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李姓前空姐在前年间持汽油朝丈夫泼洒、理论,过程点燃油气烧到自己,丈夫也伤重不治,一、二审李女都被判刑15年;更一审今开庭,李女出庭手绘现场位置图,强调与丈夫有2米距离,丈夫趋前朝她泼洒汽油后,才被她身上的火引燃,否认有杀人、放火的犯意。
全案7日早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李女前次因确诊新冠肺炎未出庭,委由律师请求将当时李女持手机拍下的案发经过,送交刑事局“逐帧截图”,7日李女提解出庭,由受命法官陈淑芳审理,并勘验刑事局的截图事证。
李女向法官否认犯罪,还以手绘现场图的方式,向法官说明案发前她与丈夫的相对位置。李女强调,当时她进房间时,丈夫躺在床上,她在丈夫身上泼洒,丈夫被吓到站在床边,当时泼汽油的宝特瓶约略在丈夫的脚边,二人距离有两米远。
李女律师也强调,从截图可发现,李女在案发前与死者仍有两米的距离,而且身上也没有着火,李女身上着火时,当时死者身上还没有火,可见死者是在案发的房间外起火的,也可知死者是为了灭李女身上的火才因而点燃身上的火。
公诉检察官吴萃芳则说,请法官引用卷证内的伤势、手机截图等客观事证,今天李女当庭绘製的位置图,属于“推託卸责”之词,不足采信,另外,根据一、二审的卷证资料可知,李女在案发时,有手持打火机点火,还靠近死者的下包附近,二人的相对位置非常近,死者才有办法把汽油泼在李女身上。
吴萃芳也说,双方争执过程中,死者还有提醒“油气就会点燃了”,但李女回“I dont care(我不在乎)”,也有持打火机点火的动作,显见有杀人、放火的不确定故意。
47岁李姓女子曾任空姐,离职后与小8岁杨男结婚,婚后婆媳紧张,曾闹家暴,李女不满丈夫态度,也不满公婆提告,前年3月间与丈夫理论后,拿汽油朝泼洒,烧死丈夫,李女被称为“惊世媳妇”。
二审在今年初判刑15年,全案经最高法院认定,此案死者燃烧的过程仍有疑义,无法釐清李女是否有杀人故意,因此发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