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陕西西安发生了一件奇葩事。一出租车驾驶员车内猝死,车上被贴罚单。
据知情者称,该驾驶员38岁,疑似早餐后身体不适停靠路边休息后于车内猝死。知情者表示,对于民警贴条时未劝司机驶离,未查看具体情况的行为表示不解。今天,也就是5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大队回应,该情况已向领导汇报,目前正在核实中。
针对网上反映“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时未及时发现的情况,西安市公安局成立由公交分局、法纪处、警务督察支队参与的调查组立即展开工作。经调取车内视频资料,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至9时42分之后,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
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期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10时43分,群众发现车内人员情况,拨打120,120到达后确认该司机死亡。随后,现场群众报警。目前,警方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全力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执法警务人员正在接受调查,相关事件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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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