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消息,这两天,在高铁上不按规则强占别人位置的女子被曝光!很快,网络上的各种“人肉”被公布,尽管很多被证实为虚假消息,但也引起不小的波澜。
在众多的“人肉”信息里,有一张照片引起了乌云君的注意!对,就是这张!为什么会引起乌云君的注意?因为这张图片极有可能是公安内部人员泄露出去的!而且是出现在微信群里。
一起来看一下这张“被泄露”的图片(观察者网注:图片已经打码,原图无马赛克),不仅含有最基础的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身份信息,甚至还有通讯细信息、人员轨迹、活动轨迹、民航信息等重要隐私信息,这样的查询权限不是一般民警或非警务人员有的!乌云君断定,是具有一定侦查条件手段的民警才有的权限!
民警因泄露涉案人信息被查处,甚至被判刑的案例时有发生。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也多次出台规定,严厉禁止民警查询泄露公民信息,为什么还是有民警为了一时的好奇或者出风头干这些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甚至因此败坏了民警的形象!
写这篇稿子之前,乌云君也在想,到底要不要写!会不会因此而给这位民警造成压力!反复思考,决定!写!发!而且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这个泄密的民警!今天不查处,今后将会酿成大祸!对不住了,这位民警!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那么,遇到朋友“查个人信息”的请求怎么办?简单,就告诉他,不好意思呀,我现在转岗了,没有查询权限了。识相的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或者你就告诉他,我们有纪律要求,查询信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实在不好意思!注意,千万不要说太多不该说的话,因为你保不准你的“朋友”把你们之间的对话截图发朋友圈!
最后,提醒所有民警、警辅等警务人员!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不给单位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