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留学移民 > 正文  

NIW申请的RFE类型及应对策略分析

www.creaders.net | 2008-03-12 15:10:56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2007年夏天,移民局接收了大批NIW申请。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移民局针对这些申请发出了大量的补充材料通知(RFE)。因为去年提交的大量NIW申请,我们所最近也收到了一些RFE。

根据我们的经验,收到RFE其实并不需要太过焦急担心。在最初接到RFE的时候,大家往往会感觉有挫败感或比较失望。但如果申请人能够听从律师的意见,认真准备RFE的回复,一般情况下最终都能够获得一个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我们所的律师在成功回复RFE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RFE回复的通过率也非常高。基于我们的经验,我们相信在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大多数经过RFE阶段的NIW申请都能最终获得批准。

RFE的回复

我们事务所NIW申请的RFE回复的批准率一直很高。此外,我们有时候也能在回复时并没有提交新证据的情况下获得申请的最终批准。

强有力的推荐信是成功回复RFE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您收到了相关申请的RFE, 我们建议您准备3到5封新的推荐信,其中至少1到2封要来自独立推荐人。如果要找到新的推荐信比较困难,我们建议你还可以再次利用以前的推荐信,但要根据RFE的要求重新修改这些推荐信。

有经验的移民律师的指导是获得RFE批准的另一个重要要素。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能够凸显申请人材料中最为有利的方面,并且能够准备有说服力的RFE回应信。律师还能够引用以前类似状况申请人获得批准的申请,以增强说服力。

通常,我们的RFE回复都能在两周内获得一个肯定的答复。

最近RFE 的新趋势: 引用证明

从最近收到的大量RFE通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新的趋势, 那就是要求申请人提供作品被独立引用的次数。从这一趋势不难看出,移民局在处理申请过程中,越来越看重独立引用这一全面反应申请人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内影响的申请条件。

这一趋势使得一些收到RFE的申请人担心如果不能提交很多独立引用的证明,是不是申请就不能获得批准呢?

一般来说,这还要看移民局在审理提交的RFE回复时会有多重视独立引用这一方面。但是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发现,有时候虽然申请人在回复中不能提供RFE要求的具体的证明材料,但基于提交的有力的推荐信和律师的回复信,还是获得了申请的最终批准。

所以,如果您收到了这种类型的RFE但没有很多的独立引用,我们还是建议您集中精力精心准备几封有说服力的推荐信。有了这几封推荐信再加上由律师撰写的回应信,我们相信您的申请还是有可能获得批准的。

NIW RFE的常见类型

通常,RFE都是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材料来证明申请人符合一个或多个NIW申请的要求。通常,在应对这样的RFE的时候,我们都是准备几封推荐信,并在这些推荐信中重点强调RFE通知中的具体要求;此外,由有经验的律师针对申请人的状况量身定做的一封RFE回应信也是非常必要的。

总的来说,NIW申请的RFE主要有以下四种基本类型:

1. 要求申请人提交更多的材料以证明其工作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有实质性的内在价值;和/或者工作是国家性的。

这种类型的要求是NIW申请最为基础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外籍申请人的工作能够在某方面促进美国的国家利益的发展。

应对这一类型的RFE, 我们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推荐信。在推荐信中,主要强调申请人的研究领域的重要性,以及申请人具体的研究课题对国家利益的影响;申请人的研究能够解决的任何国家性的问题;和/或申请人的研究工作在实际中的应用以及获得的利益等。

案例1:

我们的一位客户Kim博士,最近收到了NIW申请的RFE,要求他提交更多材料证明其工作对于国家利益的重要性。Kim博士是一位生物医学家,主要进行对传染性疾病有重要作用的一种特别蛋白质的研究。

我们和Kim博士一起,又准备了3封新的推荐信(其中两封来自独立推荐人), 列举描述了Kim博士的研究对国家利益的影响。推荐信并不仅仅集中描述了Kim博士的具体的研究工作,还从人类生活、健康状况以及经济等方面重点说明了每年传染性疾病给美国带来的沉重代价----而Kim博士的研究工作能够帮助减轻这样的损失。Kim博士的律师还在回复信中重点强调了这几点。

我们在2007年12月提交了Kim博士申请RFE的回复。仅仅一个月后,申请就获得了批准。

2.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证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在其领域内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和/或者该申请有足够的事先具体的成就能够证明他/她的研究在将来能够有益于国家的利益。

申请人的研究工作在领域内的影响表明了他/她的工作是高质量的,并且我们能够有理由期待他/她将来还能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更多的贡献。

推荐信对这种类型的RFE的回复也相当的重要。在这些信中----特别是来自独立推荐人而不是朋友或同事的推荐信----推荐人能够通过表明申请人的研究成果对自己的影响来证明申请人工作的影响力。推荐信还能够把申请人的成就归纳到整个研究背景当中:例如申请人的研究成果解决了一个长久以来的问题或者创造了一个将会带来显著积极影响的新的方法。

这种类型的RFE通常都会伴随要求提供申请人作品的引用证明。事实上,期刊文章的引用也的确是证明申请人研究工作的影响力的一个好方法----特别是当引用的作品具体地提及了原作品。

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证明申请人工作的影响力。例如:如果他/她的研究文章在影响非常大的期刊上发表(特别是当申请人是第一作者时), 或者文章被下载过很过次都能够作为证明其工作影响力的充分证明。

案例2:
Wong博士是一位工程师,主要进行热能、通风、制冷等相关研究。我们于2007年5月提交了她的NIW申请,并且在11月初接到了RFE通知。Wong博士的RFE并没有要求补充某一方面的具体证明材料,而是泛泛地要求补充更多的证明材料,因此,我们不得不在回复中同时强调证明三个方面的要求条件。

我们和Wong博士一起准备了3封新的推荐信,其中一封来自一名独立推荐人,这些推荐信回顾了她过去的成就,强调了她的研究工作在领域内的重要影响。Wong博士还提供了3个引用报告,显示了她的工作对领域内其他研究人员的影响;同时还补充了4份新的发表作品,以及一份她以前在其国家获得的研究奖项。

我们在2008年1月中旬提交了 Wong博士的RFE 回复。不到一周的时间,我们就收到了申请的批准通知。

案例3:
马博士是一位化学工程师,于2007年7月底提交了NIW申请。2008年1月底,收到了RFE通知,要求提供更多他工作影响力的证明材料,特别要求提供独立来源的证明材料。

马博士发明了一个能够整合到计算机软件中的创新模型,很多化学研究人员都将此模型投入了应用。我们目前正在和马博士一起努力获得一些来自使用这个模型软件并从中获得了便利的研究人员的推荐信。此外,马博士还提供了一篇别人的论文,这篇论文中提出了感谢他和他的软件。

我们目前还在准备马博士的申请。基于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准备工作,我们对这一申请的成功非常有信心。

3.要求提供更多的材料证明外籍申请人将会给美国国家带来比可雇用的美国工人更多的实际利益贡献,和/或者证明如果需要此申请人申请劳工证将会损害到美国的利益。

NIW申请的要求条件之一就是要证明外籍申请人比其领域内的其他工作或研究人员卓越,和一个最低限度满足要求条件的工作人员相比能够给美国带来更多的国家利益。这一条件能够帮助证明省略劳工证申请的必要性。

回复这一类型的RFE,我们推荐信的重点在于证明申请人与同领域的其他工作或研究人员相比的特别和突出。推荐信还可以描述要求此申请人申请劳工证的后果----例如申请人的工作是一个在时间上比较敏感的项目,任何一点时间上的迟延都会给项目带来不能挽救的伤害。

我们同时还要寻找一些能够证明申请人和其同事相比突出之处的其他的材料。

案例4:
Kumar博士收到了NIW申请的一个笼统的RFE通知。他是一名专攻信息安全的软件工程师。

Kumar博士过去获得了非常多的研究成就,包括许多发表文章的引用,非常明显的突出了与其他同事相比的杰出之处。我们在其RFE的回复中,提交了这些引用的证明文件,同时还提交了4封新的推荐信(其中一封来自独立推荐人),强调证明了他工作的成就,以及他的研究成果给美国国家带来的利益和影响;特别是在推荐信中,描述了在过去因为数据安全的破坏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显示了美国从Kumar博士的研究成就中获得了巨大利益。

我们在2008年1月底提交了 Kumar博士的RFE回复。Kumar博士的申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获得了批准。

4. 要求特别或具体的证明材料,如引用列表、专利或发表文章等。

很多RFE只是要求申请人补充某一或某几个特别的具体材料。例如,我们最近收到的很多RFE只是要求申请人提交引用的证明材料。当然,还有的RFE会要求其他一些材料,如专利,奖项或出版物等。

如果收到这一类型的RFE,即使申请人不具有这些条件也不要感觉气馁或失望。通常,即使不能提供这些具体材料,我们在回复中提交新的推荐信以及一些其他证明材料,也能最终获得申请的批准。

RFE并不可怕!
RFE并不如它看起来那么可怕。如上文所述,我们事务所就有多套策略应对最近的RFE大潮,并且我们收到RFE通知的NIW中的绝大多数最终也获得了申请的批准。一个正确的应对方案以及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指导必然能够提高申请的最终批准率。

 

(为了保护客户的隐私,此文隐藏了客户的身份信息。)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十多位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休斯顿、纽约、芝加哥和奥斯汀的办公室约见面谈,具体详情,请访问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

休斯顿办公地址:7324 Southwest Freeway, Suite 1088, Houston, TX 77074
芝加哥办公地址:6 E. Monroe St. Suite 602, Chicago, IL 60603
纽约办公地址: 1350 Broadway, Suite 1710, New York, NY 10018
奥斯汀办公地址:919 Congress Avenue, Suite 900, Austin, TX 78701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info@hooyou.com
网址: www.hooyou.com

   0


热门专题
1
洛杉矶大火
6
叙利亚
11
三中全会
2
川普
7
苗华被抓
12
中共两会
3
俄乌战争
8
美国大选
13
台湾大选
4
中美冷战
9
以哈战争
14
李克强
5
万维专栏
10
巴黎奥运
15
中国爆雷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