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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一晚 威胁学弟社死的清华学姐自己社死了

www.creaders.net | 2020-11-25 19:43:44  每日经济新闻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网络围观和舆论狂欢的双重变奏下,某位清华学姐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身份转变,只用了一个晚上。

  随着事件发酵,这届年轻网友早已熟稔于心的“社会性死亡”也迅速冲上热搜。


   清华学姐将涉事学弟部分身份信息发布于社交平台。图源:每日经济新闻

  一

  “小东西我确实不能暴打你一顿,但我先让你在朋友圈‘社死’吧。”

  如此豪言,出自清华美院一女生的朋友圈。几天前,她称自己在学校食堂遭学弟骚扰,尽管学弟极力否认并表示可调出监控自证清白,该女生仍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将学弟的部分身份信息公开至朋友圈。

  学姐口中的“社死”,是“社会性死亡”的简称,意指“某人在公众面前出丑,尴尬丢脸到生不如死,恨不得马上找条地缝钻进去”,与另一个网络用语“公开处刑”含义相近。

  很少有人知道那位涉事学弟怎样熬过了事发当晚,但毫无疑问,被公开处以“社死”极刑的那晚,所有的谩骂如潮水般涌向了他。

  不过,事件很快反转。

  经查询监控,该学姐确认所谓“骚扰”只是一场误会。随后,学姐表达了歉意,学弟也愿意达成和解。谁知这时,网友们却摆出一副不依不饶的态度,又一股脑儿地跑去痛骂学姐。

  分秒之间,网友们扒出了学姐的身份信息,甚至中、高考成绩,原本威胁要让学弟“社死”的学姐,自己反而“社死”了。


 清华学姐称:“我们相互道歉即可,此事了结。”图源:网络

  二

  清华学姐引爆的流量狂欢,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营销狂欢。

  就在大家都没搞清事件原委的时候,网上先是冒出一篇“学弟自述”,说自己“对着手机哭,咬着手背哭,甚至想一死以证清白”。

  事件反转后,各种怒骂、神怼的文章更是层出不穷:有以清华学姐来论人性之恶的,有拿名校声誉来质问校方的,有从高考分数高低来判断人格高低的,有讨论“帮助女性群体提升思维的系统性和理性”的……当然,还有模仿马保国口吻写出的《道歉信》,希望“年轻人要讲武德,耗子尾汁,耗耗饭丝”。

  一时间,“清华学姐”被炒上热搜,其身份信息被转发数万次,遭到各种言语羞辱;此外,还有人不断借学弟之名,在社交网站上恶意发布带有煽动性的帖子,为学姐的“社死”撒下最后一把土。

  疑似“网络辅导员”“清华学生”在清华树洞(清华校内BBS)发帖表示,涉事双方本想尽快翻篇,但在舆论传播过程中,有好事者借匿名之便,在树洞、知乎、微博再三扩大事件影响。

  要知道,严肃的事件探讨与“猎奇式”营销,这二者有着本质区别。蹭热点、追求从“社死”悲剧中获得流量快感,既无助于对事件的正确解读、对公民信息的合法保护,也会加重公众的焦虑情绪、拉大社会的信任半径。

  正如一位网友点评:学弟如果选择谅解,那就OK;如果不愿谅解,可以提起侵害名誉权等民事诉讼。旁人有什么资格起哄架秧子?



  三

  无疑,网络暴力是剖析本次事件的关键词。

  作为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网络暴力不仅会对当事人名誉、权益、精神造成损害,也会打破道德底线、伴随其他侵权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

  电影《狩猎》中,在托儿所工作的卢卡斯受到小女孩卡拉的性侵指控,从此遭到全镇居民的排挤和欺负,“伸张正义”的人们唾弃他,打骂他,甚至对他举起猎枪;2018年,在四川德阳,因不堪忍受网络暴力,一名女医生服药自杀,将其送上网暴风口的当事人家属则一脸无辜地说道:“自己也不愿看到这样的后果。”

  极端舆论犹如一把钝刀子,既伤人于无形,又难以找出可供定罪的祸首。一位关注清华学姐事件的网友称,如果涉事双方想起诉网暴者,可以通过分析数据,找出关键传播者和舆论的主要引爆节点。

  这是一条可以尝试的路径。

  在此前的江歌案中,网民谭某在微博上发布恶帖,在江歌遗照旁添加恶言恶语,并以“可怜人有可恨处”等言论对江母进行攻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判决认为,谭某在得知江歌遇害后,非但不表示同情,还从2018年起通过网络对素不相识的江歌、江母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谈到网络暴力,江母说:“这是在伤口上撒盐。”


  江歌母亲对谭某提起刑事诉讼。图源:澎湃新闻

  四

  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

  上海二中院在审理谭某案时指出,随着自媒体的普及,每个人都有发声渠道,信息发布的门槛大大降低。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回到事件起点,网络传播的便利性,降低了清华学姐的“维权”成本,使她自信满满地“让他社死”。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这位学姐丝毫没有在意。

  然而,人肉搜索的横行,又让学姐成了网络暴力口诛笔伐的对象。学姐确实错了,给大一学弟造成了名誉损失和精神压力,可她的个人信息和名誉权也有法律保护的界限,无论出于怎样的目的,无论对象是谁,无论为了谁,网络暴力都是不正当的行为。

  那些在茶余饭后纵横在键盘上的营销者和讨伐者,尽管身影模糊,却动辄以暴力形式宣泄所谓“正义”。这样的情形,恰如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的台词:“你们可以随便给别人贴标签,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在无形之中也杀了人?”

  清华学姐事件犹如一面舆论生态的照妖镜,照出舆论场的各种乱象,也映射出网络暴力的多重危害性。

  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根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制度要有效果,关键在落实。

  文/巴山夜雨

  编辑/点苍居士

  延伸阅读

  误指学弟性骚扰 是什么让清华学姐"我是女性我有理"?

  最近,清华美院某女生指认被一名学弟性骚扰,她将该名蔡姓男生的信息挂在朋友圈和其他校内外社交媒体上,引发第一轮针对男生的网络谴责。事情发生后的次日即11月18日,通过查看校保卫处监控视频,该女生所指的性骚扰并不存在,她通过辅导员递话给该男生,“相互道歉即可”,还警告他“以后注意这些可能冒犯人的地方”。

  随着更多事实披露,加之该女生失态却坚持傲慢与偏见的立场,出现了第二波网络谴责。但这一次的网络暴力针对的不是男生,而是讨伐错误指控学弟性骚扰并且发誓要让他“社会性死亡”的清华学姐。



  让蔡同学“社会性死亡”
  



  要求“纸面道歉”

  该怎么看待这次沸腾的网络事件,一时争执不下。究竟是学姐不知礼节,做人出了问题?还是说在女权的激进思维下,导致她采取了盲目的维权举动,进而诬陷了好人?争论在每个层面展开,并且相互交织。

  这里有必要理一下时间线——

  11月17日清华大学2020级某蔡姓学弟在食堂用书包蹭到2019级的学姐,随即被她认定用手猥亵其臀部。在被学姐要求交出学生卡后,蔡同学照做,其姓名年级等信息被学姐记下,在朋友圈等平台诬陷其性骚扰,这个消息大肆传播。

  该女生在传播朋友圈时,其中有句:“小东西我确实不能暴打你一顿,但我先让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

  11月18日,学校保卫处介入后,通过调阅监控,确认蔡同学无辜。女生得知后,称“此事了结”,试图以云淡风轻的姿态结束由她一手制造的风波。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该女生自己引战的后果,就是将战火蔓延到她自己身上。目前,几乎所有的网络观点都在针对该女生,她的许多个人信息被翻出来盘点。网络暴力正在以“教她如何做人”的方式痛批这个女生。

  在这件事情中,有三个事实节点:一是蔡同学与该女生在食堂的“触碰”,二是监控视频澄清蔡同学没有性骚扰,三是该女生在事实确认后的道歉问题。



  一名女生在公共场所自认为被性骚扰,高声喊出来,并动员周围人来支持揭发“咸猪手”,这个大致是没有问题的。相反,忍气吞声的女生只会让性骚扰惯犯更加嚣张。所以,这位清华学姐在感觉被性骚扰后,拦住蔡同学并确认个人信息,这一步不能说不当。

  但该女生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是,蔡同学如此配合她查证,也当场否定了,这时候就该对事实本身存疑,谨慎行事才对。

  从该女生发朋友圈使用的语调看,很不严肃,不知进退,这是她让自己陷入麻烦的第一步行错踏错。在保卫部察看视频之前,该女生不该将此事公开,她急不可耐地越过事实真相,草率地定性定论,将蔡同学推入了不义之地。

  现在看来,支撑清华学姐如此冒失行事的,应该就是在积极响应的女生那里,养成了一种越过事实、推进女权主张的思维定势。不是说女权意识不好,而是说包括女权在内的任何运动式思维,都该立足扎实的事实本身。这位清华学姐之所以在事实不清前高喊“社会性死亡”,就是中了这种不查证事实的毛病。

  清华学姐最为人诟病的是第二个错误。在事实已经被保卫部确认,她本人也承认的情况下,最该做的是向蔡同学真诚地道歉,并且采取一切措施来挽回她一手制造的恶劣影响。这是她做人的基本操守,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然而事实上,该女生的道歉缺乏诚意,不是当面道歉,而是通过辅导员递话;而且道歉的内容心不甘情不愿,甚至有继续混淆视听的嫌疑,并且还是摆出师姐的姿态,一副“我是女性我怎么都有理”的架势,这让她的说辞徒有道歉之名,而无道歉之实。

  很多人看不下去了,加入到谴责傲慢的清华学姐的行列,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份虚与委蛇、高高在上的“道歉”。事发当初,清华学姐希望用社死来惩罚蔡同学,现如今陷入社死状态的反倒是她,这是她万万想不到的。

  舆论认为以清华学姐的所作所为,对她展开网络攻击合情合理,是要教她如何做一个正常的人。但这种网络攻击也有走偏的趋向,扒人隐私,网暴女生,并且还存在人身攻击的行为。这绝不是一种教人做事的正确方式,相反是用不正确的方式去做一件自认为正确的事,最终绝不可能获得正确的结果。

  任何对于事实的评判都需要集中于事实本身,只是,如果不去触及她鲁莽行事背后的逻辑思维,不敢面对高校女权诉求剑走偏锋的因果关系,只怕谴责也停留在浅表。

  女性遭受性骚扰,碍于权力关系的实际,很少有敢站出来揭露的。所以,社会对控诉性骚扰的女生给予支持,抱以信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凡事有个度,在进程上也有必要详加考证,有多少事实说多少话,这种尺度不仅社会大众要有把握,投身女权运动或同情、实践“米兔”主张的女权分子也当坚持。

  要看到的舆论的微妙变化,是对谴责性骚扰的主张不再像从前那样快速支持,而是越来越有所迟疑。造成大众迟疑的,不只是某些性骚扰指控缺乏事实基础,也包括像清华学姐这样的案例,主张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基础上,导致“狼来了”,不仅不信,还很反感女权诉求。

  清华学姐就是很好的例子,道歉不诚恳的下场就是不如不道歉,而且导致了坏的影响,让人们反感女权人士的“双标”,进一步恶化女性在争取权益时的舆论支持。清华学姐逞口舌之快,她也许没意识到(或意识到却怯懦地不敢承认),她将会给此后的其他女性制造麻烦,等到她们主张什么时,没人相信了,变相地成为其他女性维权的障碍。

  人们当然可以只在做人的层面去理解清华学姐一而再的过错,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以及被事实打脸仍坚持无礼表达的做法。

  但更进一步的考虑,还应该树立这么一个觉悟:坚持女权立场与做一个正常人并不冲突,并无矛盾,相反,假如清华学姐一开始就能好好做一个人,有利于观念意识在实际场景中的推广,吸引更多可以理性思考、理智行事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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