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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缓冲期!中国最新公告 当天发文 当天执行

www.creaders.net | 2026-09-01 07:56:26  RFI 税后中国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周一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当天发布的《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写道:“一、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公告》指出:“二、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公告》续指:“三、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官媒新华社报道提及,为促进改革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中国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一财经》报道指,外籍个人是指没有中国国籍的个人,也就是外国人。而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取消免税政策后,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股东的税收负担是否会增加? 北京大学中国财税研究中心主任刘怡在受访时说,欧美主要国家实行居民个人全球所得征税制度,即对居民个人来自全球的所得征税。外籍个人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时,即便在中国享受了免税优惠,还需向其居民国补缴相应税款,实际税负并没有降低。取消免税政策后,外籍个人在中国缴纳的个税可以抵免其向居民国缴纳的税款,实际税负不会增加。

老乡别跑!中国最新公告 斩断32年“优惠”

中国财政部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延伸阅读有:突发:老乡别跑!下午 9 月 1 日下午4点发文,当天执行

税后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天突然发布 2026 年27号公告: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原来延续了32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直接取消,税率恢复到20%。

最刺激的是时间:

下午4点刚过公告才出来,9月1日当天就开始执行。

不是下个月,不是给30天过渡期,甚至不是明天。

一项从1994年延续至今、整整32年的税收优惠,下午告诉你没了,当天就没了。

20%的优惠空间,瞬间归零。

至于这项政策真正影响谁、为什么当年会有这个奇怪的优惠,以及香港个人、香港公司以后到底怎么持股更划算,后面慢慢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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