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鹿邑县法院昨日(4日)开庭审理一宗杀妻案,37岁的苗建伟和妻子结婚已有10年,却残忍掐死怀胎7月的妻子,随后更用死者拇指解锁手机将金钱转帐到自己户口,再伪造妻子上吊自杀的证据。其妻子父母透露,是因前三胎生的都是女儿,苗建伟知道第四胎还是女儿后,故心生怨恨动了杀机。
据内媒报导,事发于去年10月29日早上,苗建伟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他随后骑在妻子身上,左手掐脖,右手捂其鼻和嘴;妻子挣扎时从床上摔落,苗建伟则从床上下来,弯腰用双手继续掐脖,直至阿秀死亡。其后苗建伟用亡妻拇指解锁手机,将妻子支付宝帐户内的人民币5000多元)转至自己帐户。
苗建伟随后到一楼将绳子纠绑在横樑上,绑好后返回二楼抱着尸体来到一楼,将绳子缠在妻子脖子上伪造成上吊自杀。犯案后,苗建伟和亲戚一同前往医院接母亲出院,回到家后,苗建伟在案发现场哭喊妻子上吊自杀了。
翌日苗建伟妻子的家人赶回来,惟其弟认为姊姊不会自杀于是报警。苗建伟起初供述称,妻子是上吊自杀,但民警调查发现,横樑距地面有5米高,怀有7个月的身孕的女子很难自行完成上吊,且苗建伟作供时神色慌张。在第二次供述时,苗建伟终于承认了杀妻。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死者父母在诉状中提及苗建伟的杀人动机,称阿秀因前三胎生的都是女儿,苗建伟知道第四胎还是女儿后,心生怨恨,动了杀机。但苗建伟却辩称他和妻子感情良好,妻子曾因生女儿一事自觉内疚,他还安慰妻子,生儿生女都一样,而会痛下杀手,是因为母亲出院要花钱,但妻子不给,"一时怒起,误将妻子掐死。"
然而,法官对苗建伟的说法并不认同,并表示苗建伟和妻子都在外工作,两人都有赚钱能力,且都有自己的银行卡。案发时,苗建伟自己的银行卡上还有3、4万存款,完全可以用自己的钱支付医药费,即便妻子不给钱,留钱也是为了维持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开销,她没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对此,苗建伟竟指"我找老婆要钱,自己就可以省一点了。"他还承认,因怕事情败露后,妻子家人将妻子卡上的钱拿走,才将支付宝上的钱转走并拿走银行卡。更甚是,他利用了该笔款项为妻子办理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