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向来是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然而,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中国财政部等4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徵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4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徵收,此意味地方政府失去卖地收入来源的“小金库”,而该金额每年达8.4兆人民币(37兆台币)。
报导说,南京1名熟悉房地产交易的周姓民众指出,中央此举将使地方政府痛失重要财政来源,她说:“地方财政是没有自主权了,都说土地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小金库,地方财政历年赚钱的模式是投资、返回到官员自己的口袋里。比如地方政府投资一个产业园区,投资人比如是一个开发商,他肯定要按比例返还给地方政府一笔钱。”
她进一步说,开发商作为投资人往往和地方官员达成所谓按投资比例返回现金的协议,“如果现在划归税务局收款,归到中央,地方官员赚钱会受到影响。习近平上任后,其思路很清楚,他本来就想把地方财政收入收回去”。
报导引述海外社交媒体“财经冷眼”的评论指出:“以前卖地收入一直是地方政府在收,没有动用税务系统,所谓土地财政就是地方小金库,收多少?怎麽用?中央几乎不知道,关键是这个小金库还非常不『小』,去年收入8.4兆元(人民币),自己收自己花,当中腾挪的空间非常大。现在卖地收入划归税务部门徵收,中央可以说是直插地方,从财权上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极权控制。”
北京异议人士季风受访说,地方政府一旦失去土地财政的支配权,就会想其他方法获取经济利益,“地方政府的权力只会越来越小,矿山出让金也缴税务局,非税收事项都要收归国有。地方政府卖地钱上缴,以后只能进行所谓旧城改造,强拆房屋就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