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辽宁省丹东市一名贾姓女子指控,9岁的女儿在今年7月被邻居家一名未满14岁的男孩砍伤,身上有多达20多处伤口,在医院抢救17个小时后转入ICU病房。经伤情鑑定,女孩达到轻伤一级,目前已出院回家休养,但仍无法正常上学。没想到,男孩在案发时未满14岁,提起的刑事诉讼因此被撤销。
《红星新闻》报道,贾女表示,砍伤事件发生在今年7月6日上午,当时她要去上班,便将9岁女儿送到爷爷奶奶家,并通知2人尽快回家。安顿好女儿后,贾女叮嘱女儿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随后将门锁好离家。不久后,邻居家的男孩前来敲门,因女童认识对方,便打开门让少年入内。
男孩进门后,向贾女的女儿索要手机,被拒绝后随即进入厨房,拿了一把刀砍向女儿。贾女称,男孩身高在1.7米左右,体型瘦弱、身高不到1.4米的女儿根本无法还手,被砍倒在地。事发后,女童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到院时因失血过多休克,经过长达17小时的抢救后送入ICU病房观察。
贾女出示的急诊病历显示,女儿的就诊时间为7月6日上午9点43分,体格检查中写到头部和后背部可见多处皮肤裂伤,双上肢可见皮肤裂伤。后续的病历显示,其女儿所受伤情为刀砍伤、头皮裂伤、开放性颅骨骨折、以及胸背腰部切割伤等。
贾女提到,事发当晚,宽甸镇城北派出所出警将男孩带走,随后移交刑警大队。7月8日,贾女及家属收到了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本案件以故意杀人案被立案侦查。8月底,贾女被警方电话告知,由于男孩在案发时未满14周岁,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对此,警方表示,此事已经移交宽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该案办案民警称此事当时已经立案进行过侦查,因涉及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领导今天已经去当事人家中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