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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详解:绿卡申请被拒,H-1B 10天内过期

www.creaders.net | 2007-03-13 11:19:5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对于每一位来美国寻求梦想的人来说,除了学术成果和工作成就外,获得绿卡也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但这件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例如,我们的客户林博士的移民申请,就是一个曲折的过程。林博士曾经一度差几天就要失去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也许他的故事能给你在申请绿卡的历程中带来一些启示。

1. 案例背景

林博士曾是美国一家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他曾就读于中国及加拿大的著名大学, 分别获得了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林博士在2006年10月23日,第一次发邮件向我们事务所提出咨询。那时,林博士在一家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下提交的EB-1(a)申请遭到了移民局的拒绝,并且他当时的H-1B身份只有10天就会过期,即他的H-1B签证的有效期是2006年11月3日。但林博士的H-1B签证的六年期限已到,不能再提出延期。同时,他的妻子和孩子当时是H-4签证,如果林博士失去了身份,他的妻子和孩子也会同时失去合法身份。那么,在这仅剩的10天里, 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是不是为了保持有效身份而只能进行上诉?由于对自己原来的律师失去了信心,林博士转而向我们所寻求帮助。

张哲瑞律师在收到邮件不到半小时内就进行了回复。在回复中,张律师让林博士将他的简历和移民局的拒绝信发送给我们的律师进行评估,并询问了EB-1(a)申请中有没有进行过RFE程序等相关问题。

一个小时后,林博士回复了张律师的邮件,提交了他的简历。在仔细研究了林博士的简历之后,张律师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从林博士的简历中,张律师发现,他的学术成就和工作贡献足以进行EB-1(a) 类的绿卡申请。林博士有多篇影响广泛的学术论文在学术杂志或会议上发表,其中包括9篇同行审议文章;林博士同时还是他的研究领域内重要学术组织的成员,并获得了多项奖项及专利。

那么为什么林博士的申请会被拒绝呢?为了找到被拒绝的真正原因,张律师在第二天,也就是10月24日再次要求林博士将其最初提交给移民局的申请信,移民局发出的RFE文件,拒绝信以及林博士对RFE的回复等文件邮寄到我们办公室,以供律师详细分析。在10月26日,我们收到了林博士寄来的所有文件。在仔细研究了林博士提供的文件后,我们的律师确定,林博士完全有资格凭在学术和工作中的成就提交EB-1(a)的申请,但在他第一次的申请中,申请策略出现了偏颇,申请文件的组织也不够专业严谨,并不能完全展示林博士的资历,当然也就不足以说服移民官员批准他的申请。

2.可行方案

于是,我们的律师设想了四种解决方案:
1. 按照移民局的提示,进行EB-1(a)申请的上诉;
2. 重新进行EB-1(a)申请;
3. 为了保险起见,进行NIW(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
4. 为保持合法身份,林博士尽快找一份新工作,并在雇主的支持下申请O-1签证。

比较以上四个方案之后, 我们发现,方案一不可取,因为在我们上诉的过程中,林博士的H-1B签证就会到期,如果那时他的I-140申请被拒绝的话,他就失去了合法身份。同理,方案三面临相同的问题,因为林博士的出生地在中国大陆,他如果申请NIW的话,因为签证排期问题将不能同时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NIW属于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绿卡签证排期相对滞后)。这样,因为没有新的I-485 Pending身份,在H-1B签证到期之后,林博士也将失去合法身份。那么,也就是说,在林博士找到新工作前,我们最好的一种选择,就是重新进行EB-1(a)的申请。其好处在于:因为第一优先的EB-1(a)申请没有排期问题,我们可以在提交EB-1(a)申请的同时,提交I-485申请, 这样,林博士就将具有新的I-485 Pending身份,也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EAD)。如此以来,即使林博士的H-1B身份过期他也仍具有合法身份,并能用EAD工作。

考虑到林博士需要保持一个稳定的合法身份,张律师提出了方案四,建议林博士在准备新的EB-1(a) 申请的过程中,尽快寻找一份新的工作,并在雇主的支持下申请O-1签证。张律师的建议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首先,I-485 Pending身份是一个不稳定的身份。我们做最坏的假设,如果林博士的I-140申请再次被拒绝,那么他的调整身份的申请随后也就会被移民局拒绝。这样,如果林博士没有另外的合法非移民身份的话,他和全家就会失去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第二,要开始工作,林博士有几种选择:H-1B,EAD,或者O-1。再申请H-1B签证是不现实的。这是因为林博士原本的H-1B签证的六年期限已经到期,不能再提出延期。按有关移民法律,第一個H-1B六年期滿後,如果還想獲得另一個六年的H-1B,原H-1B持有者必須離開美國至少一年以上。一年以後,才可以申請第二個H-1B。这显然不能满足林博士的需要。

那么为什么不用EAD呢?林博士当然可以在他的Pending I-485的基础上随时申请EAD。但问题在于,如果林博士使用EAD工作的话,他就失去了非移民身份。这样,我们在上面重复过多次的问题又出现了,如果I-140被拒绝,林博士就失去了合法身份。与EAD相比,O-1是一个独立的身份,不出意外的话,在签证的有效期内会持续有效。所以,如果林博士要尽快开始工作的话,最好的选择还是申请O-1签证。

第三,我们知道,O-1签证的申请还可以申请快速处理(Premium Processing)。也就是说,只要额外支付$1000元的快速处理费用,移民局就会在申请提交后的15天内,通知申请处理的最终结果。这样,也就是说,如果申请顺利,林博士在15天后就具有一个稳定的持续期为三年的合法身份,并可以随时开始工作。

第四,林博士只有10天就可能失去合法身份。如果因为其他特殊原因移民局没有在11月3日前收到他的I-140和I-485申请 (比方说FedEx被延误) ,他就失去了合法身份。O-1提供了一份双保险。那我们能在10天内让林博士的O-1签证得到批准吗?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在移民法里,转换身份的过程中,只要第二个签证的申请(在此是O-1) 在第一个身份过期前提交,申请人就不会失去合法身份。所以,我们只要在11月3日前将O-1申请寄出,即使移民局在11月3日前没有收到林博士的I-140和I-485申请,林博士也没有身份问题。

林博士也向张律师询问了关于转换成F-1签证的可能性。张律师认为,这个方案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可取的。首先由于他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所以他申请F-1获批的可能性比较小。这是因为F-1签证是不允许有移民倾向的;退一步说,即使移民局批准了林博士的F-1签证申请,林博士的合法身份虽然保持住了,但他将承受比较大的经济损失,这是因为F-1签证是不允许工作的,而林博士的一家只有林博士工作这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林博士不能工作了,林博士一家在美国的生活都将是一个问题。

3.解决方案

在确定了申请策略之后,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林博士的H-1B签证到期前(11月3日)的这7天之内,先提交林博士的EB-1(a)及I-485申请。在林博士找到新工作后,我们再提交林博士的O-1申请。 

于是,在得到林博士的认可后,张哲瑞律师于2006年10月27日将他的申请安排给我们事务所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律师负责。时间紧迫,这位律师当天就与林博士取得了联系。双方商定,林博士可以再多提供三篇学术论文,我们的律师将重新准备一封强有力的申请信,以向移民局官员充分证明林博士的申请资格。

在重新撰写的申请信中,我们的律师强调指出,在来美国前,林博士在他的博士学习期间就对该研究领域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贡献,并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来到美国之后,他逐渐成为了他所在领域内享誉国际的专家。他的一项成果可以使一种重要的治疗肾脏衰竭的药物的副作用减少达70%,这在整个医学技术的进步上都有着异常重要的意义,并将在一定意义上对人类的健康带来积极影响。当然,在其它方面,林博士也有着突出的贡献,这些都体现在我们提交的关于林博士的移民申请的9封推荐信以及10篇学术文章中。此外,林博士的研究成果还多次被他所在研究领域的学者引用,并在报刊杂志等媒体上报道。

为了在林博士的H-1B身份到期前提交申请,我们的律师加班加点工作,在两天之内完成了最终的申请信并发送给林博士审读。 10月30日(此时距林博士的H-1B身份到期只差3天),在经过主任律师的检查之后,我们将林博士的全部申请材料用加急FedEx寄往移民局的Nebraska 服务中心。申请材料包括:一封强有力的推荐信、申请表格、9封推荐信,截至到申请提交时林博士的简历,10篇学术文章及被引用证明,以及其他证明资料。从林博士10月26日寄来书面材料正式委托我们,到10月30日申请的提交,整个过程一共只用了四天的时间,其中还包括一个周末。

两天后,根据FedEx的track number,我们发现移民局在11月2日收到了林博士的申请。这样,即使在11月3日林博士的H-1B身份到期之后,林博士仍然拥有合法有效的I-485 Pending身份。如果我们的申请再晚两天提交,林博士就失去了合法身份。11月16日,我们办公室收到了移民局的收件通知,并得知林博士的申请会被转到Texas服务中心审理。

此外,在准备EB-1(a)申请的同时,林博士也成功地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并且雇主同意支持他的O-1签证的申请。为了林博士能够尽早地开始工作,我们的律师和助理加紧工作,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准备好了所有的申请材料,并于2006年的11月1日(H-1B过期前两天),以加快处理(Premium Processing)的方式将林博士的申请提交到了移民局。林博士的O-1申请在11月14日获得了批准。这样,即使林博士新的I-140最终没有获得批准而失去他I-485 pending的状态,他还能在美国维持合法有效的工作身份。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在等待新的EB-1(a) 申请审批的过程中,林博士还建议我们帮他也申请EB-1(b)。但是张律师不建议他这么做。原因有三点:其一、基于我们以往的经验,我们对于他的新的EB-1(a) 是很有信心的,觉得有很大可能性会被批准。其二、EB-1(b)需由雇主支持提出申请。移民法对EB-1(b)申请人在转换工作的时候有更多的限制,一旦申请EB-1(b) 后转换雇主就会对pending I-485申请有影响。首先,与基于PERM的绿卡申请类似,只有I-485 申请pending超过180天,申请人才可以换工作。另外,申请人的新的工作职位必须与原来的I-140申请时所属的工作职位相同或相似,其I-485申请才仍然有效。这样,如果林博士以后想换工作也很不方便。其三、我们认为这样在经济上也不合算,林博士在绿卡申请中已经花掉了较多的钱,再提交一份申请也会进一步加重他的负担。林博士接受了张律师的建议,放弃了提交EB-1(b) 的想法。

4. 结果

林博士的新EB-1(a)申请在2007年3月1日不出意料地获得了批准。这样,林博士及其全家安全度过了有可能失去合法身份的危险期。由于其I-140已经获得批准而且I-485申请不受排期限制,我们估计他有可能很快成功获得美国绿卡。另外,林博士的O-1申请也在11月14日获得了批准。所以他无须使用EAD工作,可以在I-485获得批准之前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从林博士2006年10月23日联系我们事务所到2007年3月1日I-140申请的最终批准,只有4个月零5天的时间。在这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和林博士保持了非常愉快的合作,如果没有林博士的完全信任,我们的工作也不能进行得如此顺利。在整个过程中,张哲瑞律师对林博士的申请提出了有效的申请策略, 负责此案的律师准备了大量的申请文件,他为林博士量身定做的申请信为申请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我们的主任律师完成了申请提交前所有的检查工作;我们的助理在整个申请中准备表格,通知以及在CRM系统中记录相关的所有信息。毋庸讳言, 最终申请的成功,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个结果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和奖励。我们感到特别欣慰,因为我们的努力最终使我们的客户避免了失去身份的尴尬局面。

我们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是为了向广大读者说明一个问题:有经验的律师能够为您有关绿卡和其它的移民事项提供最为专业和有效的帮助,尤其是在移民申请出现问题的时候。绿卡申请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我们不希望看到您在繁忙的学术研究和工作之外,还要为了各种各样复杂的移民问题而焦虑,更不希望看到您因申请中的失误而导致不理想的结果。我们所一直以来都为客户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有时候一封简单的邮件加上您的简历就有可能为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成功。You’ll never know! 也许您也应该和张律师联系以获得他的免费评估和专业意见?他的电子邮箱是
 
 (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文章隐藏了客户的身份信息)

本资讯由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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