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留学生与同伴合租了老外的房子,这期间她提前搬走,并经老外房东允许而将房间转租给其他人住至合同期满。谁知,在转租人期满也搬走后,这名留学生却遭老外房东向她及同伴索赔1.4万元,借口是租屋内的设施被毁坏。
据留学生王小姐介绍,她前来纽约上学,在2015年与另外两名同伴于布碌仑绿点区(Green Point)合租了一套公寓,当时签订租约一年,她们于8月31日搬进去,并交给老外房东合租押金8925元。
到了2016年3月,王小姐因私人原因而提早搬出,离开前她用手机拍摄了房屋状况,当时房间并无任何损坏。之后,经过与房东协商并经房东同意后,王小姐将房间转租给了另一人,由转租者继续承租她未住满的5个月。
王小姐说,尽管合同上有不允许转租等条款,但她透过短信与房东商议后获得其允许而转租,且至今她还保留着房东同意转租的短信。但合同上的承租人名却没改,依旧还是王小姐。王小姐说,当时她要求房东重新拟定合约,将她的名字改成转租客,可房东不予理会。
就这样王小姐搬走,并从转租人手里拿到了她之前交付的押金,那时房东口头上同意等转租客住满后将押金直接退给转租客。谁知,到了今年8月31日租约期满,所有人都搬离后,房东进屋检查后却声称租屋有损坏,并还找了一家公司做评估,然后向王小姐与最初另两位合租者开出索赔1.4万元的天价单子。而之前房东答应退还给转租客的押金也被扣押,现在转租客反过来向王小姐发律师信要求她退还押金。
对此,接受咨询的棃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尽管王小姐签订的租约里有不可转租条款,但她转租之举已得到房东的认可,因此租约实际上已被房东自己修改,王小姐搬离后与租约已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若王小姐收到房东的告票,可直接写信给对方,告知房东她手里有其同意转租的短信证据,因此她与对方已没有房东房客关系。
宋大维还表示,王小姐搬离时已对房屋拍照,证明房子当时没有任何损坏,那么之后发生的任何损坏与她无关,房东应向之前与她共同承租的另两名租客和转租客索要相应赔偿而非王小姐。
对于转租客向王小姐索要押金,宋大维认为也没道理,因为王小姐拿回的实际上是自己的押金,只不过没经过转租客向房东交押金,房东再退还押金给王小姐的过程,因此转租客应向房东索要押金而非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