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怀抱美国梦的移民申请者而言,冗长的移民申请过程以及五年后申请入籍时的漫漫等待,仿佛历经一场官僚式的长期梦魇。然而据华尔街日报16日报导,越来越多以的色列人利用美国移民法中一个语意含糊的条款,仅凭藉着具有美国公民身份的祖父母之美国毕业文凭和结婚证书等证件,轻而易举地获得批准入籍美国。
根据了解,在美国出生或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人,并不能使他们在外国出生的子女自然而然地成为美国公民。依照规定,当事人必须于14岁以后在美国至少居住五年,才能使其子女具有公民资格。数十年来,许多子女都是靠着其父母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身份而成为美国公民。
然而美国国会1994年通过的移民法第322条提供了另类的入籍申请方式。倘若祖父母符合上述规定,其外国出生的孙子女也可申请到美国国籍,即使这些子女的父母亲早已离开美国多年。
身处冲突不断、战事频繁中东地区的以色列人正在善加利用这个条款为其子孙后裔觅得全身而退的避难所。珊卓.凯兹(Sandra and Neale Katz)老夫妇帮助孙女们获取美国公民身份便是个典型的例子。
凯兹夫妇全家于1972年移民以色列。她的两个女儿虽在美国出生,由于她们很小就离开美国,碍于规定,女儿们无法为自己的子女申请到美国国籍。于是凯兹太太善用这个另类条款,收集自己的出生证明、爱阿华大学毕业证书、结婚证书及其他证件,然后以电邮与芝加哥移民官员安排会谈时间,在两个女儿陪同下,于十月一日当天只花了15分钟,就为三个分别为二岁半、一岁半月和三个月大的稚龄孙女顺利地申请到美国国籍。这样的速度令她们感到惊讶。
事实上,移民局的网站指出,这类申请的程序只需申请人来美国一次,便可完成申请手续。
负责经办移民入籍申请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芝加哥办事处官员蜜雪儿.托伯特(Michelle Tolbert)表示,单就六月份,鉴于祖父母是美国公民,该处就批准了270名18岁以下的以色列未成年人成为美国公民。而在一年前,他们只处理了六份这样的申请案例。
在美国,除了芝加哥以外,新罕布什尔周的曼切斯特市(Manchester)和纽约州的水牛城(Buffalo)都是以能接纳移民而著称的几个大城市。
在2006年以十月一日起始的2007会计年度的头九个月里,美国移民部门收到近四千份透过这个办法的入籍申请,而2004会计年度只有约两千人提出这样的申请。
托伯特表示,这项法律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人,但以色列人申请者高达90%。
“这类的申请在以色列已蔚为风潮。一个地区只要一户提出申请,靠着口耳相传,整个邻近地区便随后跟进。我根本就不需从事任何广告。”华尔街日报引述耶路撒冷 (Jerusalem)居民蒂布拉.福莱格(Debra Flegg)的话说:“照这样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打算开一家公司专们承办这项业务。”福莱格目前经营一个小型的家庭式行业,负责填写这类的申请文件。每笔收费在250到350美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