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除了通过"香港版国安法",也通过"中国数据安全法"草案,3日将条文公告上网,该法或要求在中国营运的外国公司,交出在中国境外的营运数据,若不配合将罚钱或关闭公司。
根据中国《财经网》报导,中国人大网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全部条文,官方公告显示,中国公民公众可以直接登录网站并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征求止日期为8月16日。
根据英国《电脑周刊》报导,中国以保护"重要数据"之名设立该法,并认为官方定义的"重要数据"可能会影响中国国安、社会稳定、经济安全,法案预计在2021年上路,可能要求在中国营运的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有关"网路安全"的详细资讯。
中国北京律师事务"国际顾问"罗妍(音译,Yan Luo)表示:"中国正在考虑让法律具备人们从未见过的『域外效力』。"原因在于,官方"想抵销美国法律的『域外效力』。"该法案赋予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针对不同地区与行业,来定义什么是"重要数据"。
法案指出,个人或组织在需要调查犯罪或案件涉及中国国家安全时,必须服从执法单位的数据请求,在中国境外从事可能危害中国国安或公共利益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也可能受该法约束,若不配合恐被罚款或撤销营业许可。罗妍表示,"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经过审查后,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或将成为完全不同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