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女看护照顾77岁邓姓老妇长达6年,前年5月,邓妇排尿出现问题,送到医院急诊室后突然昏迷,急救后宣告不治,邓家人勘查家中监视器画面,发现邓妇曾被周女施虐,报警提告后,法医解剖后认定邓妇死因为"他杀",高雄地院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周女徒刑2年,并须赔偿270多万元。
判决指出,邓姓妇人40几岁时就被诊断罹患精神疾病、失智症,且因退化无法行走需倚赖轮椅,随著邓妇年事已高,邓家3个儿子从2012年起聘请周姓妇人到家裡担任全日看护,负责照料邓妇的日常生活起居。
前年5月,邓妇排尿出现问题,家人将她紧急送医后,邓妇在急诊室突然失去意识,医生诊断急性硬脑膜下腔出血,已压迫到右边大脑半球,经抢救5天后,邓妇仍宣告不治;儿子不解,母亲为何会突然脑出血,经调阅家中监视器画面,惊见母亲多次被周女从后面推打背部、上下甩动、从床上抱起时重力甩动、重摔行为。
儿子怀疑周女虐待母亲,报警提告后,法医解剖时发现,造成邓妇出血原因,须有"外力"介入,虽然邓妇年迈且患有血小板低下等疾病,也不会导致其死亡,应是周女多次推打邓妇头脸部及抱起后甩坐到轮椅,导致邓妇死亡,可认定是"他杀"造成。
高雄地院审理时,周女否认虐待邓妇,她的律师也帮忙缓颊指称周很关心邓,可能是有些辅助动作太大,但都没有碰到邓的头部,不可能是周女施虐造成邓妇脑出血死亡;但合议庭根据家属提供的监视器画面,认定周女在照料邓妇时,确实有很多"粗鲁"的动作,且根据法医鑑定报告,认定周女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除判她徒刑2年外,并须赔偿邓家3名儿子27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