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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等待遣返?破碎的淘金梦!

www.creaders.net | 2005-04-04 17:10:08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1996年的美国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重罪犯”的内容。1996年,有近7万人被遣返,1997年这个数字就激增到11 万4千人,其中2万3千人被加速遣返。911后,遣返出境的人数大幅增加,2003年,被遣返的人数高达18万6千人,截至到2004年9月30日的政府财政年度,移民和海关执行署共遣返了15万7281人出境......






2002年,陈演在南达科他州误伤他人入狱,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2005年可获假释出狱,但是,他却面临着被递解出境。

陈演的面临遣返并非陈家唯一的不幸,据报道,2004年7月,陈演的哥哥、福建籍外卖郎陈亮在曼哈顿中城跳楼自杀身亡。

2004年9月,陈演的姐夫于江从纽约驾车前往芝加哥办理驾照时,在宾州境内的高速公路上遭到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的拦截,ICE官员发现他是非法移民而将其拘押,在出庭数次之后,于当年11月被递解回大陆,留下妻子和三个孩子在美国。

2005年1月,福州籍男子董阳天在曼哈顿东百老汇一带当街小便,当时正好有大批警员在附近办案,董被警员发现后拘捕,被带回7分局调查时发现,他没有合法身份,移民局曾向他发出过通缉令与驱逐令,结果被转交至移民局处理,等待他的也是被遣返回大陆。

一名在2003年3月12日以计划生育为理由申请政治庇护失败、被判遣返回中国的福建籍女子,于2005年1月中从纽约乘长途车前往宾州在当地车站下车时,遭到移民官员的检查扣押,并准备遣返回中国大陆。

被控在曼哈顿唐人街东百老汇街勒索和参与殴打小巴司机的被告之一陈建魁,2005年年初被曼哈顿州高等法院判处1年半至3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他将被交由移民部门递解出境。

2005年2月17日,《纽约时报》报道了一个在一夜之间破裂的家庭。一对来自孟加拉国的移民,丈夫持有绿卡,妻子非法进入美国,两人结婚超过10年, 10岁的儿子和两岁的女儿都在纽约出生。丈夫开计程车,妻子在商店里做收银员,她曾经被判遣返。在国土安全部的突袭搜捕非法移民的行动中,妻子被从家中带走,关押在移民监狱里面,并被遣返回孟加拉国。父亲无力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只好把孩子也托人送回孟加拉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当儿子在孟加拉国哭着给父亲打去第一个电话时,告诉爸爸,他想回美国。爸爸回答说,“这不可能”。

1996年的美国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重罪犯”的内容。1996年,有近7万人被遣返,1997年这个数字就激增到11万4千人,其中 2万3千人被加速遣返。911后,遣返出境的人数大幅增加,2003年,被遣返的人数高达18万6千人,截至到2004年9月30日的政府财政年度,移民和海关执行署共遣返了15万7281人出境......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的负责人加西亚(Michael J Garcia)表示,遣返罪犯和非法移民对维护移民体系,以及对社区的安全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911调查委员会的报告(9/11 Commission Report)显示,恐怖分子利用了我们的移民体系。我们也知道,还有一些同样危险的罪犯也在用相似的手段试图钻移民体系的空子。我们要竭尽全力去搜捕并遣返这些非法滞留美国的人。”

美国移民部门认为,当务之急是首先遣返那些对美国国土安全造成危害的有犯罪记录的和已经得到遣返令却仍然滞留美国不走的外国人。美国估计有40万已经得到遣返令的非法移民仍然滞留在这里。

911后遣返人数大幅增加

根据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去年公布的数字,截至去年9月30日的2004年政府财政年度,移民和海关执行署就遣返了15万7281人出境,其中 53%的人有犯罪记录。

移民部门认为,当务之急是首先遣返那些对美国国土安全造成危害的有犯罪记录的和已经得到遣返令却仍然滞留美国不走的外国人。美国估计有40万已经得到遣返令的非法移民仍然滞留在这里。2003年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成立了National Fugitive Operations Program,专门去搜捕这些人。在这个计划之下,全国共有18支由联邦探员组成的搜捕队伍。在纽约就有一支这样的队伍。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正计划把搜捕队伍增加到30支。

因此,2004年移民部门拘捕并遣返了创记录的3409名已经有遣返令的潜逃者,这个人数比2003年增长了1倍多。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的负责人加西亚( Michael J Garcia)表示,遣返罪犯和非法移民对维护移民体系,以及对社区的安全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911调查委员会的报告(9/11 Commission Report)显示,恐怖分子利用了我们的移民体系。我们也知道,还有一些同样危险的罪犯也在用相似的手段试图钻移民体系的空子。我们要竭尽全力去搜捕并遣返这些非法滞留美国的人。”

2004年,被遣返出境的有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和美国的永久居民中,最多人涉及的5项罪行和所占比例依次为:贩毒或吸毒(39%)、违反移民法重罪(14%)、攻击罪(11%)、偷窃罪(4%)、抢劫罪(4%)。

被遣返的外国人有近70%来自墨西哥,其次是一些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国家,包括洪都拉斯、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巴西、多米尼加共和国、哥伦比亚、牙买加和海地。

拘留和遣返办公室2003年7月开始展开行动,有针对地逮捕并遣返对儿童进行性侵犯的罪犯,截至2004年9月。共有超过2100名对儿童进行性侵犯的外国人被遣返。

被遣返人数还将继续上升

移民和海关执行署预计,遣返出境的人数今年将会再度上升。布什总统在2006年的预算中要求,在移民和海关执行署的拘留和遣返计划2005年14亿美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亿7千万美元。

被视为需要遣返出境的人只代表着据估计在美国的800万非法移民的一小部分。联邦当局现在不知道大部分非法移民的下落,只有在进入美国边境时被拘捕的人,或因为犯罪、申请政治庇护或申请政府福利而露面的人,才会成为被遣返的目标。

亚美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凌倩恩对多维记者表示,被遣返人数增长的趋势始于1996年美国移民法的改革。1996年的移民法改革,增加了“加速遣返”和“遣返重罪犯”(aggravated felonies)的内容。1996年,有近7万人被遣返,1997年这个数字就激增到11万4千人,其中2万3千人被加速遣返。1999年遣返人数超过 18万。2003年,被遣返的人数高达18万6千人。

凌倩恩律师指出,对于许多被移民法庭命令遣返的人会由于申请政治庇护失败,或者由于住址变动,和律师失去联系等种种原因,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命令驱逐。这些人日后因为犯罪、申请绿卡或申请政府福利而露面之后,就会再次被捕,成为被遣返的对象。

即使是领养的非法移民,现在的处境也与从前有所不同。美联社最近曾报道过,一位20岁的华人女子江巧其,偷渡来美国,目前是宾州中部一所大学的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还准备上研究所。她在餐馆打工时,被一对好心的宾州夫妇收养,按照以前的移民法,被美国人收养超过两年的非法移民可以缴纳1000美元罚款,成为合法居民。但这部法律在4年前过期,在911之后,这项法律的延期成为泡影。宾州民主党众议员霍顿(Tim Holden)表示,他正在了解像江巧其这样的例子有多少,他认为,国会通过相关法案的可能性很大。

遣返的程序

王建展目前被关押在纽约上州水牛城的移民监狱里,也同样面临被遣返回中国。王建展的一位律师梅侬告诉记者,由于王曾经因为抢劫罪被定过罪,1996年移民法改革过之后,对重罪犯赦免的例子极少,因此利用司法途径使王建展免于遣返的机会不大。

多维记者就采访的程序采访了移民律师黄桂荣,他是帮助王建展争取免于遣返的移民律师之一。黄桂荣表示,1996年移民法改革以前,所有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都必须经过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来决定是否需要被遣返。而1996年之后,美国边境的移民官员也可以“加速遣返”非法入境者。移民官员会对非法入境者进行问话,如果被问话的一方对遣返回国可能受到的迫害不能够显示出令人信服的心理恐惧(credible fear of prosecution),他们通常就会被要求立即离境。

律师刘汝华表示,多数来自中国的偷渡者,一般都会通过,不会被“加速遣返”。一旦收到上庭的通知,不少中国人都会去寻求移民律师的帮助。

黄桂荣指出,美国有接近40万没有服从法庭命令离开美国的非法移民,自从911恐怖袭击发生之后,虽然国土安全部旗下,已经有18支专门逮捕这类非法移民的队伍,但和非法移民的人数相比,仍然微不足道,再加上源源不断的偷渡客进入美国,所以“捉来捉去都捉不完”。

黄桂荣表示,如果移民法庭裁决输掉了官司,移民法官会发出递解令,这时可以向司法部下属的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一旦上诉失败,递解令则立即生效。已经被关在移民监狱里面的人有可能随时会被递解。而由于种种原因,未被扣留的人,就成为在逃的非法移民(fugitive aliens),成为移民和海关移民执行署搜捕的对象。他进一步指出,不服移民上诉委员会判决的人,还可以进一步向联邦法庭上诉,但是需要向法庭申请免于递解(stay of removal)。

进入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还必须持有自己国家颁发的有效旅行证件,才可以被正式递解。多维记者从华盛顿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侨务部门了解到,美国各地的美国移民和海关执行署办公室会和中国驻美国的总领事馆联系,由总领馆来核实被遣返人是否为中国公民。总领馆核实过此人的姓名、护照、出生证等文件之后,才会开具临时旅行证件。

黄桂荣表示,如果被遣返者的所属国家无法承认其身份,美国就需要为其寻找愿意接受他的第三国。在这种情况下,被遣返者就有可能变成被人踢来踢去的“人球”。

主动认罪并不会免于遣返

1996年国会修改移民法之后,使得一些从小就合法生活在美国的人,会因为触犯刑法,而在刑满后被递解出境。

根据纽约州的法律,在刑事审判的程序中,法官甚至辩护律师都没有义务告诉非美国公民的被告,如果一旦主动认罪,他们可能会面对遣返。

根据《纽约时报》2005年2月27日的一篇评论文章,一名叫做约翰逊(Cornelius Johnson)的人1983年从牙买加来到纽约,他一直都有合法的身份。1997年,他因为被控藏大麻而被捕,在监狱里被关了几天。他和法庭达成协议,主动认罪,但法官和律师都没有告诉他可能会被遣返。从监狱出来后,8年过去了,约翰逊又因8年前的犯罪而面临被遣返。

如果一个从小和家人来到美国的合法移民,因为藏大麻被捕而后认罪。几年后因为要探望国外的亲戚而离境,就有可能会在回美国入境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拒在国门之外。

政治庇护失败也被遣返

刘汝华律师告诉多维记者,多数从中国大陆偷渡来的人,都可以通过入境时的问话一关。之后有许多人都试图通过寻求申请政治庇护的途径来留在美国,并且希望能够以此申请绿卡。也有人在拿到“上庭通知单”之后就消声匿迹,成为黑户。

刘汝华律师认为,911之后,来自中国大陆的人成功申请政治庇护的难度并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是,法官个人的态度和对法律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庇护申请的成败。“有的法官个个都批,有的法官就几乎一个都不批准”。对于中国人申请政治庇护惯用的理由,包括宗教信仰、政治观点、计划生育、法轮功等,有的法官已经形成了先入为主的印象。

刘汝华认为,“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不统一,不同的边境关口执法也不统一”是美国现行移民法存在的最大问题。

他举例说,他帮助一个福建偷渡客打移民官司,那个偷渡客从一下飞机就被关进移民监狱,直到两年半之后输掉官司,被遣返回中国都不许保释,“他没有见过美国一天。”

刘汝华表示,以政治庇护为理由申请绿卡,因为每年只有1万个名额,要经过漫长的等待。他估计,现在递出的申请,等待的时间在5年到8年,如果以计划生育为理由申请政治庇护,等待的时间还要更长。

《星岛日报》曾报道,一名在2003年3月12日以计划生育为理由申请政治庇护失败,被判遣返回中国的福建籍女子,于今年1月中从纽约乘长途车前往宾州在当地车站下车时,遭到移民官员的检查扣押,并准备遣返回中国大陆。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得纽约移民法庭获准翻案,并被2005年农历除夕被保释。报道中说,在靠近边境的地方,移民官员在车站检查乘客身份现象屡见不鲜。这位女子的丈夫为她聘请的律师,向移民法庭申请翻案。移民法庭批准了她的翻案申请,将安排于四月上庭。律师建议有翻案证明文件的人,最好把文件随身带在身上。

政府就是想这样做

在华人社区内,究竟有多少人是有遣返令在身,没有人知道。虽然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被遣返的人数远远比不上来自墨西哥和中美洲国家的移民,但华人被遣返个案却经常见诸成为华文报纸,证明关心这个话题的读者大有人在。

移民律师布卢姆(Jeffrey Bloom)对多维记者表示,在现行的移民法体制之下,已经得到遣返令的人不可能拿到驾照,社安卡。“一切都变得很困难,政府就是想这样做。”

他目前在帮助7个被关押在移民监狱里等待遣返的中国大陆移民寻求可以免于遣返的法律途径。这些移民都有遣返令在身。其中一个被关押在波士顿的移民男子是由于同伴驾车超速,而遭到盘查时暴露身份,被转移到移民监狱。另一个人已经和美国永久公民结婚,由于和人发生肢体冲撞,后被发现有遣返令在身而拘押。

2005年1月5日,根据《星岛日报》报道,一名叫做董阳天的福州籍男子,在东百老汇一带当街小便,当时正好有大批警员在附近办案,男子没有料到被警员发现,还带回7分局调查,随后警察又揭发他没有身份,移民局向他发出了通缉令与驱逐令,结果被转交至移民局处理。

报道中提到,警方对他进行了记录调查后揭发他不但不具备合法留美身份,而且因为他申请政治庇护失败,已经遭到联邦移民局发出逮捕令与驱逐令,因此便决定将他转交移民局处理。

根据多维记者的了解,所有申请政治庇护的非法移民都会被要求印指纹。纽约市警五分局的社区联络官叶圳声告诉记者,警方一般是在调查严重的刑事犯罪时,会查验嫌疑犯的身份,看是不是已经被通缉的要犯。嫌疑犯必须向警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协助盘查。

一旦疑犯被逮捕之后,他会被要求印指纹,相关的资料可能会被传到联邦指纹库进行核对,这时个人身份,有无犯罪记录,是否有驱逐令和通缉令等的资料俱会显示出来,移民和海关执行署就会把其扣押。

据《明报》报道,被控在曼哈顿唐人街东百老汇街勒索和参与殴打小巴司机的被告之一陈建魁,2005年年初被曼哈顿州高等法院判处1年半至3年的有期徒刑。根据检方的资料显示,没有合法身份的陈建魁曾经涉及福青帮走私人蛇案。服刑期满后,他将被交由移民部门递解出境。

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认为,非法移民到了任何国家,都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他说911以后,美国收紧移民法,美国自我保护的意识强,非法移民因此更要守法。

但是他也指出,赚最低工资的都是新移民,他们的贡献保证美国的市场不会通货膨胀。结果911之后,遭殃的还是新移民,“政府说,新移民抢你们的工,谁抢了?他们拿的是最低工资。”他希望布什政府可以兑现他在竞选时提出的“临时工作卡”计划,“做一个不讲大话的政客”。

另一方面,黄克锵认为美国政府也需要检讨自己的移民法律,如果偷渡客一进入美国就会立即被遣返,偷渡潮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屡禁不止。 (多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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