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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发展,再加上移民难以割舍的故土情结,所以很多人即便选择移民,也大多是选择拿永居,而非入籍。
毕竟,这样就可以保留中国国籍,继续使用中国护照,还能拥有国内户口,回国生活非常方便。但,近日加拿大驻华使馆的一份重要文件披露:今后这条路或许越来越窄。
重磅披露 空间收窄
近日,由移民律师主编的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里称,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的一份文件显示,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可能对于仍保有中国国籍的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文件中笼统称为“双重国籍人士”)带来影响:
二、可能令选择加拿大籍的移民必须放弃中国国籍,日后再访问中国时,要以外国人的身份进行。
据悉,这份文件是由加拿大驻华大使馆主管移民的秘书写给使馆北亚地区策略顾问,主要内容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双重国籍者会否受到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冲击?”
文中对此给予肯定答案。
其实,此前指许多报道已强调过,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之疫情影响,中国人口普查可能用于清理拥有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人的户口登记。
文件指出,中国近年成立国家移民管理局(Chinese National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加上本次人口普查,从长远看已获得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人,要想继续保有中国国籍及户口登记,可行性空间将变得越来越窄,“不过基于历史原因,预期这一清理过程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文件强调,中国不承认双种国籍。根据户籍登记规定,中国公民已加入外国籍者,在中国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期时,会被要求取消其中国籍及户口,这会造成当事人在华日常生活的很多不便。
文件指出,刚进行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个主要内容是,清理那些依据户籍管理规定,应该注销而没有注销的户口登记,包括已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身份的中国人的户口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按法规要求当事人本人或其家人应该前往当地公安机构完成注销户口手续。
国内父母 接受多次询问
当真不是空穴来风,已有华人爆料,自己在国内的父母,已经多次接受当地派出所的询问电话。
有网友爆料,从去年疫情以来,他在国内的父母多次接到民警电话,询问网友是否有回国的打算,后反复用核实网友在国外的身份,是留学生?工作签证?还是永居、入籍?
这位网友称,父母年事已高,很多问题都不太理解,也不知道对方电话询问这些内容是何用意,只是如实做了回答。但后来,当地派出所又反复多次打过电话,询问差不多的内容,这才觉得多少有些紧张。
这位网友爆料后,很多海外华人都表示“感同身受”,甚至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家人也接过类似电话,大家都觉得应该和人口普查,核实双重国籍相关。
严查双国籍灰色地带
事实上,从2019年7月份起,中国政府就已经开始严查双国籍的灰色地带。
当时,重庆市政府率先发出一封致市民信,信上宣布消息称:
2020年11月1日起,政府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第七次人口普查,凡是征兵入伍、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和出国(境)定居者,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其亲属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根据上述内容,这条规定必将影响所有在海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人。
那么,到底在国外居住多长时间才能算作“定居”呢?对这一概念,中国侨务办公室也作出了具体的解释:
1、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者;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30个月;
3、出国定居的华人,持有中国国籍,但是没有户口,被称之为海外华侨。
官方给出详细解释
不少获得永居权的华人朋友开始担心,注销户籍是否影响自己回国探亲或管理国内资产。对此,官方也给出相应解释:
01丨注销户口,不影响领取养老金
一些华人在出国前,都是在国内有工作经历的,期间也是按规定缴纳养老金,所以这些人在国内的养老金依然是可以领用的。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应:“如果退休前到国外定居,将会终止社保关系,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会全额退还到个人账户。如果退休后到国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02丨注销户口,不影响房产所有权
很多华人即使出国之后,在国内也保留着房产,那么只要依照房产证来证明房屋归属的房子,只要是在定居国外前买的房子,就算注销了户口房产依然属于自己。但如果定居国外后想要回国买房,在一些城市是会受到买房限制令的。
03丨注销户口,也可恢复
在持有绿卡的情况下被注销了户口,也可以恢复自己的户口。但是恢复之后依旧没有长期在国内居住,还是有可能被再次注销户口。因为户口是用来证明持有者为常住人口的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在有效期内到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因此,居住在海外的华人朋友,没必要恐慌,因为确切来说,注销户口≠失去中国国籍。而是仅代表无法在中国长期定居,但仍是中国公民,区分好“户籍”和“国籍”的概念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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