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辱权”,是一个奴隶最在乎、最不容挑战的“权利”。
1
《阿Q正传》里,阿Q被赵四老爷打了一巴掌、又被王胡等人欺负以后,第一反应去欺辱更为弱小的小尼姑,摸了小尼姑新剃的头皮,又拧了小尼姑的面颊,调戏的说“和尚在庙里等你”。
写了这些之后,鲁迅意味深长地写了两句:“阿Q十分得意的笑了,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了。”
他们在笑什么呢?是笑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此次欺辱中获得了那么一点卑微的满足。
我有时会有一个奇怪的发想——小尼姑固然是未庄里阿Q唯一敢欺负的人,但如果她竟不那么软弱,敢于当面反抗阿Q的调戏与轻薄,阿Q又会怎样反应呢?
这种殴打基于这样一个逻辑——阿Q欺负小尼姑,为了从这种欺辱中发泄自己的戾气,可是如果竟遭遇了反抗,不仅戾气发泄不出来,反而会在所有“酒店里的人”面前跌了面子,传扬出去,大家发现他居然连“小尼姑”都欺负不了。这将让他在未庄的“江湖地位”受到极大的动摇,
所以他定然会愤然使用暴力,捍卫自己欺辱小尼姑的“权利”。
是的,“欺辱权”,这几乎是所有奴隶最在乎的一项“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你会看到他们在保卫这个“权利”时,焕发出让自由人望尘莫及的热情甚至疯狂。
只不过,这种热情,当且仅当他们在“挥拳向更弱者”时出现。
所以鲁迅又说:“强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这些都是通着的,流氓和奴才,总是在殴打敢于“顶撞”他们的老弱妇孺时,才是最卖力的。
2
这个猜想,在我看过昨天爆火的“唐山打人案”之后更确定了。
九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围殴几个弱女子,拳打脚踢不过瘾,竟然连板凳、啤酒瓶都用上了,在店里打还不过,还拖着女孩的头发到店外继续围殴……
如果不加解释,你一定以为这样惨不忍睹的殴打,是发生在什么“黑帮火并”当中。双方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这样痛下杀手。
然而摄像头记录的整个事件真实起因,仅仅是这些男子中的一人,酒后无端调戏烧烤店里的女孩,并遭到了后者的反抗和责骂。
就为这么点事儿,就值得对几个女孩子下这么重的手么?这听上去太匪夷所思了。
但仔细一想,你又会觉得了然。因为这帮人就是传说中的人渣么——那种按等级森严的“江湖规矩”活惯了的人渣。
人渣们的思维,跟《动物世界》里的非洲大草原或者阿Q眼里的未庄是相似的,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每个人都有个属于他的“等级”。
如果他默认你的“等级”比他高,那么OK,他怕你会像老鼠怕猫,你看这帮人后来一定说警察要来了,顷刻做鸟兽散,就是因为这个。
可是如果你的地位(被他认为)低于他,那么不好意思,哪怕遭遇最轻微的反抗,他也会对你恼羞成怒。因为你的反抗已经威胁到了他已经建立的等级认知了。于是他觉得必须对你下死手,才能维持这种认知不倒。
从监控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起初,这个肇事者对受害女性的骚扰,是非常随意的,就是酒后穷极无聊,看见漂亮女性,上去动手脚,占便宜。
显然,在这个流氓眼中,目标女性就是一种低于他“等级”的存在。所以他们可以不顾对方感受的上去强行骚扰。
可是当他遭遇女孩的反抗和责骂后,你发现他明显恼羞成怒了。事情从这里开始发生了质变。那流氓从调戏变得认真起来,开始下重手殴打。
这种变化其实很好理解,别忘调戏者是跟他的几个“兄弟”一块来吃饭的。他敢上去调戏女性,本来是个挺“露脸”的事情。现在突然遭到了对方的反抗,还挨了一酒瓶,“面子”一下没了,如果不把“面子”找回来,以后在“兄弟”面前还混不混了?
于是我们进而看到了一场单方面的、暴虐的殴打,几个流氓无休无止的殴打那几个女孩,他们的暴虐其实来自一种奴性的本能。
而让人更感到不寒而栗的是,对此事的很多评论当中,居然有人是理解并认同他们这套规矩的,有人直接在留言中说受害女孩也有“过失”,反抗和辱骂没有照顾到对方作为“男人”的“面子”……
对于这种匪夷所思的言论,我觉得自己重述一遍,都会觉得七窍生烟,但你仔细想想,又会觉得这可以理解,因为我们国家里很多人平素似乎就是这样思考问题的。小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大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很多人似乎觉得“等级低”的人,就该忍让、服侍、听命于那些“等级高”的人蛮横无理。要照顾到侵害你利益的那个流氓的“面子”。
也是这帮人,总是孜孜不倦的告诉你,世界就是一个大丛林,恃强凌弱、弱肉强食就是这个社会的常识,什么公平、正义、法律、道德、普世价值都是骗人的。强者欺负弱者,就像强国把弱国当做自己的“缓冲带”一样,是一种天然的“权利”。
对于这种人,我劝你平素尽可能离他们远点,因为他们的世界观,其实跟那帮殴打女性下死手,一听说警察要来就一哄而散的流氓是极为类似的,他们眼中人与人的权利没有一个明确的藩篱,而永远随着强弱、上下地位的变化而变化。指不准哪一天,他们就会冷不丁捅你一刀,踩你一脚,以弥补他们在别处失去的面子和里子。
跟这样的人相伴,你不觉得时时处处“如伴虎”么?
3
胡适在《女人也是人》写过一句非常狠的话。他说:“中国所以糟到这步田地,都是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太对不住了我们的妇女。”
为什么“对不住妇女”会造成中国近代的困境,这个道理胡适没讲,但他的反对者鲁迅,在《灯下漫笔》中,却似乎把这事儿说的更明白了一些:
“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
是的,女性是什么?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每个等级的女性都成为那个等级男性执行他们“欺辱权”的“出气口”。
每一级的男人都把他们从上一级那里受到的压迫与屈辱,报复性的发泄在与他同级或者比他更低的女人身上,原因仅仅是因为女人比他更卑更弱,无从反抗。
这样的社会,你若说它能向近现代发展,产生高级的社会协作,那就有鬼了。因为它连现代社会起码的人人平等,将每个人的私权明确化都做不到。在其中每个人都是天生的势利眼,遇见比自己拳头大的人拼命趋炎附势,遇见力量不如自己的人就恨不得将其吞噬。
所以,越是没出息的男人越以欺负女人为乐,正如越是欠发达的地区,女性的地位往往越值得忧虑。一个肆意凌虐女性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奴性深重的社会。因为认同这种观念的人通常是慕强而不知义、畏威而不怀德,讲究拳头大的是哥哥。现代秩序在这种人太多的地方无从建立。等级化和奴性将把这里风化为一片蛮荒的沙漠。
有人说,这次“唐山打人案”是个“女权”的问题,我觉得并不单纯是。无论你是不是女性、无论你生活在哪个阶层,若心甘情愿的生活在一个每两个人碰在一起就要分个“雌雄”的规则中,你迟早会遇到不得不“雌服”的那一刻,你被欺辱,就成了早晚的事情。
鲁迅与胡适的时代已经过去百年了,这样的事情时至今日居然还会发生,我们不仅应该感到羞耻,更应该感到恐惧。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1 | 一股暴跌潮,正在席卷全国 |
2 | 如临大敌 中共密件热传 |
3 | 中国市场突传重磅利空 |
4 | 美国股市传出大消息 |
5 | 下跌速度之快令人震惊 北京彻底露馅 |
6 | 突然!一封“倒习书”疯传 |
7 | 全场傻眼 中国学者丢人丢大了 |
8 | 大权旁落?习最新讲话再现异常 |
9 | 中国的大萧条,就要来了 |
10 | 朝鲜士兵遭屠戮画面被公开!乌军直呼“不敢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