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公司禁止华工通婚嫖妓
香港太阳报综合外电报道,在以色列工作的中国劳工怀疑遭受当地一家公司严重种族歧视,他们被威逼签纸同意,不可与以色列女性结婚,也不可参加政治宗活动,否则遣返中国。讽刺的是,这些条款与当年纳粹德国制订用来歧视犹太人的《纽伦堡法令》相似。
英国《报》引述以色列警方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国劳工与公司的合约,男性员工不得与包括妓女在内的以色列女性结婚及发生性行为,所有员工不可参与任何宗或政治活动,违规者将遣回中国,旅费需由劳工自付。发言人又称,合约没有违法,因此警方从未作调查。
不过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以色列律师表示,虽然合约看来合法,但一旦提上法庭审理就会被推翻。该律师说:「重点是,若中国劳工同意合约任何条款,发生问题时就没人协助他们。」
泰菲外劳如同奴隶
现时在以色列工作的外劳达二十六万,但当该国在九十年代批准输入劳工时,就有官员警告外劳会同化以色列人,是「社会计时炸弹」。该公司可能是为此而威逼中国劳工签署该带严重种族歧视的合约。而讽刺的是,犹太人曾几遭纳粹德国灭绝,但现时公司的合约条款,却与纳粹党的《纽伦堡法令》相去不远。法令中的《种族保障法》,禁止犹太人与「德国公民或日耳曼血统公民」结婚及发生性行为。
此外,外劳权益分子说,来自泰国及菲律宾等地的外劳在以国遭到奴隶对待,不但被扣起护照,还被拒发薪金。
华使馆跟进核实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对於有当地公司要求中国劳工不可以同以色列女子交往感到惊讶,并表示从未听闻其他国家出现同类事情,大使馆现正与以色列警方核实事件。
该大使馆负责劳务的经济商务处秘书赵先生向本报表示,有关消息是从当地报章得悉,而向当地媒体发布这项消息的以色列移民警察及有关公司并未接触过大使馆。
据赵先生指出,以色列移民警察於一次遣返中国非法劳工时发现有关合约,随後向传媒公布,但没有透露有关公司的名称;该合约除不准中国劳工和当地女子交往外,并注明如果有劳工参与罢工或工作偷懒,将要自费回国。
赵先生表示,在以色列的合法中国劳工只有六千人以下,大部分为男性,九成人是从事建筑业,但以色列移民局的统计资料则显示,当地中国劳工有二万至叁万人,其中包括非法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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