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纪委监委6日通报,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双开)。戴自更曾担任《新京报》社长。
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指,戴自更违反政治纪律及规矩,在中共宣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伪造身份证件;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指,戴自更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年近57岁的戴自更是浙江宁海人,曾长期在中共宣传系统任职,曾任职于光明日报社(1988年至2006年)和新京报社(2006年至2017年),2017年转任北京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落马前,戴自更最知名的头衔是新京报社前社长,戴自更是《新京报》创办人之一。《新京报》由《光明日报》与官方媒体《南方都市报》跨地区合办,开创之初就因为批评性的报导屡遭整肃。
戴自更去年被查后,有消息指可能与安邦集团前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案有关。
戴自更被调职前,《新京报》曾刊发大篇幅报导为身陷舆论漩涡的吴小晖辩护,被视为替安邦“洗地”。2018年5月,吴小晖因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刑18年,遭罚款10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