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网友李扬来稿:
2002年1月的李扬得知,中国的房价太低,土地的价值被大大地低估;但是由于房地产业市场
化,这方面已经不好控制。中国的土地价值确实被低估,房价确实应该上涨,尤其是城市建设用地,应该反映它真实的价值,而反映真实的价值只能通过价格来表示。可是在房价理性上涨的同时,社会面对新的问题,就是大多数城市家庭无力承担购房价格,必然引起大多数人的激烈反对,这又形成了一个社会问题,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又将影响社会的稳定,最后变成政治问题。
李扬认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房价趋于合理,上涨空间不会太大,而其它大中城市,存在着继续上涨的空间,但上涨速度应该慢下来,这个速度应该满足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房价过快增长,而人民的工资水平却没有赶上这个速度,这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政府要做的是居者有其屋,最起码保障大多数城市人有自己的房子,房子大小是另一个问题。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舆论,富人拥有过多的房屋,而穷人却在为改善居住条件奔波。建筑的寿命顶多一两百年,如果富人投资房地产,拥有一些房屋,那么也就是惠及两三代人吧,这是可以接受的;两三代以后,富人的子孙将分化,或者另谋生路,或者从此重新开始投资;没有哪个富人家庭会因为拥有一幢大楼,就万世永享。财富是在社会中不断流动转移的,所以不必担心富人拥有一些房屋,这个问题不大。
问题是穷人怎么办?如果社会在发展进程中,房价越来越高,穷人就会越来越买不起,结果就是富人更加富,穷人更加穷!所以给城市穷人提供廉租房只是一种应急手段,各城市应该加大经济房的建设,保证更多的人拥有自己的房屋,房价上涨的同时,穷人们也能从中受益。这才会使最广大人民从社会发展中受益,才会让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现在许多城市通过政府强迁,来不断提高房价的方法是错误的,这种方法虽然提高了税收,却使穷人更加贫穷,被迫到效区买房,甚至无力再买房,原来生活在好地段的穷人,被政府变相剥夺了未来的财产——即房屋未来的升值。中国大多数城市,应该努力提高人口城市化程度,扩大城市面积,毕竟象北京/上海这样过于大的城市,并没有几个。如果地方政府只是在狭小的面积上,通过不断地强迁来增加税收,不仅民怨沸腾,而且没有战略眼光,对城市未来发展不利。这主要是每届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忙于自己的政绩的关系。
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消息,好象是济南吧,规定拆迁时,原来的房主可以回来,得到相同的房屋面积,超过部分以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二购买,门头房也是如此,这个方法应该是比较好的措施。政府官员不能和资本家勾结在一起,敲诈市民的权益。如果中国要建立“市民社会”,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政治局面,大中城市里的人们,素质比较高,因为见多识广,从而头脑冷静、理智,政治民主的进程在城市中容易发展起来,事实也证实如此。所以在城市建设中,地方政府要善待自己的市民。而不是想方设法诈取他们的利益。
那么又面临一个新问题。城市房价过低,没有真实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如果用十几万就买了一套几十万元的房屋,国家利益就受到损失。什么是国家?马哲里面好象讲过: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如果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相矛盾的,那么人民要这个国家干什么呢?!国家的发展建立在人民的努力奋斗中,民富才能国强,而绝不是国富民强;象前苏联那样国家强大,而人民却缺衣少食,买什么都要排队,这样的国家命运不长久。当人民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的国家强大起来时,国家应该保障人民享受这种强大带来的实惠。
如果中国的城市家庭,在购买了产权房后,地方政府可以随意找借口剥夺,那么又何必买产权呢?国家宪法中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就是一句空话了。此例一开,后果严重。城市建设未必与市民利益相矛盾,主要看城市领导者们的思维和态度。当随着土地价值的真实体现,市民家庭购买的房屋升值后,那么城市贫民们也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他们从拥有十几万元的房屋,到成为拥有几十万元房屋的主人,他们内心将充满成就感,由衷赞美中国的经济建设,从某个角度看,城市贫民们也不再是贫民,无形中成为真正的城市有产者,那么他们的生活态度和政治思维,应该会出现一个提升。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