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李姓男子先前透过网络游戏认识未满14岁的小华(化名,下同),双方发展为情侣后,李男很快趁小华的单亲妈妈不在家时,潜入家中与小华发生性关系,直到一次小华妈妈回来撞见小学女儿与陌生男子裸体相拥,气得立刻报警。 李男被判2年徒刑、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依和解内容分期赔偿12.8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就读高中的19岁李男2023年初透过网络游戏《传说对决》认识当时仅小学6年级的小华,双方同意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李男明知小华才读国小而已,性行为的智识与决断能力都不够成熟,却仍在同年3月至5月间,趁小华妈妈不在家时溜进去与小华发生性关系,前后多达5次,直到小华妈妈某晚下班回家后撞见两人光溜溜躺在床上。
桃园地院法官审酌,李男明知小华未满14岁、思虑未臻成熟,竟未能克制自身,还与小华发生性关系,已经影响女方身心健全及人格发展。
法官认为,李男尽管犯法,念在事件发生时双方为男女朋友关系,且犯后李男始终坦承犯行,并且与小华母亲以12.8万元赔偿金达成调解,勘认犯后态度良好,加上就读高中的智识程度,案发时在超商兼职,每月收入仅几千元,以及案后发生严重车祸导致脑出血、颅底骨折等严重伤害,诊断为严重脑伤,只能从事简单工作等情形,因此量处适当刑罚。
李男依约分期每月支付8000元赔偿小华妈妈,法官于本月3日依5罪名判处李男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依调解结果支付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