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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甘肃女生小燕(化名)遭多名男子性侵案,事发于2021年7月,当时小燕仅12岁。报道称,当地公安接到小燕报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但不予立案。
2022年5月,小燕的叔叔将小燕的遭遇写成举报信,公布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舆论关注后,当局推翻不立案决定,重新拘留犯罪嫌疑人。
2023年4月,甘肃一法院判处四名被告六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另有1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老师你好,我是甘肃临夏12岁女童家属,想向你求助。”
昨天早上,读者马衣思么(回族名)通过后台添加我微信并向我求助。我问他有没有材料,他把《致政府的求助信》发给了我。
我这才知道,他是小燕(化名)的叔叔。两年前,小燕遭三名男子轮奸的新闻轰动全国。马衣思么自称,为了平息舆论,当地领导跪着求他不要报了,孩子以后的生活、上学、看病,他们管。
今年7月7日,马衣思么带着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面的精神检查,确诊为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
“我们现在面临着高昂的治疗费,家属真的无能为力,本人因为这个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余,负债累累,处境艰难。侄女的病情,给我和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压力。”马衣思么说。
为了应对这一困境,他已经尝试了各种可能的办法,求助了临夏市人民法院、临夏市公安局,“因为之前我坚持处理办案人员,他们嫌我是个厕所里的石头,报复打压我,以至于现在不管或者就是各种推拒绝。”马衣思么说,“孩子上两天因为自残,被我接回来了。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绝望。”
小燕出生于2009年3月,住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的山村里,父亲患有“小脑萎缩”,情绪暴躁,容易伤人,常年被关在家里,母亲在生下她后,未等她足月就离开了这个家。小燕平时由爷爷奶奶照顾,由小叔马衣思么在青海打工支付抚养费用。5岁时,小燕右手受伤,被截去了4根手指。
2021年7月暑假,12岁的小燕学会了用奶奶的手机登录社交媒体。在微信上,开始有成年男子叫她出去玩,被她拒了。7月30日那天,当“网友”提议带她去公园玩,她想到之前跟奶奶去城里,奶奶没有允许她去公园,出于赌气,她就答应网友去了。
这天晚上,身在青海的马衣思么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小燕丢了,他当晚赶回临夏。找了两天,到8月2日下午4时,在派出所手机定位的帮助下,确认了小燕在离家20多公里的临夏市中心广场,他和母亲及两个民警赶到广场,终于找到正在广场上徘徊的小燕。
马衣思么回忆说,见到小燕第一眼,发现她满脸惊慌失措,甚至有些惊恐,既生气又着急的马衣思么就打了侄女两巴掌。挨打后,小燕一下躲到奶奶的怀里,说她被人强奸了。
据小燕自述,从7月30日下午到8月2日,她被“网友”控制,“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还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那些人二十七八岁,我想走,他们不让走,我因为羞耻没有回家”。
陪同寻找小燕的民警来自临夏州和政县,由于小燕控诉的强奸发生在临夏州临夏市,案件交给了临夏市公安局处理。警方让小燕给三名嫌疑人发信息,他们驱车到达广场后将三人抓获。
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据媒体报道,此案在最初办理时,由于嫌疑人都拒绝承认知道小燕不满14岁,并且是主动约会网友,因此未予立案。
经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到2022年农历新年之后,马衣思么打电话催问,临夏市公安局刑警队的马队长告诉他本案予以立案了,“三名男子抓了两个,另一男子不构成犯罪,罪名不是强奸幼女,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
马衣思么感到纳闷,因为《刑法》中并没有“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相似的罪名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果然,此案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公安抓的人也办理了取保。
马衣思么说,此事经媒体引爆以后,“2022年5月30晚,不知道是谁安排我侄子拿来60万现金,让我妈给我说,不要再闹了,让媒体不要报道了,我还是没要钱,我要的不是钱,是孩子一辈子的名声,要的是法律的公正公平。”
第二天,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临夏市公安局重新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强奸犯罪”。
案件办理期间,还有领导来找马衣思么,说只要他不追究警察的责任,他们会安排好判决,也就是多判再给点钱,“我说不行,我要的不是钱,要是的是公平正义!必须追究那些警察的责任,那领导起身就走了。”
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
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
法院最终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
另外,临夏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被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时组织处理2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6人。
马衣思么说,虽说三名男子被判刑,法院也判了12.6万的赔偿金,事情也过去了三年,但侄女的精神状况一天比一天差,自残!吃药!自杀!他带侄女走访了很多大夫也无济于事。
今年七月份,在媒体朋友帮助下,马衣思么带着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面的精神检查,确诊为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
“我们现在面临着高昂的治疗费,家属真的无能为力,本人因为这个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余,负债累累,处境艰难。侄女的病情,给我和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压力。”马衣思么说,为了应对这一困境,他已经尝试了各种可能的办法,求助了临夏市人民法院、临夏市公安局,但都未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如今,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绝望之中。”
在《致政府的求助信》中,马衣思么提出两个请求:
1、请求州委州政府领导给予孩子医疗费用的上帮助,尽早让专业心理老师对孩子的病情干预。
2、 请求州委州政府的领导给孩子换个学校换个学习环境,让孩子不在活在无尽的流言蜚语中。
另外,马衣思么还坚持控告,要求追究当初办案人员的滥用职权罪,“因为他们涉嫌犯罪了,他们只是换了个工作环境,何曾想过这个女孩子以后一生怎么办?在当地怎么的生活?未来怎么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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