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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申请的优势以及要求

www.creaders.net | 2009-06-02 18:16:24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EB-1(a) 申请中的特殊技能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获得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领域包括科学、工程、艺术等等。为了满足EB-1(a)类别的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并且在美国将继续从事其领域的研究工作。

优势

目前,EB-1(a)类别对任何出生地的申请人来说,都有签证名额可供使用。这也就是说,在能够满足申请的要求的情况下,EB-1(a)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它能加快移民申请的进程。特别是对于出生于印度和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来讲,EB-1(a) 类别更是有利,因为印度和中国大陆的申请人EB-2类别排期出现倒退,申请人可能需要等待超过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可以递交I-485申请。

此外,申请人在提交EB-1(a)申请的同时,还可以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根据移民局德克萨斯服务中心 (TSC) 推出的“快速通道项目”,对于I-140和I-485同时提交的案件,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将选取其中一些案件,并在三个月内给出处理结果。我们有很多同时提交I-140和I-485申请的客户在3个月内就获得了绿卡。

除了以上这些好处之外,EB-1(a)可以由移民申请人自己申请,不像EB-1(b) 或PERM等申请需要由雇主支持或者要申请劳工证。EB-1(a)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转换工作或短期没工作。


要求
特殊技能人才或EB-1(a) 类别适用于那些可以证明在其专业领域里的成就很高的申请人。确定一个申请人是否在其专业领域有高成就,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获得过国际性奖项,大多数申请人只要符合以下的三四条也可申请EB-1(a)“特殊技能人才”移民:

• 在专业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 独立或参加某一委员会对本专业领域的其他人的论文进行评审鉴定。申请人所评审的论文必须与自己的工作属于同一领域。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一个申请人接受多家期刊的邀请对同行们的论文进行评定就符合这一条的要求。 

• 在科学、学术、艺术等专业领域里作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例如专利等。这一条要求相对主观,一般来说,只要申请人找到自己领域的专家权威为自己写推荐证明信,说明申请人满足这点要求就可以了。 

• 担任过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的成员或某学术会议的小组主席( session chair)。

除了以上标准外,外国申请人应证明其在美国会继续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并且他/她的工作将会为美国带来实质上的利益。

实践中的几点考虑:

目前,职业移民类别面向全世界开放的名额约为140,000个。 其中EB-1(a)占28.6%,约有40,400个。具体到某一国家,名额上限为7%,约为2,800个。因为以前申请EB-1(a)的人相对较少,所以包括中国大陆和印度在内的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均有名额。然而,随着中印两国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对EB-1(a)感兴趣,美国务院移民控制与汇报部门的负责人奥本海默日前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华盛顿地区的会议上透露, 预计中印两国的申请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在EB-1(a)类别内也会出现排期。在2009年10月1日,美国2010财政年度开始时,将有新的名额可用。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将一些EB-1(a)案子转到了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这可能会影响这些案子的成功率,因为传统上来讲,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比德克萨斯服务中心的要求严格些。 
 
如果你觉得能够满足EB-1(a)类别的要求,并且想尝试通过这一职业移民类别申请移民的话,可以将简历发送到 info@hooyou.com,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免费评估。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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