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妮就是其中的一位客户。詹妮是一位亚洲女孩,她在大学毕业后来美国深造。现在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所大学就读生物学博士学位,F-1学生身份。在学习和研究工作中,詹妮认识了一位志趣相投的名叫莫尼卡的女士, 两人顺利地相识相爱,并且从2006年开始就同居了。莫尼卡是美国公民,在同一所大学做博士后的研究工作。2008年6月,詹妮和莫尼卡在旧金山顺利地结为夫妻。因此,詹妮想知道,她们按照加州的法律合法结婚后,莫尼卡作为她法律上的“妻子”能否给她申请家庭移民。也就是说,同性婚姻能否为她带来移民利益?
一般来说,婚姻是由州法规定的,而联邦法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例如,移民法作为州法,就没有关于婚姻的相关规定。而通常,联邦法也承认州法的相关规定,承认所有在婚姻缔结地合法的婚姻。但是,在同性婚姻的问题上,移民法并没能够按照这一规则进行接受。
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也叫做gay marriage, 是指在性别相同的双方之间的婚姻。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不承认同性婚姻。在过去的数十年里,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一直在为同性婚姻的合法权利而斗争。目前美国的马萨诸塞和加利福尼亚两州都承认同性婚姻,佛蒙特州承认同性之间的”民事结合” 。但是,1996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婚姻保卫法案>>,并由克林顿总统于同年9月21日签署执行。根据《婚姻保卫法案》,美国国会认为“婚姻”这个词只是指一“男”和一“女” 之间一“夫”一“妻”的合法组合,而“配偶”也只能是指相反性别的丈夫或妻子。显然,这一解释明确了婚姻的存在基础是两性。因此,移民局的发言人Chris Rhatigan也明确指出,在移民法上,不接受同性,包括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婚姻。
因此我们知道,在詹妮这个情况下,即使她和莫尼卡在加州合法结婚,这个婚姻也不能作为她申请家庭移民的事实基础。而如果詹妮想要移民美国和莫尼卡一直相守的话,我们目前的建议也只能是进行职业移民的申请。尽管有些失望,但詹妮并没有觉得太难过,毕竟她现在和莫尼卡是合法的夫妻了,也能在加州范围内享受合法夫妻的所有民事权利了。
-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十多位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休斯顿、纽约、芝加哥和奥斯汀的办公室约见面谈,具体详情,请访问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休斯顿 纽约 芝加哥 奥斯汀
电话: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info@hooyou.com
网址:http://www.hooyou.com
*此文是基于其发表时的法律。虽然我们一直努力确保信息的最快更新,但读者有责任通过向律师咨询,确保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生变化。另外,我们所撰写的<<美国法律呼悠谈>>一书对同性婚姻也有详尽介绍。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1 | 老照片:1946年北京通县,农村人的生活令人 |
2 | 身家亿万的当年明月 可能真的“病”了 而且 |
3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紧急开会 |
4 | 央视最美主持人去世 临死前惨遭“折磨”19 |
5 | 拱卫北京的81军出状况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