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微博“三袁警事”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针对网络举报的“小学时曾遭校长梁某富猥亵”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梁某富(男,67岁,公安县人)涉嫌猥亵儿童罪,目前已被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女生实名举报被湖北荆州一小学校长猥亵 称多年后才有勇气面对 当地警方已受理
近日,有女生在微博实名举报湖北荆州公安县一小学校长曾对寄住的小学女生实施猥亵行为。她表示,目前已与多名有类似经历的女生取得联系,正在收集证据材料。
据公安教育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近日,有网民发帖反映十余年前其在镇小学读三年级借宿期间被时任校长猥亵。对此,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目前,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已受理该案,正在调查。
2021年8月15日,江女士在微博上声称,她1996年出生,曾就读于湖北荆州公安县毛家港镇毛家港小学,并在时任该小学校长的梁某富家寄宿。在寄宿期间,梁某富曾对她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江女士表示,从小学三年级到五年级,每周一到周五,她与多位学生寄住在梁某富家中,除了梁某富和学生,一同居住的还有梁某富的妻子。梁某富的家共有三个房间,一间男生住,一间女生住,还有一间是夫妻俩带着年龄更小的孩子分床睡。
起初,她和另一位女生与梁某富睡在同一张床上。她记得,在三年级左右,她从睡梦中惊醒,发现梁某富正在实施猥亵行为。她搬到只有女生住的房间后,梁某富再次实施过猥亵行为。
江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一直不敢告诉他人小学时的经历,直到18岁,才敢告诉家人自己曾被猥亵,但并没有受到重视。她表示自己“一直都过不去,这件事情就一直在心里面,虽然说18岁跟我妈说过,但是18岁也没有真正的长大,现在我真正的长大,我觉得我可以站出来了。”
江女士如今在深圳工作,8月15日,她曾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报案,深圳市公安局受理该案件,因为地域管辖原因,将此案件交由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办理。
江女士表示,由于事情发生久远,缺乏实质性证据,她在微博上发帖诉说自身经历后,目前有多名曾就读于毛家港小学的女生联系她,声称有类似遭遇,同意一起报案。
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前她曾准备回到老家报案,但当地警方和教育局已赶到深圳和她取得联系。目前正在整理收集材料,将交给警方排查。
8月18日,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注意到微博上的举报后高度重视,已与江女士取得联系,正在办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