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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网友戎小捷来稿:看了许章润先生的文章《世界文明大洋上的中国孤舟》,第一个感觉就是他太感情用事,而理性远不如他以前所发表的文章。而且我发觉,自民国以来一直相互对立的历代主流知识分子们和历届政府,彼此之间一直是:你越主张宪政民主,我就越主张集权;你越主张集权,我就越主张宪政民主。这个怪圈现在越转越频繁,越转越缩小,越转越不可调和,就差双方彼此直接开口骂人了。
一、 先说说为什么中国不能搞宪政
首先,宪政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宪政适合欧美那些市场系统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整个社会主要是靠遍及社会各个角落的市场系统而组织成一个紧密分工协作的有机的整体,政府、法院、媒体等则都是在这个整体之外的一些为市场系统服务的附属机构。打个比方,在西方,市场系统是一个人的身体,而政府、法院、媒体等则是这个人身上所穿的衣服、鞋帽和镜子。我们知道,随着季节的不同,衣服、鞋帽等是可以更换、也必须更换的。由不同的执政党掌权的政府就相当于为身体服务的不同的衣服,无论怎么更换,这个人的身体本身是不会瘫痪的(虽然有时衣服不合季节,会导致伤风感冒;不照镜子,会使人难看,但均无生命之忧)。
而在我们中国,行政系统在整个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整个社会主要是靠行政系统而组织成一个紧密分工协作的有机的整体,市场经济(民营经济)、法院、媒体等则都是或隶属这个整体或是在这个整体之外的一些为行政系统服务的附属机构。打个比方,在中国,行政系统是一个人的身体,而民营经济、法院、媒体等则是这个人身上所穿的衣服、鞋帽和镜子。我们知道,随着季节的不同,衣服、鞋帽等是可以更换、也必须更换的。民营经济就相当于为身体服务的不同的衣服,无论是宽松还是紧身,厚一点还是单薄一些,这个人的身体本身不会瘫痪(虽然有时不穿衣服或衣服过薄,会导致伤风感冒;不照镜子,会使人难看)。在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如果政府本身由不同的执政党来轮流执掌,这就相当于经常给这个人做开颅换脑手术,整个人的身体就会有大概率导致瘫痪、甚至死亡的可能,此时你即使有再好的衣服、再好的帽子、再好的镜子也无济于事。当然这种说法只是一个比喻,下面我们接着认真讨论一下。
说说实行宪政的先决条件吧。我们都知道,宪政民主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它在欧美取得成功就是明证。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宪政民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在整个社会(国家)中,市场系统必须已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长期的市场交换实践中),已经认同了一个至高无上的规则:遵守契约(合同)。只有在这种情形下,人们才能形成尊重并遵守宪法的传统。实际上,在市场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中,宪法就是全社会的最高的、最基本的底线契约。而在一个市场系统不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例如阿拉伯诸国,则是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你若推行宪政民主,或者造成混乱,或者造成形同虚设(宪法是一纸空文)。
再具体说到我们自己,中国是一个行政系统几千年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中,人们长期习惯的、长期所认同的一个至高无上的规则是:服从指挥(服从上级的命令)。如果说,西方的社会主要是靠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契约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一个分工协作的整体,那么中国就主要是靠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命令来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一个分工协作的整体。换句话说,在西方,宪法的本质是(必须遵守的)契约,在中国,宪法的本质是(必须服从的)命令。进一步来分析,契约的主要特征是其一旦签署,则不可更改(这也就是在市场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即使发现有问题,宪法也很难修改的根本原因)。命令的主要特征则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更改(这也就是在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宪法经常反复修改的根本原因)。总之,在中国,若想靠制定一部完美无缺的宪法来解决一切问题,只能是一个空想。
再说一个具体的问题。假设我们中国现在搞多党竞选,选举出了总统,那么请问,这个总统是否有权撤换中国几个国有大银行的行长?是否有权撤换几个国有大石油公司的董事长?是否有权撤换各大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是否有权撤换所有国办大学校的校长?是否有权撤换国办各大媒体(各广播电视台、各大报刊)的领导?……假设能撤换吧,那么这些新上任的领导们,是否有权进一步撤换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那些中层干部?……等等。须知,在市场系统占主导地位的欧美国家,是不存在这些问题的。因为他们是私有制,总统当然无权撤换上述机构的头脑,他也无权对那些机构发号施令,更无权按照他的想法来重新组织整个社会的生产活动。也就是说,在西方,换个总统,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正常生产活动不会被打乱。可中国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上述公有机构的领导都必须服从总统的命令、接受总统的任免,并按照总统的指挥来安排组织整个社会的主要生产活动。如果我们照西方那样四年一选总统,四年就来一次大撤换,来一次“改朝换代”,四年河东,四年河西,那么,整个社会就会乱成一锅粥……
也许有人会说,那我们就先实行私有制呗,先让市场经济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呗。这也不行啊,即使它能走通(假设中国高层也阴差阳错地出了一个戈尔巴乔夫或叶利钦),代价也太大了。前苏联因此乱了十几年,而我们的历史比其长三四倍,人口比其多四五倍,群众文化素养比其低一两倍,如果乱的话,强度要大三四倍,延续的时间恐怕也要长四五倍。而且即使那样,即使我们愿意承担这个代价,最终的结果对整个世界来说,也很可能(概率在50%以上)是一个灾难。因为,如果世界上所有的重要国家都变成了清一色的市场系统占据主导地位宪政民主国家,那么,在每个国家中的市场系统都有大概率的可能恶性膨胀,又由于在世界范围内没有了对立面(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来平衡,整个世界庞大的市场系统一旦失灵,或一旦遇到类似比现在还要严重的瘟疫这样的灾难,已经全球化的整个人类社会就会有大概率(50%以上)走向崩溃……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照搬别人、照搬书本。从历史上看,法国大革命中,那些知识分子照搬美国的制度、照搬英国的制度,或者照搬启蒙思想家们的设计,结果导致大动乱,血流成河,而最终结果还是出现一个新的帝制。再说中国革命吧,一开始照搬苏联的模式,搞大城市暴动,结果全部失败。建国后又照搬苏联的模式,以及马克思的某些设想,结果也走进死胡同。距离英国那么近,联系那么久,法国照搬都失败;简单的军事斗争,简单的暴动起义,且同属于行政型国家,我们照搬苏联也都导致失败,更何况与世隔绝那么久的中国,搞那么复杂的社会治理改革,怎么能够照搬西方呢?当代那些或被迫、或自愿实施宪政的阿拉伯国家,由于不符合本国的实际,结果均导致了混乱。
其实,简单看一下我们中国自己的历史,也会得出不能照搬的结论。具体事例,我们只举两个吧:中国历史上,那个道德异常高尚,受到几乎全体官员和全体人民拥护的王莽,在执掌政权后,一门心思要割除积弊,振兴国家。可惜他的方案处处都照搬古人,所提的改革措施都要照搬书本(《周礼》),结果最终导致天下大乱。再说历史上的王安石,在地方任县令时,力行改革,创建了成效显著的“青苗法”。但当他任宰相后,却不顾全国各地千差万别的环境,强行统一推行“青苗法”,结果同样遭到惨败。照搬中国自己的书本,照搬中国自己的经验,都行不通,更何况照搬别人的书本、别人的经验乎?
二、 再说说政府的“合法性”问题
在西方,或者说在市场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中,政府的合法性主要看取得执政权力的程序是否合法,在竞选时是否违规,而不是看你上台后的执政效果是好是坏。这个规则是从市场经济中的自愿交换规则中引申出来的。在市场交换中,只要你手续完全合规,没有强买强卖,那么,不管你是否通过这次交换比对方得到了更多的好处,也不管对方是否因为此次的交换而亏本跳楼,你都是“合法”的。而在中国,在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合法性”主要取决于你取得政权后使用权力的效果怎样:如果给人民带来福祉,就属“合法”;如果给人民带来灾难,就属“不合法”。对这个观点我不能提供铁的有文件证明的直接证据,而只能靠分析历史事实来猜测。例如,中国古代,唐宗、宋祖取得权力的方式似都“不合法”,但由于他们的统治效果较好,人民较满意,因此就被人民称为“明君”;而与之相对照,许多通过当时合法的血缘关系登上皇帝宝座的人,若他不理朝政或乱理朝政,总之导致人民受苦的,则都被后人称为“昏君”。类似的,当代,华国锋抓捕四人帮,无论怎么说也是不合法律的,但华国锋这么做的效果给人民带来好处,因此人民对他的这个行动就予以肯定,原因就在于此。
我们再具体分析几个说法。其中一个说法是:“执政者的权力必须由人民赋予,否则就是非法,就是专制。”理论上说确实如此,或者说应该如此。但我们大家都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是历史“遗传”下来的。政府已经说了,它的执政权力是当时(上世纪前半期)的人民所赋予的。换句话说就是,对自1949年以后的人来说,谁当领导,谁当群众,已经先天注定。这是历史遗留,没办法的事(虽然作为人民中的一员,你可以想办法挤进红N代领导集团)。这就像在市场系统中,由于遗产继承,谁具有雄厚资本,谁一贫如洗只能打工,也是先天注定(虽然作为穷人你可以奋斗白手起家)。现在已经永远不会再出现类似美国建国时的那种纯洁的、偶然性的社会环境了。无论我们愿意与否,这种状况合理与否,我们都必须接受这个先天的条件。
还有一种说法是:“没有人天然有权统治其他人。”从理论上来说、从思辨中来说可以成立。但现实中,无论是行政型国家还是市场型国家,都不具备这种理想的状态。就像在物理理论中,在真空的条件下(没有空气的阻力),下落的石块和纸片是应该公平地同时落地的;但可惜,这个地球上充满了空气,我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是见不到石块和纸片会公平地同时落地这种现象的。即使在市场系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出生在穷人家庭的人,也要大概率接受出生于富裕家庭人的指挥,只不过这种指挥是通过市场中的“金钱”而不是通过政府发布的“命令”。
再有一种说法是:“人民有造反的权力,政府没有镇压的权力。”很遗憾,事情不是如此。现实的情况是:人民有造反的权力,政府有镇压的权力。这是行政系统与生俱来的特点。就像在市场系统中,买者有不买你产品的权力(哪怕产品正在腐烂,你要跳楼),卖者有不卖给你产品的权力(他囤积居奇,哪怕你正在饿死)。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总是各有利弊。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在政府的镇压权力和人民的造反权力之间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人民不要轻易造反,政府不要轻易镇压。顺便说一句,过去,我们高喊某某领袖“万岁”固然是不对的,但现在我们若高喊人民“万岁”,则也是不对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最后只说明一点:即,我自己虽然也不赞成中国搞宪政(对此,我和政府无分歧),但我同时也不赞成中国继续维持现行的高度中央集权和高度中枢集权的体制(对此,我和政府有分歧)。我对中国的政治改革路径,有自己的想法。将来我也会另文阐释,并愿意与各位专家学者相互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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