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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并非一定幸福完美,有时真的是爱情的坟墓。
中国上海有一名女子,父母资助她和老公,买了一栋价值不斐的豪宅,万万没想到老公出轨,而且对象是男的,更大言不惭表示:“房子是送我的聘礼!”
上海胡晓萍律师曾经侦办一起案件,小娟(人名均为化名)的父母在浙江经营纺织企业,家庭经济条件很好,到了适婚年龄,透过朋友介绍,认识隔壁县城的小陈,对方是高材生,正在就读硕士,2人在家长的大力促成,交往不到2个月就举办婚宴,很快地就怀孕。
小娟父母思考了一番便同意,当场拿出50万人民币当作订金,之后又陆续将头期款汇进小陈帐户,最后顺利买房。
为了让女儿住得舒适,还另外拿出100万人民币,按其喜好装修房屋,之后也会每月汇钱到小陈的银行卡,用于归还贷款,而小娟则留在娘家待产,生下一个儿子,怎料孩子还不满半岁,就又哭著跑回娘家。
小娟泪诉,自从她怀孕之后,小陈就和她分房,后来在娘家待产,对她也没有太多关心,而生下儿子后,眼里也只有儿子,让她十分不解,直到某次偷看小陈手机,才惊觉老公外遇,而且对象还是男的,甚至同时和多人有不正当关系。
摊牌后才知道,小陈对她根本没感情,是因为小娟家境好,父母督促要传宗接代,他才同意结婚生子,气得她回娘家。
小娟父母试图联系小陈,但都没有用,小陈更换房子的门锁,禁止小娟回家,以及探望孩子。耗了半年仍束手无策,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并起诉离婚,但小陈态度强硬,拒绝离婚也否认是同性恋,法官判决不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生效后,小娟等了6个月再提起第2次诉讼,小陈仍不承认有过错,更认为上海房子登记虽然是女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他名下,属于给自己的“聘礼”,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不过,小娟想起2人婚后某次吵架,小陈亲口承认上海房子归她一个人所有,还写了一张字条,上头有小陈的亲笔签名。最后,法官认定上海房子归小娟所有,孩子抚养权归小陈,但小陈应保证小娟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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