周本顺担任中共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同一时间,周永康担任中共政法委副书记、书记),官至河北省委书记的周本顺案件和周永康案息息相关。

  周本顺不仅是中共十八大以后被查的首位在职中共省委书记,且同周永康一样涉及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罪行。

  2015年7月28日,在周永康被官方宣布落马一年之后,周本顺亦被官方宣布免职。两个半月后的2015年10月16日,中纪委宣布对周本顺进行立案审查,公告称,周本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两周后,周本顺案被宣布进入司法流程。

  不过奇怪的是,在公诉以及审判环节中,无论是发起公诉的厦门市检察院还是审判周本顺案件的厦门市中级法院,在起诉书和审判书中,均未提周本顺泄密事项。

  周本顺的落马被认为和周永康案件有很大关系。周本顺落马的2015年7月,正当该年北戴河会议召开前,他亦被揭倒台是因卷入一场另类未遂政变。

  据前香港《文汇报》记者姜维平披露,周本顺在被查处的前半年,秘密起草了一份《河北政情通报》,由张越直接呈送给曾庆红,并进而转呈江泽民。这份绝密报告内容攻击习、王反腐“已经走上邪路”,被江曾认为可在北戴河会议上作为对习、王发难的“政治核弹”。不过最终这份报告被提前外泄,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被抓。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向香港媒体表示,周本顺应涉周案不浅。中南海选择在周永康被判刑后、(2015年)北戴河会议召开之前拿下周本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说:“北戴河会议召开,意义重大,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保证会议的绝对安全。”汪的说法,当时被解读为印证了北戴河曾发生未遂政变。

  周本顺最终于2017年2月15日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当时外界有猜测称,中共贪官判刑中频现立功从轻处理的情况,周本顺如此轻判且判决书中去掉了相关的泄露国家秘密罪,或是周本顺本人及时交出涉密资料,甚至“戴罪立功”,向相关机构提供了诸如周永康秘密罪等官方尚未掌握的证据。也有分析认为,周本顺可能向当局供出了与“老老虎”江泽民、曾庆红有关的问题,让习近平“心中有数”,成为后来中共十九大上与政敌交易的筹码,但这种猜测是否正确,至今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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