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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养父母拿出了几十年前的那张作文格子纸,叮嘱已经成年的牛雨航:去找你的亲生父母,别给自己的人生留遗憾。作文格子纸早已破损、四周卷起了毛边,上面天蓝色的文字和暗红的手印记录了牛雨航的“身世”。
今年3月25日,27岁的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寻亲三年,他至今也未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但依据那张作文格子纸,他找到了当年拐卖他的嫌疑人。
为让嫌疑人得知法律惩治,牛雨航报了警,但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已经过了追诉期。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今年3月24日,这场听证会在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离开时“舅舅大姨们”收走9000元
牛雨航一直生活在河北邯郸,家中除了父母,还有两个姐姐。
牛雨航说,他小时候上下学,都是两个姐姐接送他,父亲一人上班养家,日子虽过得清苦,但一家人过得还算其乐融融。
直到2017年父母将往事托出,他才知道,他并非父母的亲生儿子。
往事总被养母提起:1997年阴历3月的一天,有两男一女抱着一名男婴来到河北邯郸涉县西戌镇东戌村,这里是牛雨航养母的娘家。
来人分别自称是男婴的舅舅、叔叔和大姨。说这男婴养不起了,想给找个好人家。寻访村里几户人家,都没人要这孩子。众人说,这孩子已经不行了,肯定养不活。
牛雨航的养母记得,她和丈夫第一次见到牛雨航时,感觉孩子快不行了,长得只有鞋底那么大、黑瘦,看着让人心疼。考虑到自家没有男丁,便决定收养这个孩子。但当时他们担心这孩子是被拐来的,便要求留下字据,并称,等孩子长大后,想找亲生父母时,也算有个依据。
于是,自称孩子舅舅的吴某写下了那张字据,并备注了男婴的老家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安溪乡汉城镇王家村二组,还留下了男婴的亲生父母名字。
牛雨航的养母回忆称,当晚,吴某等人留宿自己娘家,次日凌晨便悄悄离开。但两天后3人返回,向他们索要了9000元的“营养费”。
在那个年代,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全家东拼西凑才筹到这笔钱。拿到钱后,吴某等人深夜离开了这座村庄,从此,双方再无联系。
养父母支持寻亲希望他“别留遗憾”
那张字据用作文格子纸书写,如今早已破损、四周卷起了毛边,上面天蓝色的文字和暗红的手印记录了牛雨航的身世。
字据写道:“吴某带来一男孩,二个月大。经同乡介绍,愿将此孩送给领养,此孩出生于1997年正月二十二日下午4点左右……”
得知并非亲生,牛雨航说,他起初是生气的,“为什么生了我,还要把我送人?”
养父母找他谈话,希望他能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毕竟他们给了你生命,我和你爸都老了,也想看看你亲生父母长什么样……”
牛雨航说,他开始释怀,认为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当年的一切背后肯定有缘由。于是,在养父母和姐姐的支持,他决心去找亲生父母。
2020年10月,在宝贝回家网,牛雨航登记了寻亲信息,并在河北邯郸警方的帮助下,采集了DNA信息。牛雨航说,寻亲的路并不简单,至今他也没有亲生父母的任何音讯。
虽说亲生父母没找到,但在2021年3月,在别人的帮助下,牛雨航找到了吴某等人的联系方式。
今年3月24日,吴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当年,他确实向牛雨航养父母要了9000元抚养费,但牛雨航从哪里来,他也不清楚。
吴某说,当年,他也是从一个郭姓男子手中抱过这名男婴,当时郭某自称是牛雨航的叔叔,“我当时只负责把娃抱到邯郸,分了1000元,剩下的事你得要问中间人郭某。”
而郭某则称,男婴是他从小舅子手里抱来的,但他小舅子已经去世十余年。
此时,寻亲线索中断,但牛雨航确信,出生后,自己至少被倒卖过三次。而当年那张字据上的舅舅、大姨、叔叔都是假的,连亲生父母的信息也是捏造的。
牛雨航曾联系吴某等人,通话中,吴某等人至今没有一点悔意,不仅对他爱答不理,甚至言语中带有挑衅意味,这让牛雨航更加难以接受。“这事就像往我心里扎刀一样难受。”
于是,牛雨航决定报警。
26年前拐卖行为警方不予立案
牛雨航说,2021年和2022年,他曾在网上与陕西安康紫阳警方有过联系,并提供了相关信息。据悉,吴某等人的家在紫阳县。
今年3月9日,牛雨航来到紫阳县。次日,紫阳警方正式受理了牛雨航疑似被拐一事。但3天后,紫阳警方向他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牛雨航被拐卖案经审查已过追诉时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为了进一步找到亲生父母,今年3月16日,在紫阳警方的陪同下,牛雨航先后前往汉阴县漩涡镇和紫阳县汉王镇进行探访,但最终仍无所获。
针对警方不予立案,牛雨航并不认可。今年3月16日,他向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立案监督。
3月24日,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一间不足50平方米的会议室内,举行“牛雨航申请的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包括检察院工作人员、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及旁听人员等十余人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民警等认为,吴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行为成立,但根据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1997年《刑法》规定,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牛雨航则认为,自己是2017年才得知自己是被拐卖的,而且,自己未成年时也没有相应行为能力,无法报警立案。因此,追诉时效应该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他还向检察院提交了新的线索,并坚持对吴某等人进行追责。
“如果不能把这些拐卖我的人绳之以法,我心里确实无法接受。”牛雨航说。
对于他提请的刑事立案等诉求,听证会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牛雨航,检方将依法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反馈。同时,检方建议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他寻到亲生父母。
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在电视上,他看过太多因孩子被拐而伤心的父母,他坚信,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一样会想念着他。“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对我的亲生父母讲一句,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原谅了你们,如今儿子已经长大,希望你们能接我回家。”
回顾过往,牛雨航强调,他还是幸福的。“如果没有养父母对我的爱,我也没机会走上今天的寻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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