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处于“后发劣势”的中国有关部门,这次终于在第一时间对王老吉表态了:凉茶中添加夏枯草有问题,是违规的。
但是这次的及时表态,反而让相关部门陷入了尴尬之中:作为食药同源的夏枯草,究竟适不适合食用或饮用,这个问题实在太复杂了,如此轻率表态究竟是科学还是不科学呢?
据说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的药材名单中仅仅只有87种,但身为中国人我们应该知道,在中国有悠久历史的中药和中医观念里,自然界有成千上万种植物是既可食用又可保健的,仅仅因为不在所谓的“名单”中,包括夏枯草在内,更有无数种草本、药材,就要被排除在“食用”之外,跟人类“绝缘”吗?!
这个,是不是有点管得“太宽”了?是不是有点不合理?我的联想是,全国遍地开花的中餐馆要不要遵守这一“名单”的强硬规定?如果要,恐怕以后在饭店里可以吃到的美食就只有寥寥数种了。
因为不在名单中,所以不许“吃”你;因为不在“名单”中,所以不准你用。这让我们首先必须质疑“名单”本身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为即使是法律上,也有个原则叫“法无禁止即合法”,何况这样一个规定呢?
我丝毫不怀疑我的朋友叶征潮真患了胃溃疡,对此我深有同感,表示亲切慰问。但我更知道一个事实是,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因为怀疑可口可乐会导致发胖和龋齿、让儿童上瘾,有无数件被起诉的案例已经或正在发生。
要知道,早在2005年8月,可口可乐就已和美国饮料协会达成一项协议,其产品在美国中小学校园实行限额销售。而在2006年1月25日,世界知名的软饮料生产商可口可乐、百事等公司已达成一致协议,停止在欧洲市场上对12岁以下儿童进行饮料广告宣传。同时,这些企业还将停止在小学校内出售软饮料。其目的是为配合欧盟开展消除青少年肥胖的运动。
但是,在中国,可口可乐从未对中国儿童进行限售,也从未停止对中国儿童进行广告宣传。更过份的是,其在美国销售的饮品标明了咖啡因的具体含量,但在中国销售的可口可乐等饮料却不做标明!
可口可乐在中国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有关部门对此从来没有采取过措施呢?在中国,不是没有人起诉过可口可乐,就在今年,打假专业户王海还状告过可口可乐,可是,没有下文。舆论也是可怕的沉默。。。。。
说到这里,我的意思很简单,我赞成叶征潮先生对王老吉提出要求,我也赞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说明和规范,只是,在国外品牌和民族品牌的类似问题上,有关部门能不能做到一碗水都端平呢?
王老吉的运气正是凸现中国许多民族品牌在本土的困境。他们可能有问题,但他们得到的支持远比正常的应得的国民待遇差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