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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郭伯雄、赵正永、达赖! 陕西再掀扫黑风暴

www.creaders.net | 2024-04-28 09:35:43  知灼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声明:

前言与文章主要内容,取材于多家官方媒体报道。

如认为后期加工中有被歪曲,或认为不严谨之处,请留言给我们……

素材媒体分别是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央视《新闻调查》、中国经营报、华夏时报、济南时报“新黄河”、南方周末、中国商报、中国房地产报、《民生关注》等。

前言:

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反华势力“达赖集团”,原西安市公安局局长某某某……多家媒体调查发现:

这一串普通民众连碰不敢碰触名字,似乎都和陕西“神秘商人”李彬,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而李彬,就是“西安80后亿万富翁”胡绪峰多年奔走指控的“西安黑恶势力团伙”核心人物。

其被胡绪峰指控通过暴力与各种造假手段夺走了自己价值40亿的资产。

尽管经过长达十几年的维权、举报与诉讼,至今仍未有进展。


4月26日,胡绪峰很兴奋地向多位媒体人发来一条链接,并留言说:

机会来了

80后的胡绪峰,曾被媒体称为“陕西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但如今的他,却靠四处借钱度日。

胡绪峰发来的链接,是陕西省扫黑办与陕西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陕西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

公告明确: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扫黑除恶领域重点纠治“村霸”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和腐败问题。

胡绪峰似乎又一次看到了希望。

44岁的民营企业家胡绪峰,是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润集团)创始人,2005年创立公司时,他才25岁。

尽管至今公司已成立近20年,但胡绪峰四处奔波维权就长达14年之久——导致他从亿万身价变成身无分文的,是陕西“神秘商人”李彬。

据胡绪峰指控,李彬极其团伙不仅设计“豪夺”了他公司的亿万资产,还调动各级“政法力量”对他实施了多次抓捕。

幸运的是,最终均查无实据。

尽管躲过了牢狱之灾,但公司资产还是被李彬等夺走至今。

经过长达10余年的奔波维权,胡绪峰拿到了最高法“胜诉判决”。期间,陕西省公安厅长还曾亲自签发“厅长督办令”,要求时任西安市公安局长肖西亮将李彬团伙作为“涉黑恶势力”予以查办……

然而,用胡绪峰的话说:

“至今,胜诉判决如一纸空文,李彬领导下的涉黑团伙成员,仍时常组织数十人继续 抢占 我公司的合法资产。”

01

为了拿回自己的公司资产,胡绪峰已经奔走呼号了10余年。

胡绪峰出生于1980年的陕西省商南县,家境贫寒,早年辗转广州、深圳和西安打工,凭借电脑批发生意赚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随后转型发展到房地产圈,二十岁左右已有亿万元身家。

后续的故事要从2005年说起。

那一年,年仅25岁的胡绪峰创立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润集团”),2006年成立宏润地产,由宏润集团控股95%。

据济南时报“新黄河”的报道,2007年3月,胡绪峰旗下的宏润地产与灞桥区穆将王村村委会签订了合同,获得了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并将项目命名为国际幸福城。

正是这个项目,让胡绪峰命运彻底变轨。

新黄河的报道显示,“穆将王”城中村改造项目曾是当年西安市首批最大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胡绪峰称该项目曾被评估市场价值高达40亿元。

同年5月,宏润地产对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12月31日,胡绪峰在“穆将王城改项目”共投入拆迁补偿、安置等建设资金8.2亿元。

由于村委换届,新的村领导一再提高要求,使得原本拆迁费从2500万元提高至1.4亿元,“多层回迁房建好了不要,重新建高层”,这让他资金压力颇大。

旧城改造项目在无法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情况下,胡绪峰只能四处寻求民间借款。

经他的“师傅”——陕西中厦法人竺尧江介绍,借了别人8000万元,宏润地产以其18%的股权作为质押,竺享有相应的分红受益权。

胡绪峰后来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正是这次借款,导致他落入以“李彬团伙”设计好的“套路贷”陷阱。

因为也是在事后,胡绪峰才知道他借的钱都是李彬在幕后操控,意图通过少量借贷夺走他价值数十亿国际幸福城项目。

据华夏时报的报道,2013年3月15日,经竺尧江介绍来的李彬把胡绪峰等人召集到自己的会所中。“他们让我今天必须还钱,要不就变更法人。李彬叫来十几个人,将我非法拘禁起来,对我软硬兼施,逼迫我签下了一大堆材料。”

胡绪峰主要涉及因两笔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其中一笔向浙江商人王某借款的600万元,却要将宏润地产7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王某,胡绪峰因此丧失了公司控制权。

然而根据工商变更信息显示,在此之前,胡绪峰所属的公司股份早就被人偷偷变更走了。

在西安市工商局(未更名前),胡绪峰调取了一份决定他股权被变更的一份《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后被权威鉴定机构证实:

包括胡绪峰在内的交易双方,签名均系伪造。

02

简单说,就是胡绪峰与人原来签了一份股权质押贷款协议,但却被对方以伪造签名方式,把本属于自己的股份,变走了。

经过一系列的鏖战诉讼,胡绪峰最终得到了最高法的支持:

认定双方是“股权质押”而不是转让。

虽然拿到最高法的判决书,但对于胡绪峰来说,如同一纸空文,因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压根不给他变更。

胡绪峰说,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领导跟他讲,你把欠款还给他们,我们就可以给你变更回来。

胡绪峰想不明白:明明是对方违法造假变更,还有最高法支持自己的判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不但不给纠正错误,竟还替对方讨债。

随后胡绪峰、西安市场监管局与李彬等三方展开了多次诉讼,依旧是无果。

每次提到西安市场监管局,胡绪峰难掩愤怒,不久前,胡绪峰更怒而将西安市场监管者局长郝生旺公开举报了。

尽管官媒贵州电视台《民生关注》随即介入并给予了公开报道,但仍如过去十余年的一样:

没有任何改变!

面对胡绪峰的指控,也是“被举报人”的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王勇杰表示:

所有股权变更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并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况。

实际上在过去10余年里,胡绪峰的遭遇已经被央视《新闻调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中国经营报、华夏时报、南方周末、济南时报《新黄河》、中国房地产报、中国商报等不少于20家媒体公开报道过……

但诡异的是,无论舆论怎么质疑,证据多么明确,该怎样还是怎样。

03

胜利,距胡绪峰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19年。

2019年初,全国扫黑除恶风暴正劲。

当年初,陕西省公安厅向西安市公安局下发了一份“厅长督办令”。

据显示,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签署“厅长督办令”,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对胡绪峰举报李彬、王坚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认真核查,严厉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厅长督办令”明确,时任西安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为核查责任人。

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胡绪峰“苦思冥想”都想不明白,为何总是到了最后就没有了消息。

经过多方打听,他得知有多位有名有姓的西安市原政法系统高官、现任职能部门负责人都与李彬交往甚密。

而该说法在权威媒体——《中国经营报》于2019年6月10日刊发的一篇报道中,得到部分印证。

上述媒体报道在文章开篇提到:

进入2019年,随着陕西扫黑除恶的推进,一系列套路贷案件正在被重新调查梳理中。在已被媒体曝光的40亿元套路贷事件里,李彬等人曾深度介入。

因集资入狱的竺尧江曾在庭上称,他花3.28亿元从李彬手里购买国际幸福城项目,已有1.8亿元给了李彬,其中4400万元系现金,而李彬则带话要其在监狱里“好好待着”。

报道说,《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目前陕西警方已介入调查40亿元套路贷事件……

更为关键的是,彼时的这篇报道提到:

李彬不仅涉入已落马的大老虎——原陕西省省委书记赵正永指示设立的公司,还有越兴担保、圣禹投资集资案,至今仍在西安碑林公安分局,未有进一步处理。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宏润地产外,陕西还有多个公司及项目在李彬的民间借贷介入后,均以企业家失踪、企业易主、项目烂尾而终。

一份更早的文件则显示,李彬还曾在西安市公安局下属企业任职。

2004年,西安市公安局全资设立的西安晨钟实业公司,与香港民德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西安丽苑酒店,李彬以香港民德股东身份,担任丽苑酒店董事、监事。

该 报道最后还专门提到,记者了解到,在新的扫黑除恶形势下,进入2019年,针对40亿元套路事件,陕西公安机关再次启动调查,传唤多名知情人了解案情,目前尚无更多消息发布。

数年过去了,李彬等被调查一事,再次 石沉大海。

04

李彬到底是什么背景?真有这么大的能量?

据《华夏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提到:

李彬生于1968年,其父母在西安电影制片厂工作。1984年,李彬被送往宁夏某野战部队服役3年,此后往来于广州和西安倒卖录像机。

1990年,李彬偶遇“高人”发现“金融行业是可以用纸换钱的”后,开始进入金融界。

他在专访中称,西安市达到国际金融理财水平的有两个人,他是没有拿执照的第三人。“2000年后,李彬成立公司进入典当、担保、投资、收购重组市场。”

根据该报道,李彬在2005年退出资产4亿元的公司,仅带走400万元创立的陕西省社会公益基金会(2006年获批,李彬担任理事长)。在那之前,李彬还曾担任西安市某福利基金会主任。

报道说:“他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为他人带来利润,从中取得慈善所需。这一过程通常在喝茶、聊天中完成,是为‘意境’。在李彬眼里,这么赚钱要比过去‘容易多了’。”

李彬确实很神秘,尽管被媒体多年连续报道,但李彬到底长什么样?鲜有媒体能刊登其照片。

多年前,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揭露胡绪峰被“套路贷”事件报道中,曾公布过李彬一张极为模糊的照片。

这也是目前为数不多,甚至是唯一一张。

而实际上根据媒体报道,李彬的能量确实惊人。

在社科院主管的权威财经媒体——《中国经营报》另一篇报道中提到:

李彬夺走胡绪峰的国际幸福城项目后,因为没有钱开发,地方官员承认政府提供了1.5亿元。即便如此,这个项目依然迟迟不能完工。

西安政商界人士曾告诉记者,李彬与郭伯雄兄弟关系匪浅。

但李彬予以了否认。

2016年12月,李彬在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中称:

他和郭伯雄、郭伯权及其家属并不认识。

更让人震惊的是,根据《中国商报》2019年11月12日的报道显示:

李彬还曾与达赖集团交集颇深。

2019年11月12日,中央级媒体《中国商报》旗下新媒体“尚法新闻”曾对此展开过调查。

报道显示,据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李彬因涉案,曾一度躲在某寺庙里,直至被人把事情摆平后才敢下山。”

该知情人向“尚法新闻”记者透露,李彬曾有一笔10万美元的捐款,通过非法渠道直接输送到境外分裂组织达赖集团的账户,案发后,本来是要彻查李彬,但后来给摆平了,“如此严重的问题,李彬都能摆平,可见其能量确实不一般。”

05

值得一提的是,而对于为何迟迟没有查办李彬,彼时的《中国商报》报道这样写到:

一名接近警方信源的知情人向 透露说,李彬、王坚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线索,在碑林分局恐难立案,阻力很大,只有异地用警才能查清,“因涉及的人太多,涉及面广,如没有重要领导拍板,谁也不敢动。”

报道还记载:

采访发现,以李彬等人为首的疑似“套路贷”团伙的背后,似有“保护伞”的影子若隐若现,致使办案民警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游移不定。

对此,彼时的胡绪峰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李彬在西安的能量很大,“保护伞”很多,曾拉拢过很多政府官员“下水”为其所用。“西安市公安局原局长某某某等多位政法机关领导跟李彬交集很深,他们是李彬的座上宾,我在李彬办公室里就见到过一位西安市公安局局长。李彬的背后水很深。

另据胡绪峰指控,仅今年李彬等已多次组织手下,持械抢夺公司。

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24年3月29日上午10:41时许、2024年4月9日8:50时许。

宏润地产一位高管指控:

受彬方面指使20多名保安及社会闲杂人员共计40余人,对宏润集团所属的宏润地产办公场所进行打砸抢。

上述高管还向媒体表示:

自2023年10月20日以来,上述涉黑涉恶人员已七次对宏润地产办公场所进行暴力冲击。

其实,胡绪峰还有一次接近“胜利”。

2020年8月31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的报道显示:

到2011年底,宏润集团出现资金困难。做资金放贷生意的王坚经人引荐,找到宏润集团董事长胡绪峰,借给宏润集团600万元,同时约定宏润集团以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作为还款保障。 

然而,胡绪峰在此后的相关诉讼中发现,王坚与宏润集团签订借款600万元协议的前一天,也就是2012年1月10日,王坚已在工商局申请将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其名下。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西安市工商局存档的这次股份转让文件中,变更工商登记的材料中涉及到有关当事人的签字,均被证实非本人签字。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也予以证实。 

宏润集团方面认为,工商行政登记部门在上述变更中,存在明显错误,应及时更正。西安市工商局在收到宏润集团的申请后未做更正,并建议宏润集团走司法程序。 

随后,宏润集团将西安市工商局告上法庭,但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西安市工商局在审查第三人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资料时,没有发现股东出资协议上的签名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所为,系工商变更登记中的瑕疵,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宏润集团败诉。

胡绪峰的宏润集团提起上诉。在该案二审中,西安市中院维持原判,宏润集团二审败诉。

2019年6月18日,宏润集团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在2019年7月,获得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

此次抗诉也被《南方周末》证实。2023年9月27日,《南方周末》刊发调查报道提到:

西安市中院维持胡绪峰败诉的一审判决后,2019年6月18日,胡绪峰向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陕西省高院指令西安中院再审。 

2020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抗诉。据该院官网报道:

这是陕西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行政检察部门单独设立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次派员出席行政抗诉案件再审法庭。

然而到了2020年11月18日,西安中院作出再审判决,胡绪峰再次败诉。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小企业营商环境课题组,在2023年8月31日委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锡锌、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波四位法学专家组织研讨会,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显示,所有专家一致认为:

2012 年1 月10 日《股权(东)转让出资协议》中胡绪峰的签名系伪造,该文件属于虚假材料,应当撤销基于该虚假材料所作的宏润地产股权变更登记的行政决定;

王坚与宏润集团达成的合意系股权让与担保,而非股权质押,若将前述变更登记视为有效的股权让与担保登记,王坚作为债权人,无权行使股东权利,只能就案涉股权优先受偿;

宏润集团作为债务人与担保人,偿还借款后,有权请求王坚返还股权,变更股权登记。

尽管所有的权威法学家都认为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错了应该纠正,但最终胡绪峰还是败诉了。

我们回到最开始,陕西省2024年4月开始的这场“扫黑除恶风暴”,胡绪峰依旧 充满了期待,只是不知道,能不能为胡绪峰带来一抹阳光。

最后,用最高检4月2日刊载的一篇文章中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线索发现核查以及风险排查,对黑恶组织惯常实施的犯罪的警情、线索、案件,重点审查、串并分析、建模深挖,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的动向、“恶变黑”的线索、信号,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查深查透。

持续完善省级院统一把关机制,继续开展省级院统一把关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压实把关责任,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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