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将表决,未来香港恐成一国一例,总统蔡英文在脸书上提到目前台湾施行的"港澳条例"恐因香港情势停用,取消目前对港优惠待遇。经济部表示,目前港资在台投资是比照外资,适用外资负面表列;未来若有变化将比照中资,仅能投资中资正面表列项目,范围将缩小。此外,目前港人适用投资申请居留部分,也将随之终止。
港版国安法周四将表决,若通过后香港恐将实质成为一国一例。总统蔡英文在脸书上表示,对香港局势发展始终高度关心,依据"港澳条例"第60条,香港情势一旦发生变化,可停止适用该条例一部或全部,希望香港情势不致走到这一步,也将密切关注后续发展,适时进行必要的应变措施。
而对一旦"港澳条例"停用,对台港间经贸与经济互动将有何影响?经济部表示,目前港资依据港澳条例,在台投资是比照外资,可投资范围适用外资负面表列;而若未来有变化、适用两岸条例后,将比照中资,仅能投资中资正面表列项目,范围将缩小。
据盘点,目前外资投资禁止或限制业别不超过40项,以及开放比例高达95%以上。但中资正面表列仅制造业项目开放较多,约达97%左右,其余服务业及公共建设均高度管制,开放比例均为51%左右。
此外,目前港人可适用的投资申请居留,仅需投资600万以上、不用创造台人就业机会、满1年即可经移民署审查取得身分证,是目前门槛最低来台的投资移民,较"新经济移民法"更加优惠。
但该法法源也依据港澳条例第11条第2项、及第12条第1项,因此若"港澳条例"停用,此投资移民也会随之终止。
而在证券投资方面,过去港资也比照外资,受到相关规范限制较少。但如"港澳条例"停止后,港资即必须比照外资,适用"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与外资相比最大不同处,在于审查及管理机制严格许多。
包括单一中国投资人单次或累计投资取得10%以上股份,就视为直接投资,必须事先取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此外,不得实质控制或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即不得当选为董事或监察人、且不得控制或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或人事任免。表决权之行使,原则上应由台湾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