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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这句出自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台词似乎也在印证小花梅(丰县杨某侠)曾经历的苦难。
好在这一切在她的家乡已成为过去。村里唯一的痕迹,就是 1996 年前小花梅曾住过的继父家的三间木屋,但现今木屋没有了,剩下石头垒砌的地基被荒草掩盖,站在地基上可以看到村里几排崭新的楼房和村里主街上的车来车往。
现在福贡县亚谷村像小花梅这样的女孩都必须强制接受 9 年义务制教育。骗婚、甚至将她们拐卖到外地的事情在当地已经绝迹。一些早年远嫁外地的傈僳族、怒族等女子近年来开始纷纷返家,一些人甚至回来后就再也不回东部的婆婆家。
不过这对于远离家乡 2700 公里外的小花梅来说已经不太可能。目前她的生母、继父均已离世。唯一在世的亲人是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也远嫁外地,村里没有她的近亲属。而像小花梅这样早年间因拐卖而饱受心理折磨,乃至精神失常的女性该如何救助?仍是一个亟待破解的社会难题。
“偶尔治愈”在了解更多事实的同时,也邀请到一位医学人类学学者,一起探讨精神障碍女性普遍面临的困境,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解锁”以及救助支持途径。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精神病院,是否能成为一个人的最终去处?”
亚谷村老邻居一眼认出小花梅
来自福贡县的多个信源告诉“偶尔治愈”,小花梅生于 1977 年。
小花梅就是小花梅。这是一个在怒江多民族聚居区正常的名字,当地很多人名字都是根据民族语言音译过来的,不是常见的“姓+名”结构。曾有网友质疑这个“不严肃”名字,追问他没有姓吗,其实当地一些民族确实没有姓只有名。
对小花梅来说,人生第一个灾难是他的生父在上世纪 80 年代初意外去世,这改变了她和母亲的命运,贫穷的妈妈带着小花梅,沿怒江大峡谷北上 14 公里,改嫁给亚谷村的恒某某。
亚谷村民木女士与小花梅的妈妈很熟,早年因房屋临近常串门走动。她告诉“偶尔治愈”,当年很多村民都知道,小花梅生父是村里的退役武干(当地土话,武装干部的含义),因为救落水儿童而不幸去世。关于这一信息,“偶尔治愈”还将进一步求证查询。
妈妈普桑玛改嫁过来的时就叫她小花梅,这就是她的本名。继父恒某某喜好喝酒,有三间木屋,没有其他手艺,种田为生。邻居木女士、桑先生回忆,当时小花梅大概四五岁,微胖,挺活泼,头发稀疏。因为离得近,小花梅常跟桑先生的儿子玩。后来小花梅在亚谷小学读书,但小学没有念完。
桑先生看到网上披露的小花梅的照片、视频,一眼就认了出来,他说从眼睛、脸型就认出来了,感觉比原来胖一点,但口音有变化,头发也浓密了。
2 月 10 日晚,徐州市的第四份调查通报证实了以上信息。该通报显示,经部、省、市公安机关对杨某侠、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已去世,小花梅母亲)生前遗物进行 DNA 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当年的亚谷村也远不是现在的规模,30 多年前只有四五户定居在山脚,其他村民分散居住在半山腰和山头,在一片片的小块土地上种玉米等粮食谋生。
而现在,几十年来村子因扩建、易地搬迁而增加到了 2400 余村民,村里商店、饭店、超市等沿街开了数十家,建起了多栋易地搬迁安置楼房,不少村民开店、开公司,也开起了豪车,自建起四五层的楼房。
小花梅的妈妈后来与继父恒某某生了一个妹妹,也即徐州官方通报里的光某英。最终确定小花梅身份的也是用同母异父妹妹和去世母亲遗物的 DNA 做了检验比对,官方再结合调查走访、组织辨认,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村里邻居说,小花梅的母亲大约三年前去世,继父恒某某去世时间更早。在恒某某去世后,小花梅母亲又改嫁过两次,没有再生育孩子。她改嫁后搬到山下更低处房屋居住,小花梅曾住过的那三间木屋就废弃了,后来倒塌、拆掉,只剩荒草淹没的地基。
精神异常始于失败的第一段婚姻
在学者陈业强与福贡县妇联领导的访谈记录中曾提到,“20 世纪 80 年代初,福贡的妇女最初远嫁到保山。当时保山那边的彩礼比福贡的高,保山那边家庭条件不好的男性就来福贡讨媳妇”。
多位邻居记得小花梅小时候挺活泼,精神和智力没有发现异常,变化出现在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
几位老邻居都不清楚是谁把小花梅介绍嫁到了亚谷村南 200 多公里的保山市,但在上世纪 90 年代,怒江大峡谷内道路状况较差,亚谷村人至少要花一整天才出得了怒江大峡谷,出了大峡谷第一个成规模的城市就是保山市,繁华的城市对深山里的年轻女孩无疑有着很强吸引力。
徐州官方在之前通报中提到,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小花梅 1994 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 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与此印证的是,早年住的跟小花梅一家最近的亚谷村民桑先生回忆,小花梅从保山回来后精神有些异常,比如拆洗被单,她连被子里的棉花都一起洗了,也听到过小花梅在屋里有大哭等声音。另一位邻居也听说过,小花梅从保山回来后,“精神不太正常”,但平时没看到过激烈的言行异常。
在“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时,今年 1 月 28 日丰县发布的通报说,家人和邻居反映,杨某侠(即小花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经医疗机构诊断,其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已对其进行救治。
在央视新闻报道的画面中,小花梅被医院收治,其病床床头牌上写“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日期是 2022 年 1 月 29 日。
对于小花梅的精神分裂症治疗情况,2 月 7 日徐州发布通报说,联合调查组组织市县两级医疗专家对其精神分裂症进行会诊,并实施综合治疗,目前其精神状况趋于稳定。入院检查结果表明:她牙齿脱落因重症牙周病所致,其他健康指标正常。经 DNA 鉴定八个孩子是小花梅和董某民所生。
据 2 月 10 日最新的通报,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董某民,涉嫌拐卖妇女罪的桑某妞、时某忠夫妻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研究显示,人口拐卖与精神障碍的关系不容忽视。一方面,精神障碍患者更有可能成为人口拐卖的受害者;另一方面,拐卖经历也可能会导致精神健康问题的出现。而目前披露的小花梅经历,对这两方面都有所印证。
2019 年,发表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中国拐卖妇女犯罪特点及治理策略——基于 1038 份裁判文书的分析》一文指出,他们对 1038 起拐卖女性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分析,结果发现:超过 1/4 的被拐卖女性患有精神障碍,如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癫痫等。
另一份基于对 2006~2012 年间南伦敦地区精神卫生服务所碰到的拐卖受害者特征分析的结果显示:精神卫生服务所碰到的绝大多数拐卖受害者为女性,她们最常见的精神健康问题是应激相关障碍和心境障碍,其次为精神分裂症,有过拐卖经历的精神卫生服务使用者更有可能需要接受住院治疗。同时,该研究还发现,7% 的拐卖受害者在被拐卖前存在精神障碍。
“我女儿不见了、找不到了”
福贡县妇联领导曾对陈业强说“福贡妇女被拐卖的高峰期是在 1993——2000 年期间。当时,福贡这边比较困难,所以有些外出务工的人就把这里的妇女带出去卖掉。被卖的女性中未成年人比较多,有的读到小学或初中没毕业就被卖掉了。被卖到外地的妇女,家庭条件好的,老公对她们也好的,就留在了外地,有的还经常跟家里联系;有的被拐卖出去后就杳无音信、生死不明了。”
在早前的官方通报中,小花梅亲属透露,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的同村女子桑某某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桑某某对警方说,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两人从云南省昆明市乘火车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邻居桑先生告诉“偶尔治愈”,对于小花梅是如何被人带到了江苏的,他并不知道,但那之后的几年小花梅的母亲经常哭诉“我女儿不见了、找不到了”,她不知道女儿去了哪里。
小花梅失踪四五年后,母亲普桑玛收到一封江苏寄过来的信,信里内容桑先生没有看到过,但她母亲说女儿在江苏,她这才知道小花梅下落。
据邻居们回忆,虽然知道了女儿下落,但母亲普桑玛和继父恒某某没能力去找女儿,因为他们没有钱,身体又有病,“他们两个都爱喝酒,天天喝,身体喝垮了。”
桑先生说,他们为这个事很苦闷,但也没路费找回女儿,那个时候电话、网络都没有普及,母亲普桑玛也讲不了普通话,让她去几千公里外找女儿是不可想象的困难。
王江华曾在滇西北生活支教 3 年多,此后也每年都会回去看看。他对怒江澜沧江峡谷两边的风土民情十分熟悉,在他看来,栖息生活在滇西北大山上的很多百姓,由于常年生活高寒的大山里,即便是夏季早晚气温也很低,外加体力劳动繁重,当地居民有早点酒和晚围炉的饮酒习惯。“当地早年喝的是自家酿的包谷酒和荞麦酒,由于工艺不好,对身体的伤害很大,常听说一些常年饮酒的老人在地里干着干着活就猝死了”。
在一份发表于 1989 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云南省的 25 个少数民族,除回族外,酒滥用的情况都比较严重。1988 年,在怒江州六库的傈僳族社区,慢性酒中毒患病率为 29.08‰。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篇题为《社会医学视角下的傈僳族嗜酒行为分析——以云南 A 村为例》的论文中称,傈僳族多居住在高寒山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滞后,普遍缺医少药,他们求医不便,至今仍然保持着“神药”两治的传统习俗,饮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疗病疗伤、解乏御寒的作用,这是驱使人们饮酒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由于酒精的易成瘾特性,饮酒人员也有可能演变为嗜酒者。
王江华告诉“偶尔治愈”,他在当地支教走访时知道很多当地人的饮酒已到了嗜酒的程度,而且不分男女。尤其是一些不能与外界建立信息连接的高山居民,饮酒成为了他们生活的日常行为,常年情绪低迷、阴郁是他们普遍表现出来的问题。
21 年前旧案可见拐卖人口之疯狂
就像徐州官方通报的情况那样,同村当时已嫁至江苏省东海县的的桑某妞将小花梅带至江苏,小花梅经历了童年和婚姻的苦难,又经历了此后 26 年的凄苦命运。
其实早年拐卖怒江妇女的人也是本地人、本村人,只有最熟悉的人有可能拐走语言不通、对外界充满向往的本地女子。
通过早年的一则打拐新闻,也可反应出当时福贡当地拐卖妇女的疯狂,根据新华网 2001 年 8 月的报道,云南省怒江州警方捣毁一拐卖妇女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3 名,解救被拐卖妇女 2 名。
当年 5 月 12 日亚谷村支部书记报警,称该村一个 12 岁的小姑娘和一个刚结婚不久的少妇于 5 月 11 日到子里甲赶街一直未归,四处寻找不见音信,可能是被人贩子拐卖走了。5 月 16 日警方获得线索,得知有一拐卖妇女团伙欲将两名妇女拐卖到省外,正转交到云南保山地区。
警方解救了受害人桑某、都某,不久抓获犯罪嫌疑人娜某言、娜某加、车某香。三人准备将桑、都以 18000 的价格贩卖到浙江省“嫁”给大龄光棍儿。而娜某言的丈夫木某言、女儿和娜某加的丈夫阿某先后因拐卖妇女已判重刑,车某香的妻子于 1997 年被人贩子拐卖到了浙江省。车某香本身就是受害者,而他也参与了贩卖人口。
2 月 10 日下午,“偶尔治愈”在南安建村找到了此案中的娜某言,她出狱后在村子公路边开过小卖部,卖饮料和米线等食品,后因修公路拆掉了她的房子,现在她借住在其他村民的两间不到 20 平方米的小木屋里,房子很简陋,由很薄的木板和三角铁搭建,平时她给放学回来的孙子做饭,她说目前没有收入,实际上已 63 岁,但因身份证的日期不准,按身份证今年才 59 岁,她领不到每月 60 岁以上老年人才有的补助。她说拆了房子后,自己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钱再盖新房。
娜某言说,以前村里外嫁的很多,那时因为穷,女孩也愿意被介绍到外地,但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人愿意再嫁到外地。而且孩子也少了,早年间一般家里生四五个孩子,生七八个的也有,而且十四五岁就结婚,家里孩子多,生活困难,不少父母也愿意早点把女儿嫁出去。
但对 20 多年前自己犯过的案子,她几次说“不清楚、记不得”,拒绝说起过往。
该村村委会成员刘女士告诉“偶尔治愈”,村里知道她曾因拐卖人口的案子坐过牢,但具体刑期是几年不清楚,她出狱后档案在派出所里。
娜某言的房子拆了以后,按国家政策都根据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偿,至于她说没钱盖房、无法安置那是自己的原因,补偿的钱可能给了儿子,也可能花了,那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经济变好,外嫁女回家就不走了
习惯上把靠近缅甸的贡山县、福贡县、泸水县称之为“边三县”。
1998 年,福贡县的人均 GDP 1376 元,而当时云南全省的平均水平是 4355 元;农民人均收入是 685 元,而全省人均收入是 1387 元。最近一次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 年,福贡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09 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55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9%。
相距亚谷村不远的南安建村,海拔有 1700 多米,现在可以开车盘山直接进入村中。沿路是村民新建的三四层楼房,大多村民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齐全,不少家门口停着私家车。
南安建村委会成员介绍,近些年嫁到东部的女子不断在回流,她们以探亲名义,有的带着孩子回来,有的孩子留在了外地,也曾有东部省份婆家的人来村里寻妻,但这些回来的女子说“在你们家里不被尊重,没尊严,所以不回去了。”来寻妻的人也没办法,因为早年很多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领了证的,外地远道来的人也不敢强迫村里女子回去。
根据学者陈业强 2015 年出版的《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他多次做田野调查的村庄,总人口 2100 多人,嫁到外地的女性就有 100 多人,而福贡县公安局记录,福贡县从 1988 年到 2009 年,共有 4005 名妇女外流,被拐卖外流的有 1750 人。
小花梅就是这 4000 多名女子其中之一。
远嫁外地不能保证获得幸福生活,尤其是,很多女子是被欺骗、拐卖到了外地。
根据陈业强的调查,来怒江讨媳妇的男性往往采取欺骗的手段,有的怒江傈僳族妇女由于对外面的世界存在着美好的幻想,以为嫁到东部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当嫁过去后,才发现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很大,她们的丈夫一般是在本地找不到妻子的“剩男”,要么是家庭条件差,要么是身体有残疾,要么是犯过错误、口碑不好的男人。
近些年,情况有了巨大变化。很多嫁到外地的傈僳族、怒族等女子返家后再也不回东部婆家,她们发现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怒江大峡谷的路通了、旅游景区和农家乐遍地开花、村民普遍建起了三四层的楼房、高山上的贫困村民易地搬迁免费分了楼房,村民自建房政府还有补贴。
2020 年 1 月泸水、福贡、贡山三县市交通扶贫的重点建设项目怒江美丽公路的通车,驾车数个小时就可以穿行怒江大峡谷。
而据新华社 2021 年报道,怒江州 98% 以上土地为高山峡谷,贫困发生率曾高达 56%,是全国最高的州市之一,可谓“极贫之地”。但怒江州消除了贫困,26.96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 个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和普米族整族脱贫。
路通了,大量游客和物流通畅带来的就是收入快速增长,亚谷村有多处村民正在新建楼房,村民说一般建楼房要 20 多万,甚至三四十万元,大部分资金来自近年打工、开店、跑运输等赚到的钱。
救出了小花梅,然后呢?
马志莹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的一位医学人类学家,自 2008 年开始,她开始以人类学视角研究中国的精神卫生体系,走访多家精神卫生机构,采访过《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者、公益律师、基层精神卫生工作者、患者和家属。
在过往的调研中,马志莹注意到精神障碍患者面临的困境,在她的经验里,“精神障碍与性别、贫富,三者关系互有交叉”。
被拐卖的农村精神障碍者
“在城市或者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女性精神障碍者往往被看作是一个『危险的母体』,因为被认为会有遗传的风险,从而在『婚姻市场』中受排挤。但奇怪的是,在男性精神障碍者身上大家好像就会忘记这件事。”
根据研究,父母中的一方患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精神分裂症的概率大概是 4% ~ 14%,约是一般人群的十几倍。
“父母一方”并没有任何性别上的指代,但由于女性生理的功能,因此在“优生学”的话语中,女性被认为需要为后代生理意义上的正常和质量负责。
也因此,“女性精神障碍者往往被认为不适合当母亲,即使她们生下孩子,在家庭中也处处被排挤,人们认为,她是没办法教孩子的。”
但在农村,一些欠发达、女性比例较低的地区,可能就会出现不一样的景象,比如此次事件中的丰县。
“人们会只关注这个女性是否能生育。甚至家庭都会视她作负担,急切希望推她出去。一些研究者也发现,农村的精神障碍者很容易进入婚姻,而这个容易,往往不是自己的意愿,而是通过拐卖或者强迫来进行的。”
2017 年的一份研究对 770 位被拐卖妇女进行分析,其中,法院根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等相关证据认定的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有 202 位,占被拐卖妇女总量的 26.2%。其中主要以被陌生路人“顺手牵羊式”和被熟人嫌弃后出卖,同时,也存在被“接力式”转卖和“退转式”转卖。
“解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在丰县女子事件中,根据目前披露出的信息,首先引起马志莹关注的是,“即使这个女性现在是一个精神障碍者,对她的『关锁』,也并不应该被视作理所当然”。
根据早期视频和丰县调查组第一份通报,丰县女子的丈夫董某民的解释为,因为妻子病情加重,发病期间经常摔打东西,殴打老人和孩子,因此,董某民会用铁链进行约束。
《2018 年全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现状分析》显示,截至 2018 年底,中国在册患者 599 万例,其中在管患者 568 万例。病情稳定患者 442 万例,病情稳定率 80%。
在 2004 年之前,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大多游荡于社会边缘,或被家人用铁链、铁笼锁在一隅。但这不仅使患者获得医学治疗的权利受损,导致病情延误甚至遭受明显的躯体损害,也无法从根本上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十多年前的媒体报道曾称,仅河北一省,被锁者约 10 万。
2004 年,中国借鉴澳大利亚的模式,推出“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因为首年获批 686 万元经费,人们也将其简称为“686 项目”。
该项目打通医院和社区,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肇事肇祸率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措施便是“解锁”。
而“解锁”并非简单的打开锁链,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和流程,需要由包括精神科医生和护士在内的专业团队在关锁现场对患者实施解锁,将患者接到指定的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和住院治疗(系统药物治疗,同时配合心理治疗、工娱治疗或改良电休克治疗等综合治疗手段),患者病情好转或稳定后出院,回到社区继续接受随访、服药、康复和健康教育等一系列干预措施。
“解锁”推行多年,为什么还是会有上锁行为出现?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政府要不要给患者解锁的问题,而是大众和社区如何接纳或者跟精神障碍患者相处。我们不能把这些患者当做潜在的风险存在。”
此外,马志莹说,在“机构-家庭”的二元模式下,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如果除了家庭和医院,精神障碍患者还能去哪里?
她曾在走访中遇到许多“关锁”个案,有的是因为当地精神病院的床位有限,所以患者被锁在家里。也有一位父亲,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已经进出十几次医院,因为在医院被其他病人打过,儿子非常不喜欢那个环境,这位父亲说,“宁可直接锁在房间里,不让他出来,也比去医院挨打好。”
“在整个精神服务系统里,应该有家庭之外的社区居住的选项。比如『中途宿舍』,一些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从精神病院出来之后,可以去这里过渡。对于独立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也可以有社区护士或社工定期随访。”
“偶尔治愈”通过资料查询,发现在江苏徐州丰县也有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需要家庭提交信息材料,之后进行随访。其政府网也提及,在 2020 年,丰县政府进行摸底,对辖区内 3852 名持证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核查,并为 1737 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救助。
但在丰县女子事件中,相关信息并未被充分披露出来。
精神病院难道就是她的终点吗?
在第四份通报中,徐州调查组称,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有公益律师称,“如果丰县女子确有精神疾病,这可能是首次关锁精障者被刑事检控”。
对此,马志莹称,“这确实是一个进步”。因为在其中,会涉及一个问题,公众在谈论精神障碍者,尤其是严重的精神障碍者时,会普遍认为,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就没有同意能力。
“如果有关部门认为这涉嫌非法拘禁,尤其在承认她有精神障碍的情况下,某种程度认为,在这个事件中,他们承认这位患者是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她对自己的处境是有自主选择权。”
但马志莹强调,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只改其中一部分,因为可能会带来未预效应。如果只强调“关锁”的非法,而不给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支持,那么一些家庭会担心涉嫌犯罪处于两难境地,“可能偷偷把人送走,也可能把患者遗弃”。
“我们需要给家庭照料者更多支持和关注”。
在丰县女子的问题上,我们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把人救出来之后,怎么办?
马志莹抛出一个问题,“精神病院难道就是她的终点吗?”
她援引国内外的救助案例,“首先解决的是住的问题”。
“要解决他们的处境,首先是要从物质条件开始着手,因为无家可归的状态就会导致精神压力。因此,这在许多救助项目中,住处是很重要的一项”。
马志莹举例,在美国,能够独立生活的精神障碍患者是有租金补贴的。无法独立生活的,也有中途宿舍、集体之家。另外,对于遭受虐待和暴力风险的女性,也可以自行或者带着孩子到庇护所藏身。而在中国,广州和深圳也在开始尝试中途宿舍,但“规模还是很小”。
此外,还有经济来源的问题。对于丰县女子来说,脱离现在这个环境之后,她需要依靠什么才能生活下去?
“在国内外,也有一些尝试去解决精神障碍者的就业问题,指导患者做一些就业技巧的训练。在农村,可能会有一些农业生产互助小组”,马志莹说。同时,由于精神卫生资源匮乏,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更多被压缩成“药物治疗”。但马志莹指出,从生物、心理、社会全方位角度去理解一个人的话,“药物治疗只是其中一方面”。
因此,我们需要考虑如何去给这些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支持网络,进行心理创伤治疗。
“过去很多拐卖事件中,有人会提问,说你把人救出来又怎样呢?回答者说,儿童有福利院,精神病人有精神病院。但我们应该去思考,精神病院是否就能成为一个人的最终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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