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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传珩来稿:中国新闻监督纸上谈兵

www.creaders.net | 2008-02-19 12:45:38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牟传珩来稿:新年伊始,中国大陆正在发起新闻舆论监督造势,官府官员争相表现面对媒体的开明形象。

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载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的文章说,要善解、善待、善用、善管新闻媒体。文章说,只有破解这一课题,才能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增强社会舆论的引导能力。更有报道说,从今年3月1日起,云南省将施行《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问责办法》明确提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该《问责办法》由总则、问责事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附则共5章21条组成。这被官方媒体称之为:"以云南省政府名义制定的首个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行政问责办法",而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洪波说,"它弥补了现有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的不足,补充了行政监督手段,使未触犯法律、违反纪律的不作为、乱作为有了追究责任的依据。"。根据《问责办法》规定,以下10种情形列入问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与此相呼应的另一则新闻是:新一届云南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修订的《政府工作规则》,新增一条规定:"省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

两个新规定在官方媒体引起好评如潮,有媒体甚至称:"这样的规定接连出台令人振奋。"当地新闻界人士说,这标志着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将走向更加开明,而媒体的舆论监督将更能发挥作用。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将新闻监督纳入问责范围,不仅仅把新闻媒体看成下属机构,而是真正将其作为社会力量来对待,是行政理念的一种提高。

而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在日前举行的新闻界新春恳谈会上也亦步亦超地说:"舆论媒体的背后,是人民群众;批评报道,是群众对党委政府的监督;领导干部要对舆论监督表示欢迎。"王国平说,杭州市的领导,对媒体舆论监督的认识也是有一个过程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面对批评报道感到害怕,避而远之。第二个阶段,是不怕了。但"你报道你的,我干我的"。第三个阶段,是欢迎。希望媒体多对杭州的工作开展监督、挑刺,帮助党委政府做好工作。他认为这是"执政理念的进步,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

新年开局,陕西榆林市委书记周一波更以其面对媒体的开明、果断的不寻常举动赢得了一个"满堂彩"。他在处理绥德职校校长被拘事件的同时,特意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郑重表态:对记者的正常报道要热情接待,自觉接受监督和批评。不能让舆论监督放空炮。对与事实有出入的报道应及时沟通,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各级领导同志和记者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应自觉处理好和维护好工作与监督的关系。要对报道和批评表明态度,绝不允许对记者的报道麻木不仁。

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近日则在中央驻皖暨省直新闻单位座谈会上也显出新姿态。他说,正面宣传是鼓劲,是加油,舆论监督也是鞭策,是推动。我们在提倡正面宣传的同时,热忱欢迎并坚决支持新闻界朋友进行舆论监督,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希望新闻媒体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敢于曝光阴暗面,勇于鞭挞假恶丑。

此外,2008年01月10日法制日报更是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共同构建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该文有意要推动全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指出: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个别地方的领导及部门对舆论监督存有偏见,经常把正常的舆论监督当作是"破坏团结"、"给政府抹黑"、"影响和谐"的举动,并以此用各种方式和手段限制和阻挠媒体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为掩盖问题恶意阻挠的;有对舆论监督抱有偏见的;也有因制度缺失而导致对舆论监督保护不力的。但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全社会尚没有形成一个和谐的舆论监督环境。

以上种种官方正面肯定新闻舆论监督言论,不能说不现代、不开明。然而,最近中国国内网络媒体却又流行一位宣传部长泄愤网络媒体的语录:"网上一些人是在胡说八道","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啊,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如今"记者不报道大好形势光添乱"。其实中共宣传部门骨子里一贯反对西方的新闻价值观念和"淡化意识形态"主张。他们说一些报刊网站刊文歪曲中国的新闻制度,认为"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新闻管制是一种违宪行为"。他们反对"媒体应该是社会公器",媒体应成为制衡党和政府的"第四种权力"主张,并赤裸裸地抵制"取消新闻管制"。中共宣传部门至今仍认为,媒体主张新闻自由实质上是"要否定新闻的党性原则,否定新闻媒体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否定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否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搞乱人们的思想,搞乱我们的国家。"宣传部政客们要求新闻媒体掌握在党的政治家手里。他们一直将毛泽东在1959年6月对吴冷西说的"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奉为圣经,1996年1月2日江泽民也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重提政治家办报,并指出"这一指示精神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胡锦涛1999年9月17日在《学习时报》上撰文,再次强调要"坚持'政治家办报'"。他们所谓的政治家办媒体,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中共宣传部门一再对官方媒体强调"四个不能变":新闻媒体作为党的喉舌性质不能变,党管新闻媒体不能变,党管媒体干部不能变,党管舆论导向不能变。他们至今都要求所有媒体必须维护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抵制"淡化意识形态"。

在如此中国特色的党管新闻,政治家办报制度下,新闻媒体不独立、不自由,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至今没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记者们的"添乱"随时会面临打击报复。而且,一些媒体牢牢控制在腐败者的手中。媒体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什么,其实早在党的宣传部门幕后控制之中,他们台面满面红光,台后阴影拉长。由此看来,官方新一论冠冕堂皇的新闻监督造势,不是纸上谈兵又是什么?如果党和政府真的要新闻舆论监督,何不撤销禁锢媒体的宣传部门,放开新闻舆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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