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签证是为在科学,艺术(包括电视,动画产业),教育,商业或者体育业界拥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士入境美国所设定的非移民签证。O-1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境内居住和工作,并且,如同H-1B,L-1签证那样,O-1签证也允许持有者拥有“双重意向”。
我们知道,签证是入境某个国家的法律文件,而美国的签证大体可以分为移民签证(比如家庭移民签证,职业移民签证等)和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F-1,工作签证H-1B、L-1,商务旅行签证B-1/B-2等等)两大类。移民签证允许申请人具有移民美国的意图,而通常而言,非移民签证是不允许有移民意图的,这也是签证官考量是否发放非移民签证的重要前提。但具有“双重意向”的签证类别却是一个例外,他们虽然有着非移民签证的一些特征,比如有时限,附条件等,但另一方面却允许持有者拥有移民意图。就是说,美国移民法和相关的政府机构不会对该类签证持有人是否具有移民意图做任何考察。然而,对于那些要求没有移民意图的签证,比如F-1,B-1/B-2等,其持有人在当初申请该签证以及后来保持该身份的时候都不能有移民意图。换言之,如果这些签证持有人提交绿卡申请势必会影响当前的非移民身份。但是H-1B,L-1以及我们现在谈到的O-1签证的持有人则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也就是说,通过“双重意向”的设定,O-1签证持有者如果完成了PERM劳工证申请或者提交了I-140移民申请,或者其他的移民程序,都不会因为具有了移民意向而影响当前的非移民身份,并且也不会因此影响到O-1签证的延期。另外,移民法也不要求O-1签证持有人有放弃国外居所的意图。
例子:
陆博士在欧洲一所知名大学获得了Ph.D学位,然后到在美国一家着名的学院做研究工作。她在其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是一位国际知名的专家。陆博士正在准备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但其H-1B身份已经即将届满六年。她希望能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以便在她申请移民的同时继续她的研究工作。在她的雇主支持下,她申请并获得了O-1签证身份。由于O-1身份不会因为移民申请受到影响,现在,陆博士可以一边等待她的移民申请的审理,一边合法的以O-1身份在美国居留和工作。
我们之前提到了H-1B和L-1身份(签证)同样具有“双重意向”,只是这两种身份均拥有一定的时限。通常来说,H-1B雇员的时限为六年。而L-1A身份可以延期最多到7年。相比之下,没有法律规定O-1的时限,因此理论上O-1身份是无限期的。当然,O-1身份的时限决定于持有人为申请人雇主的工作何时结束,在那之前,只要其他条件满足,O-1身份则可以无限的延期下去。因此,对于有条件的申请人, O-1签证是他们稳定合法居留美国并且在等待移民申请结果的同时继续工作的不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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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法律依据如下:
8 C.F.R. 214.2(o) (13) “Effect of approval of a 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or filing of a preference petition on O classification. The approval of a permanent labor certification or the filing of a preference petition for an alien shall not be a basis for denying an O–1 petition, a request to extend such a petition, or the alien's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change of status, or extension of stay. The alien may legitimately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a temporary period as an O–1 nonimmigrant and depart voluntarily at the end of his or her authorized stay and, at the same time, lawfully seek to become a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